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榮欽觀點》美中角力新戰場──數據安全─從CPTPP到DEPA 台灣的角色與機會

2023-05-06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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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TPP成立濫觴於2005年時,新加坡、紐西蘭、汶萊與智利4國簽約成立一個超越FTA、高規格的自由貿易組織「跨太平洋策略經濟夥伴協議」(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SEP)。後來因為美國小布希總統任期末見到東協與日本等國商議成立「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打算加入一個小規模自貿組織,然後領導其坐大,與RCEP抗衡。直到歐巴馬接任總統後,才著手實施,除了與RCEP對抗之外,歐巴馬也希望成為其「重返亞洲」對抗中國的機構,於是廣邀各國參與,擘劃主要的規章制度。後來因為川普總統退出,在日本領導下,改組為今日的CPT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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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CPTPP因其「高規格」的規範,而納入如電子商務等數貿章節,但是畢竟是為了自由貿易而成立的組織,面對日漸壯大的數位經濟與越來越多的數位貿易,CPTPP在許多新議題上力有未逮。同時美墨加協議(USMCA)以及歐盟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中,通常也包含數位貿易,例如和加拿大簽署的CETA以及和日本的EPA中,均有處理數位貿易的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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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2019年美國總統川普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不僅簽署「美日自由貿易協定」(United States-Japan Trade Agreement, USJTA),還專門為數位貿易簽了「美日數位貿易協定」(U.S.-Japan Digital Trade Agreement, USJDTA),讓最早倡議成立TPSEP的新加坡、智利與紐西蘭等3國,為了避免小國落後這種國際間雙邊數位貿易協定的趨勢,因此於2020年簽約成立「數位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 DEPA),成為全球第一個數位經濟自由貿易組織,專責促進數位貿易、可信賴的數據傳輸,以及建立可信賴的數位體系;也就是DEPA希望能夠為快速發展的數位經濟與數位貿易制定標準,以降低數貿障礙。

DEPA包含16個主題,例如商業和貿易便利化、數位產品、數據問題、信任環境、商業和消費者信任、數位身分、新興趨勢和技術、創新與數位經濟、中小企業合作、數位包容、透明度、爭端解決機制等。含括跨境交易、電子支付、文件標準、電子紀錄、電子數據儲存、傳輸與使用、加密技術、數位認證、電腦與計算位置、網路安全等議題,多數需要跨國合作,以及制定共同標準,對於數位經濟的發展十分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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