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法務部難辭其咎!解析《易寶宏外役監申請》之重大疏漏

2023-08-20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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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易員個案》爆開後,觀察法務部長蔡清祥(見圖)之言論,令作者想起高官妙招,即轉移焦點、止損、找替死鬼、避免烈火向上延燒。。(資料照,蔡親傑攝)

自《易員個案》爆開後,觀察法務部長蔡清祥(見圖)之言論,令作者想起高官妙招,即轉移焦點、止損、找替死鬼、避免烈火向上延燒。。(資料照,蔡親傑攝)

易寶宏外役監之申請,媒體(2023/8/16)驚爆「外役監審查爆造假」,其關鍵在於易員有毒品前科,但該《外役監審查評分表/再犯風險欄》勾選「無」毒品前科?按假釋准駁、外役監申請、受刑人保外就醫(阿扁迄今在外趴趴走)等,舉凡監所管理及處分,係專屬法務部、矯正署及各地監所職司;本次《易員外役監審查之重大疏謬乙案(下簡稱該案)》,法務部難辭其咎,更可查見其嚴重問題及弊端。又,未免文繁,本文僅專論外役監遴選程序之「監所審查(初核)、矯正署覆核」該部分,尚不包含「遴選委員審核程序」及「今年修正外役監條例良窳之評論」,盼讀者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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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審查流程:矯正署「需」覆核

筆者曾任更保會高雄分會二屆委員,略了解監所制度。關於外役監申請或服刑,撇開「爽監說」及「行刑累進處遇(計算)」等不細談,首請注意《外役監申請之遴選程序》,前階段須填具《外役監遴選作業申請審查表》及《遴選審查基準表》暨核章,再經過「監所監務會議」及「矯正署覆核」。《外役監遴選》細部程序進行,包含「『審查』受刑人遴選審查基準表」、「監所監務會議(決議)」及「矯正署『覆核』」,再到「積分排列(積分高者優先)」、「遴選委員小組審查(受刑人去識別化)」等程序。

遴選前階段程序,筆者用一個簡單圖表供參考:

20230817-外役監遴選程序前揭段。(作者提供)
外役監遴選程序前揭段。(作者提供)

深入說明之前,筆者換個角度簡論。易員該案,很明顯係「毒品前科」勾選「無」,亦即「該項評估積分」滿分。請問:「審查表隨便勾選?完全不用查證?」易員曾經「申請外役監三次遭駁回」,當為審查之重點!嗣於第四次申請甫成功,細部推敲可見「填表初步審核、監務會議及矯正署覆核」全部輕鬆過關,豈是法務部或蔡清祥所稱人員疏失?

監所何時成了「權貴關心」之隱密窗口?

筆者早年教書,迄今多位學生仍在各地院檢及監所服務。「外役監制度」設置本旨良善,詎料成了「黑箱作業」及「玩弄特權」之便宜行事,更成了「權貴關心(笑)」之隱密窗口?法務部、矯正署完全不知實情?或言,監所行政有其特殊性,不應一味指責,此點筆者認同,但懇請就《易員個案》觀察,是否確實「制度上」出了問題?還是只是「個案」人員單純之缺失?

矯正署(8/16)新聞稿提到:「(節錄)北監於填寫《審查基準表》時,於『曾有施用、持有、轉讓、製造、運輸或販賣毒品紀錄之項目『勾選錯誤。』…行政責任部分:北監『懲處』相關失職人員,刑事責任部分:涉《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嫌》函請法務部廉政署分案偵處。」準此,易員該案真得僅監所承辦人員「填表錯誤?」再請觀察《台東戒治所職員涉及風紀事件》,為何約聘人員自殺身亡及該戒治所所長調離現職?以上不妨細細推敲,或可見近年監所實務弊端叢生。

2022年八月《台南殺警案》發生,其悲劇始於「明德外役監受刑人林信吾『脫逃』七天」,前矯正署長黃俊棠卻稱:「逾假未歸?」當整體檢警、矯正機關充滿膿血、從根腐爛,紀律不彰及汙穢腐敗,成天作秀宣揚功績,表面光鮮健潔有什麼用?黃俊棠今年1月中旬退休,報導大剌剌寫著黃前署長「變身快樂小農?」如今高官誰人還記得家屬哭喊及內心痛創?當時家屬在靈堂外痛哭:「法務部長、矯正署長你們的所作所為,每一步都在踐踏每一個受害遺族的心!」(詳拙文《溫暖堅韌、殘苛虐民?評蔡清祥為何不下台》

淺析「監務委員會、監務會議」、欠缺制衡及外部機制

讀者們對各監所「監務委員會、監務會議」應較為陌生,考其(舊法)規定:「監獄,設監務委員會,以典獄長、副典獄長、秘書、監長、科長及各主管人員組織之(舊法、監獄通則第19條)。」可否查見「監務會議組成成員」均為監所人員?其職掌包含「外役監申請審核、受刑人之累進處遇」等,原則上每月例會乙次,亦可加開臨時會及典獄長指示「簽註意見」供參。(註:「監獄組織通則、監務委員會會議規則」等,矯正署成立後,相關法規已廢止,但實務上組織及職掌仍多延續之,目前請參考《監務會議實施要點》)

回到本件《易員外役監申請》,最明顯在於「外部監督機制」缺乏,遑論制衡?雖言「監所之監獄行政」確實早期屬於《特別權力關係》迄今仍有餘殃,但法制上「對監所整體欠缺制衡及公正監督機制」才是真正弊端。換言之,監所內部會議都是自己人,「怎麼搞」還不是「自己人說了算?」還是該說矯正署及法務部說了算?

當宏觀併微觀,例如《阿扁保外就醫乙事》,阿扁多年來到處趴趴走,又是演講、又是府院陳情、自稱偽記者及長年直播專訪,更者「台灣之子陳水扁」至監獄探視「台灣之孫陳致中」,由受刑人探望受刑人?全天下悉知,唯有蔡清祥不知?

外役監制度審查弊端、黑箱作業及玩弄特權

20230817-引用監察院報告:再犯風險總評分應為20分,矯正署該表格有誤。(作者提供)
引用監察院報告:再犯風險總評分應為20分,矯正署該表格有誤。(作者提供)

觀察《外役監遴選審查基準表》評定個案受刑人積分,包含在監行狀、家庭支持、健康狀況、戒護風險及再犯風險等五項評分。該遴選程序前階段「基準表積分」,係由「執行機關初核」,經監務會議決議後陳報「矯正署覆核」,再依積分排序提交「外役監遴選小組審查。」請問是否愕然發現,《易員個案》此種初核及覆核都是表面功夫?若非基層員警爆料「學長白死了!」怎可能查見易寶宏已在外役監受用「累進處刑待遇(縮短刑期)」,更者外出「推銷特種行業及高調飲酒作樂?」

筆者手邊有一份監察院調查報告(108司調0033),該報告第13至14頁載有矯正署2016年10月版《受刑人參加外役監遴選審查基準表》,其表格右側明確記載「評分基準」,其中《再犯風險》第一項為販賣或施用毒品紀錄,受刑人如有施用毒品前科「當扣20分!」但易寶宏為何「勾選無毒品前科?」此種外役監審查基準、初核及覆核實況,當真駭人聽聞。(補註:依監察院該調查報告,該項第六款「曾棄保潛逃」居然只扣10分?)

易員該案爆開,請靜心觀察蔡清祥一路之言論。筆者兀然想起高官妙招,即轉移焦點、止損、找替死鬼、避免烈火向上延燒、「厚顏稱檢討」靜待風頭過去?

響鼓不用重捶。統攝該案始末,自可調閱「審查表各科核章(戒護、教化、調查、衛生、總務科)」、「審查紀錄」、「監所會議記錄」及「外役監縮短刑期之監務會議決議」等,筆者點到為止,更不敢期望廉政署長莊榮松(邢泰釗2.0)深查或向上追查?矯正署(8/16)新聞稿稱「(易員案)勾選錯誤」並發函廉政署查辦。

「千里來龍,此處結穴。」筆者笑稱:「是個案,還是通案?」

後記:檢調升官青雲圖、高官作秀全套路

20230817-2023年8月15日行政院新聞稿照片。(作者提供)
2023年8月15日行政院新聞稿照片。(作者提供)

日前筆者檢索,愕然發現聯合報(2023/3/31)報導《邢泰釗的「青雲之道」》(下稱「該報導」)已靜悄悄下架,萬幸筆者有將系爭報導之網頁完整存檔,改日當再詳細逐一評論,以免默默泯沒。

依該報導所示,邢泰釗升官青雲之道《四大秘訣》:「對國民黨追殺再追殺」、「全心全力為民進黨護航」、「辦得早不如辦得巧」、「表忠不能在乎專業」,此文針針見血,猶如史評!也不知為何悄悄下架?考據該報導結論:「邢泰釗也確實證明,厚顏雖然可恥,但真的有用。邢泰釗示範的平步青雲四秘訣,有志者都應該看到了吧。」令人捧腹大笑,不知國人是否深感認同?筆者撰文則加入「編書成癮成癖、公器私用、浪費公帑、檢方高層熱愛作秀及互吹」。也不知道羅秉成是否曾後悔跟蔡清祥深情對望敲鑼?邢泰釗「率」眾高官在旁鼓掌樂笑呵呵。

按「筆者贊同表揚檢調警查緝功勞,但為何取出『查扣』毒品供大官檢視作秀?」今年8月15日陳建仁南下《高雄港旅運中心》出席記者會,現場檢視毒品卡痛(Kratom/該批毒品係今年四月初於高雄港查獲,陸續查緝扣押入庫),果不其然,台上陳建仁身旁站著蔡清祥、羅秉成、邢泰釗,更見一眾官員上台排排站比讚。該記者會上《蔡邢羅三人組、王俊力、司法獒犬洪信旭》圍繞陳建仁?每次看見邢某及其老班底,筆者總是一陣頭痛。以上相同問題均是:「查扣毒品『從庫房』拿出來炫耀功績?」官員頻作秀,確實醜陋不堪!

當整批毒品「搬」出來作秀,蔡清祥渾然忘了「前調查官徐宿良」盜賣查扣毒品長達八年,調查局庫房被竊毒品數量高達524公斤及一粒眠三萬多顆。之前講依法銷毀毒品,焉知「夾混一包包的粗鹽?」卡痛粉末為綠色,頗類似「抹茶粉」,也不知道是否哪天會被偷天換日? 

「事不過三,蔡政府高官作秀成癮,陳建仁被帶壞了吧?」陳建仁為看守內閣,明年2024總統大選後,或許「賴清德」將被新任法務部長羅秉成、檢察總長邢泰釗、廉政署長莊榮松、調查局長王俊力等「高官圍繞」出席「作秀式檢視毒品」表揚記者會?(另詳拙文《蔡政府司改?賴清德之羅剎海市》

「賴清德會不暈車麼?還是必然暈車?」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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