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能源轉型!環團提5訴求籲檢討「用電大戶條款」:沒理由繼續袒護

2023-03-3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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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與立委召開「用電大戶條款環團獻策」記者會,左起綠色和平專案主任洪昇邦、立委陳琬惠、聯盟秘書長高茹萍、立委邱顯智。(許維庭攝)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與立委召開「用電大戶條款環團獻策」記者會,左起綠色和平專案主任洪昇邦、立委陳琬惠、聯盟秘書長高茹萍、立委邱顯智。(許維庭攝)

經濟部2021年實施「用電大戶條款」,要求5000瓩以上的用電戶須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購買再生能源等,但環團認為應擴大用電大戶認定及義務量。對此,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等環團及民眾黨立委陳琬惠、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30)日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版本的用電大戶條款修正草案及5點訴求,包括大擴管制範圍、提高義務量、強調自建發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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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高茹萍指出,目前經濟部向用電大戶課以的綠電義務,只有契約装置容量的10%,即使對象涵蓋800瓩以上,仍只創造22.5億度的義務量,占不到全台用電量的1%。「經濟部應改以實際用電度數來計算」,在2027年課以10%義務、2030年提高到20%,才能勉強趕上台灣的能源轉型。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蔡中岳認為,該條款須能促使用電大戶負起更多能源責任,但現行10%義務量相當於使用不到2%再生能源,規範太少,且對有淨零危機意識的企業來說已過於保守,又無法促使守舊不思改革的企業負起應負的責任。為此,蔡忠岳呼籲能源局應依據2022年3月行政院公布「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與策略」,提高用電大戶使用綠電的義務量,並擴大規範對象,讓更多用電戶負起合於比例的淨零責任。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洪昇邦則指出,台灣契約容量800瓩以上的用電大戶,就消耗就全台40%電力,去年台電為了提供低廉電費,補貼大戶1500億,即使今年調整電價,每年仍得補貼逾700億。洪昇邦認為,經濟部就應該思考如何讓用電大戶投入資源、承擔更多綠電義務來減緩台電的壓力,且企業自發自用設置光電成本1度才2.7元,不論從淨零碳排的角度、社會環境責任的角度到經濟面的角度,經濟部都沒有理由繼續袒護用電大戶。

陳琬惠表示,目前用電大戶,還是以購買綠電憑證,大於自行設置綠電裝置,但非大部分的傳統產業都沒有設置綠電,中鋼目前就已經設置49.6%的設置面積,可見目前能源局的政策,還跟不上民間產業自己的努力;邱顯智則表示,台電面臨鉅額虧損,由國家花大錢補貼的情況已經走不通了,台灣必須加速能源轉型,檢討用電大戶條款,加速再生能源的使用率,是眼前最急迫的任務,不容再拖延。

環團向經濟部提出5點訴求:

1. 要求經濟部應說明將用電大戶的義務調高到用電量20%的確切時程
2. 應符合能源管理法,將契約容量在800至4999瓩的用電大戶納人規範對象
3. 經濟部應公布用電大戶名單,且納入政府機關、教育業的義務責任
4. 提出差異化方案,強制義務戶屋頂自建光電達一定比例後才能購買憑證
5. 2年一度的檢討年,經濟部必需在第一季內提出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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