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這不是桃色事件,而是梅花事件。」接著我將汪精衛的鞭屍經過,輕鬆的告訴了我的太太;可是她還是耿耿於心,她問我:
「這種無理取鬧,你為什麽不叫人趕她出去?」
「啊呀!從某一個角度去看,人總有她私人的氣憤的,我就當她一次出氣筒罷!不就完了?」這是我的答覆……。
這突出其來的一鬧,真讓鈕先銘的太太以惹出什麼桃色糾紛,差點引發家庭風暴。
據了解,這名女子即汪精衛次女汪文彬(一九二○至二○一五),之後她移居印尼,任印尼政府醫藥部門高級主管,後來當了修女,終生未嫁,獻身於上帝,或有為其父贖罪之意吧!
汪精衛之所以遭世人唾罵,就因為被冠上了「漢奸」二字,其妻陳璧君在法庭上為他的責任與行為辯護道:「日寇侵略,中央政府領導無力護民,國土淪喪,人民遭殃,而被迫每日生存於鐵蹄下,這是蔣中正的責任,還是汪先生的責任?說汪先生賣國?有那一寸國土是汪先生賣去日寇的?反而重慶統治下的地區,汪先生從未向一將一兵招降。南京統治下的地區是日本人的占領區,並無寸土是汪先生斷送的,相反的,汪先生以身犯險,忍辱負重,在敵前為國民生存謀福祉,每天生活在敵人槍口下,這有什麼國可賣?汪先生倡導和平運動,赤手與日本人往還,收回淪陷區,如今完璧歸還國家,不但無罪,而且有功。」雖然如此,還是沒用。
*作者為中國近代文史工作者,抗戰紀錄片《還俗記》製作人。本文選自作者新著《交手:鈕先銘與二廳‧警總‧大陸工作處》(講台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