王義雄觀點:政府有保障人民「教育、醫療、居住」基本生活人權的責任

2023-09-19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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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蔡英文(中)出席「第五屆危老+都更博覽會」,後為內政部長林右昌。(蔡親傑攝)

總統蔡英文(中)出席「第五屆危老+都更博覽會」,後為內政部長林右昌。(蔡親傑攝)

政府有責任保護人民的生命,這是與生俱來的天賦人權,為了維持人民生命的生存、成長及健康,而衍生基本生活所需的教育、醫療、居住,政府有不可卸責的責任。這也就是所謂人民應享有基本生活人權,這是每個人在社會生活所必需,是與生俱來的,不是政府的施惠,這三樣人民基本生活人權,政府有責任加以保障,使每個人都能在社會上過著基本生活,這是政府的責任,也是組成政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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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做好人民基本生活人權的保障,這三樣基本生活人權是與生俱來,政府有責任保障人民受教育的機會,生病時獲得醫療照顧,政府亦有義務使所有人都有居住的地方,能讓其遮風避雨,沒有做好這三樣保障就是不負責任的政府,因為要做好這三樣保障不是天方夜譚,而是有心要做與不做而已。

一、教育人權:教育是國家的立國之本,也是窮人經由受教育才有翻身的機會,國家愈困難愈要重視教育,培養各類人才為社會及各種建設發展所用,領導國家走向富強,故許多國家都把小學、中學列為義務教育,甚至有些國家一直到高等教育的費用都由國家負擔,例如法國,反觀我們國家,教育雖普及,但弊端一籮筐。蔡英文上任後,各種教育文化及體育政策主軸荒腔走板。教育是國家的根本,政府本應好好投資,但蔡政府的教育政策本末倒置,方向迷失。十二年國教108課綱上路以來,有許多問題亟待解決,例如:素養、多元入學方案、高中學習歷程檔案、數位資訊課程、雙語教育、性平教育等議題。光是雙語教育已經喊了多年,城鄉差距、師資不足,讓偏鄉的學生與都會區學生的受教資源差異更大。私立高中或大專校院經營陷入困境,面臨轉型或退場的情況,亟需政府依法協助與輔導,但蔡政府不思完備《私立學校法》,反而疊床架屋,另於106年及109年分別訂定《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及《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等兩草案,多年來讓私校相關的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遑遑不可終日,不知道哪一天學校要關門大吉。而許多退場的大學校園,竟然成為廢墟、社會治安死角。

以上的種種弊端與教改的失敗及少子化有很大的關係,少子化是世界普遍的現象,但政府如果有妥善的政策,亦能減少少子化的趨勢,工業化後社會發生劇變,大家庭小家庭化,養育孩子的責任全由剛結婚的青年夫婦來承擔,以現在的社會現象,雙薪家庭薪資的收入也只夠兩人日常生活開銷,根本無法承擔養育孩子的花費,如若還需承租房子,更是捉襟見手肘,哪有多出的能力來養育孩子,當然就不敢生育,如果政府有一套協助養育孩子的政策,例如郭台銘主張:出生到六歲由政府負擔撫養,當然人民就比較敢生孩子,這種政策並非不可行,只是政府要做與不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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