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中雄觀點:論十四世達賴喇嘛坐床大典經費的歷史之謎

2022-07-10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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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1月31日達賴與吳忠信攝於羅布林卡小花亭。(海中雄提供)

1940年1月31日達賴與吳忠信攝於羅布林卡小花亭。(海中雄提供)

1943年6月4日,西康省政府秘書長張為炯發了一封電報給行政院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孔處長,請他轉譯藏文後告知「噶廈」(西藏政府的藏文音譯):「布西白馬來康稱奉貴噶廈命代收中樞餽贈達賴活佛法幣400,000元購茶運藏,現西藏駐京辦事處已將此款陸續匯來,可否悉數交白馬代收,盼即電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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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冬季,當在籌編準備出版《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檔案選編(十五)》(以下簡稱「駐藏檔」)時,看到了這份電文,頓感驚詫。1940年蒙藏會委員長吳忠信入藏主持達賴坐床大典一案,不是已圓滿順利載入史冊了嗎,怎麼3年後還在餘波盪漾呢? 當時國民政府已撥付達賴喇嘛「補助坐床費」40萬元,又哪來一筆40萬元的「餽贈/購茶」費呢?

首先介紹一下《駐藏檔(十五)》:1949年國府潰敗,蒙藏會駐藏辦事處在準備撤離拉薩時,將所有的檔案清點、分類、裝訂、彌封、打包,完整地運到台灣,多年來已陸續出版了14輯。蒙藏會併入文化部後,又出版了第15輯,其中收錄了一批未曾公開的檔案,包括6個類別的專檔:1、達賴坐床經費案。2、班禪轉世案。3、駐京代表案。4、中央與藏局來往函電案。5、拉薩小學案。6、慶祝蔣主席壽辰。

每份專檔都是用一張大的傳統藏紙(狼毒草製成,可防蟲)包裹著用細棉線裝訂好的檔案,然後在外包的藏紙上註明檔名。以「達賴坐床經費案」為例,裝訂好的檔案封面寫:捐助達賴坐床經費;翻開封面接著夾有一張長紙片寫:達賴坐床補助費案共計拾壹件。此份專檔內容的時間,從1940年4月6日至1943年6月4日。之後,直到駐藏辦事處撤離到台灣之前,沒有任何關於坐床經費的訊息了。

用傳統藏紙包裹著達賴坐床經費案專檔。(海中雄提供)
用傳統藏紙包裹著達賴坐床經費案專檔。(海中雄提供)
裝訂好的檔案:捐助達賴坐床經費。(海中雄提供)
裝訂好的檔案:捐助達賴坐床經費。(海中雄提供)
達賴坐床補助費案,共計拾壹件。(海中雄提供)
達賴坐床補助費案,共計拾壹件。(海中雄提供)

「達賴轉世係西藏用錢買來」(?!)

為了解惑,我開始翻找資料,不意卻在一篇研究論文中,讀到了這驚世駭俗又極端敏感的一句話。這話從何而來? 應該做何解釋? 又是否能從這本新編纂的駐藏檔案裡找到答案?

首先談談該事件的背景

十四世達賴喇嘛在1962年出版的藏文自傳《我的國土與子民》中說:「在沒有批准我去拉薩之前,馬步芳勒索西藏政府的代表,要求他們拿出10萬塊大洋,才肯放我走。這是一筆巨款,雖說他沒有任何理由如此敲詐,但西藏政府的代表還是支付了他。不過,他又加碼,要30萬塊大洋。」(茨仁拉姆譯,2019)

也就是說,當年西藏政府欲迎接年僅兩歲的達賴喇嘛轉世靈童去拉薩,卻遭到軍閥馬步芳的強行勒索,經過冗長折衝,最後還是付足了40萬大洋贖金,才讓靈童脫困離開。達賴對這段幼年往事或許不復記憶,但這傷痕顯然深深刻在藏人心中。

西藏政府從開始尋找十四世達賴喇嘛轉世靈童到迎接至拉薩坐床,期間經過了5年的時間,在此先闡述這段艱苦且複雜的過程。

1933年12月17日,十三世達賴喇嘛圓寂。次年1月24日,西藏國民大會選出熱振活佛為攝政,負責綜理西藏政教事務,直至達賴喇嘛轉世靈童坐床後,年滿18歲親政為止。1935年,熱振攝政開始了尋找轉世靈童的工作。首先依古老傳統,向國家神諭師和博學的喇嘛,請教轉世靈童可能出現的方向;接著攝政前往拉薩東南方向約90英里的「聖湖」拉姆拉措進行觀湖。西藏人相信從聖湖水裡可以看到未來,這就是藏密中最重要且最神秘的觀湖儀式。在攝政祈禱禪坐觀湖數日之後,觀望到了一些幻象,而這些幻象景致被詳細記錄下來並嚴密封存了。

1936年夏天,西藏政府派出了數個由高僧和官員們組成的尋訪團,攜帶攝政的觀湖紀錄,前往西藏各地尋找攝政觀湖時所幻見的景致。一年過後,在1937年冬季時,其中一個尋訪團到達漢藏雜居的青海多康地區時,看到了符合攝政觀湖的幻象景致:一座翠綠色和金色屋頂的寺院―塔爾寺,也看到了在塔澤村有一座鋪了藍色石瓦的房屋。接著有了更關鍵的訊息―那戶人家有一位快兩歲的男童,拉木登珠。

當尋訪團到這戶人家拜訪時,因如此大的陣仗,讓拉木登珠的父母意識到,兒子有可能是位轉世喇嘛。果然在多方測試下,這個小男孩都能精準無誤地指認出13世達賴喇嘛使用過的黑色念珠、鞀鼓、拐杖,更讓尋訪團信心大振。

測試之外,據說13世達賴喇嘛當年從中國內地返回西藏、路經此地時,曾「注視著拉木登珠出生的房子,讚美那是一座美麗的居所。」這項前世留下的重要線索,更加讓尋訪團確信找到了達賴喇嘛的轉世靈童。他們用電報將詳細情形向拉薩彙報了。當然不久之後,西藏政府下令護送靈童返回拉薩。

錢、權、人的三角拉鋸

從青海到西藏路途艱險,而且當時抗戰氣氛緊張,沿途設有層層路障把關,大隊人馬行走,必須得到當地政府准許,這就讓時任青海省主席、長年稱霸西北的軍閥馬步芳有了介入的機會。他藉「照管」之名,將靈童強行留置在塔爾寺,隨即開口向西藏政府索取10萬大洋,否則不肯放人。西藏政府無奈之下只能付錢消災,沒想到馬步芳收了錢,卻還是多方推遲不放人。

馬步芳為什麼不放人? 這就要說到事件的第三方――國民政府了。

1938年初,在重慶的國民政府也從側面得知,達賴轉世靈童已在青海找到了,且靈童已被馬步芳留置在西寧塔爾寺接受「照管」。西藏政府未在第一時間向名義上的中樞統治者報告,這對國民政府來說,不僅威望盡失,如果不妥善處理,更有可能從此失去對西藏的主權。茲事體大,逼得國民政府不得不立刻出手,威迫利誘,只求把西藏牢牢抓回手裡。

1938年3月31日,蔣鼎文(時任國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西安行營主任)電告蒙藏會:「新達賴喇嘛行將秘密返藏」之事。蒙藏會隨即於4月26日上呈行政院:「擬請鈞院令飭青海省政府嚴密注意,……嚴防其秘密迎返西藏。」5月1日,行政院電令馬步芳對達賴轉世靈童之事,「嚴密注意、以免意外」。

馬步芳的勒贖和國府的指令,孰先孰後難以確知,但在飽受刁難碰壁後,西藏政府體認到,沒有國府的同意,馬步芳是不會放人的,為了迎回靈童,藏方只能放低姿態。

9月23日,噶廈當局致電國民政府,說明了尋訪靈童的經過,以及未來將如何認定轉世:「依照西藏宗教儀式,所尋選之幼童應聚集西藏,降鸞掣簽,認定真正達賴之轉世,既多靈異後,復經莊嚴之金本巴瓶內典禮拈定。」並請國府協助,將其在青海尋得的靈童送至西藏。

所謂「金瓶掣簽」,是指當靈童不只一位,以致西藏各派系、貴族相持不下時,須由有威望的活佛以降乩、抽籤等方式來決定。到了清乾隆時,更明訂掣簽需用御賜金瓶,且須有駐藏大臣在場認證才行。當時的蒙藏會委員長吳忠信正是掌握到了藏方電文中的「降鸞掣簽」、「金本巴瓶內典禮拈定」兩項重點,並認為「西藏對中央關係,近30年來均甚疏隔,極應乘機予以調整」,於是擬定了「掣簽辦法三項」,呈報後經行政院院會決議,「案關重要,應由蒙藏委員會先與藏方商洽,再行呈院核定。」

此時轉世靈童仍在馬步芳「照管」之下,吳忠信可謂有恃無恐,故在與藏方商洽時,即已設下條件――藏方必須先同意國府人員參與掣簽事宜後,才准予轉世靈童赴藏。他還於12月3日致電馬步芳,就靈童照管一事,請他在行政院核定發布掣簽典禮事宜命令後,「方可放行」。

12月18日,西藏政府來電同意了「掣簽辦法三項」的第三項「國民政府特派蒙藏委員會委員長會同熱振呼圖克圖主持第十四輩達賴喇嘛掣簽事宜,並得由該委員長指派代表就近辦理之。」,並表明希望指派當時的駐藏諮議張威白就近辦理,同時再次請求將青海靈童早日送達西藏。蒙藏會隨即呈報行政院並獲院會通過。12月28日,國府發布命令:「特派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會同熱振呼圖克圖主持第十四輩達賴喇嘛轉世事宜。」本案至此似乎暫告一段落。

因為冬季嚴寒,由青海赴西藏的路途艱險,所以藏方迎接靈童之事,將於翌年開春之後進行。然而,當馬步芳知道西藏政府同意了國府參與達賴轉世事宜後,竟又得寸進尺,1939年3月5日,馬步芳以藏方須支付在當地尋找靈童的費用為名,再次索要30萬大洋,這如晴天霹靂般的獅子大開口,令藏方難以支付。當時傳出噶廈當局向英國求援借款,但似乎也沒有下文。

其實這筆贖款30萬元,對國府而言是小事一樁,因為後來國府核定給吳忠信辦理達賴坐床案的經費是50萬元,還外加2萬英鎊。那麼,吳忠信為什麼不肯及時伸手協助呢?

究其關鍵,整件事既圍繞「西藏要人、馬步芳要錢、國府要權」而來,其中主權的鞏固尤其複雜、需要更多權謀,為了怕靈童脫困後局勢有變,國民政府需要掌握更多籌碼才放心。

因此,面對馬步芳的無理勒贖,藏方向吳忠信表達了強烈的不滿,但吳的態度卻是消極、不置可否的。因為吳忠信對自己能否親身赴藏主持大典還無法確定,故有意利用藏方在面對鉅額贖款焦頭爛額之際,逼迫藏方做更多讓步。他在呈報給蔣介石的電文中建議「靜觀其變」,蔣介石也同意了。

1939年3月7日,吳忠信致孔祥熙呈轉呈蔣介石函,蔣批示:「藉護送靈童入藏機會,派員前往監督主持掣簽大典,收回對西藏實權亦為必要。」3月29日,蒙藏會致函藏方,表達吳忠信將親身入藏主持達賴轉世之意,亦即吳將以中央大員身分入藏行使主權,接下來就看藏方如何表態了。

重重壓力下,誠如蒙藏會駐藏諮議張威白所言:「蓋藏方因盼靈兒速來而歡迎委座」,為了讓新達賴順利坐床,藏方只得應允。4月23日,蒙藏會接到西藏駐京辦事處轉來噶廈的電文:「現吳委員長既擬親蒞拉薩,藏方因中藏情感日益融洽起見,極表歡迎。祈速轉請吳委員長由海道入藏。但在未動身之前,務懇中央電知西寧紀倉佛等速送靈兒起程入藏,並請吳委員長決定首途日期,先為電告。」至此已可確定吳忠信入藏之議,中央於是告知馬步芳可以放人了。

但上述電文卻內含2個待解的疑慮:1、看似表達了歡迎吳忠信,但又請由海道入藏,而海道需經印度(當時為英國屬地),所以需取得英方簽證,故似有預設障礙之嫌。2、請速送靈兒啟程入藏後,再來協商吳的入藏日期,也就是說,靈童不脫困,一切免談。

然而,雖然中央已下令馬步芳放人,但馬仍堅持要拿到30萬贖金,且態度強硬,即使吳忠信展開斡旋,請託各方大老幫忙,馬步芳仍然不鬆手。

這場錢/人/權互相掐脖子的三角連環套,最終還是靠蔣介石出手,局勢才有了轉圜。

蔣介石認為主權既已獲藏方認可,則青海靈童赴藏之事至為重要,於6月5日,下令蒙藏會務必辦到,若馬步芳藉故一再遷延,「可商請馬主席將靈童送來中央,再由中央派員將靈童護送入藏。」蔣介石出面搶人,強悍如馬步芳,也不得不迂迴退讓。

十天後,6月15日,馬步芳致電吳忠信,表示藏方已經付錢,故定於七月初護送靈童由青海動身入藏,還順便又敲了國府一筆10萬元的「護送費」!

那麼,贖金30萬大洋是誰出的呢? 原來是由青海大茶商馬輔臣代為墊付,等他率團去麥加朝聖、路經拉薩時,再由西藏政府歸還。青海馬家都是信奉伊斯蘭教的回民,之所以出面相助,應該是經過馬步芳授意,也就是從「先拿錢再放人」改成「先放人再拿錢」(押送靈童赴藏取贖)。如此一來,既給了蔣介石面子,又一毛錢沒少收,還倒賺10萬元「護送費」,作風狠辣,果然是一方霸主。

1939年7月15日,在馬步芳派衛隊護送下,尋訪團人員、靈童與父母親屬,還有馬輔臣率領的麥加朝聖團,動身離開青海赴拉薩。當馬輔臣到達拉薩時,西藏政府歸還了其代墊的329,000大洋,折算為26萬餘印度盧比。

在此應當敘述一下,西藏政府在財政極度艱困之下,如何攤平在青海被勒贖的40萬大洋。當時西藏政府的稅收現款為盧比及藏銀,年收入約100萬盧比。其中最主要是每年藏羊毛輸往印度,關稅收入有24萬盧比。此時因達賴喇嘛坐床,政費支出浩大,西藏政府將藏羊毛輸印關稅由原來每馱1盧比調升為2盧比,如此大大緩解了財政壓力,卻也造成藏民的不滿,並為後來「錢事」的持續發酵埋下伏筆。

當達賴轉世靈童於7月中旬啟程赴藏後,馬步芳退場,接下來的戲碼,就是吳忠信如何入藏,代表國民政府行使主權了。

依照西藏政府之前的建議,吳忠信應取「海道」入藏(從香港搭機飛曼谷,再乘飛船到仰光 ,然後繼續飛抵加爾各答,再轉由陸路北上,翻越喜馬拉雅山口進入西藏。)而成行的關鍵,則繫於能否取得印度宗主國―英國政府―的簽證。

為此,在吳忠信商請下,行政院特別指派由外交部出面向英國交涉,不料駐英大使郭泰祺向英國外交部洽商時卻碰了一個軟釘子。原來百年來一直覬覦西藏的英國,早已和西藏政府訂有密約,中國官員若想由海道進入西藏,必須先取得西藏政府的許可,英國使館才會發給簽證。

然而,吳忠信於7月23日將入藏行程告知藏方後,直到8月中旬,藏方都沒有回應。這也難怪,吳忠信之前在贖金問題上袖手旁觀,現在遭到冷處理也是理所當然。但眼看時間一天天過去,萬一拿不到簽證,趕不上新達賴的坐床大典,那關於鞏固主權的所有圖謀,恐怕都將落空了。

這時蔣介石再度出手,為吳忠信解圍: 8月15日,蔣介石致函外交部長王寵惠,請其協助辦妥吳忠信的簽證。此時二次大戰已於歐洲爆發,英國岌岌可危,急需拉攏中國,因此在外交部強力交涉下,於10月初,英國大使館發給了護照簽證。吳忠信順利於10月22日出發,翌年1940年1月15日抵達拉薩,離2月22日十四世達賴坐床大典,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

國府大員入藏只是敲門磚,但能不能真正行使主權、參加大典究竟是「主持」或僅止於「觀禮」? 還須取決於西藏噶廈政府的態度。就在吳忠信動身前,10月14日,他接到了蒙藏會駐藏諮議張威白的一封關鍵電報,電報中敘述了藏方在青海尋訪靈兒所遇到的波折及被勒索的經過,表明在青海用款確實為大洋435,000元。

「以藏人之既窮且慳,負擔此鉅額之款,其痛心辣苦,不言可知,近日藏方上自官吏下至人民,公開談論達賴化身係該西藏用鈔買來。」張威白表示自己「突聞斯語如坐針氈」,故建議吳忠信懇請蔣委員長,同意藏方在西寧所用款額由中央賞發歸墊,「不能惜上項款目而拋却西藏一塊土,此為亡羊補牢之計尚可挽救。」另外還加上一段警語:「否則目前鈞座到藏預料難期美滿。」

吳忠信的反應又是如何呢? 在其《入藏日記》10月20日中記載:「遂由余電呈蔣委員長,旋奉批:如果屬實,自應由中央以補助靈兒登座大典經費之名義償付藏方,俾其歸還借款。俟吳委員長查明電告實情及款項確數後,即予撥發。」

至此,由中央補助坐床大典經費的原則已告確定,而對於可望帶來一份厚禮的吳忠信,西藏政府的態度也轉為友好。

其中最重要的轉折是,轉世靈童原本在未經「金瓶掣簽」、沒有得到國府認可的情況下早已由噶廈政府確立,但1月26日,藏方向國府呈報此事,並請明令「免予掣簽」,算是補足應有程序,承認了國府在此事上的權威。國府也於2月5日發布政令:「拉木登珠業經明令特准繼任為第十四輩達賴喇嘛,其坐床大典所需經費,着由行政院轉飭財政部撥發四十萬元,以示優異。」接著2月11日行政院即將款項撥入蒙藏會。

照理說,為了40萬贖金「痛心辣苦」的西藏政府,應該很高興地立刻將款項取走,然而情況並非如此。推究可能是當時西藏內部局勢混亂,親中派、親英派爭持不下,但究竟實情如何? 學界還未有定論。現在回顧整個事件,擬以時間序排列當時國府與西藏政府的往來電文,以協助釐清真相。

3月13日,吳忠信致函西藏攝政熱振呼圖克圖,告知國府已將坐床經費40萬元,撥付到會存放,請隨時向重慶本會具領。過了3個月藏方尚未回應,於是6月15日,蒙藏會電詢噶厦,「中央補助達賴坐床經費四十萬元,可否交西藏駐京辦事處格處長具領,盼復。」隨即6月27日,噶厦回電表示:「吳委員長鈞鑒,中央補助達賴喇嘛坐床經費大洋肆拾萬元,此款祈撥交西藏駐京代表格登卻丹可也。」最終,8月12日,蒙藏會將補助達賴坐床經費40萬元交給西藏駐京辦事處,由格敦恪典代表具名領取了。

9月17日,意外發生了,西藏駐京代表格敦恪典因霍亂病逝,然而新任代表的選派赴任時間又無法預測。緊接著,次年一月,熱振攝政(親中溫和派)因傳言觸犯戒律而辭職,由打扎(親英主戰派)繼任。因上述兩件事的發生,嚴重影響到達賴坐床經費事的處理時程,基本上屬於停擺狀況。

1941年6月6日,蒙藏會曾函詢康定西藏駐京代表堪穹洛桑扎喜,有關中央補助「達賴坐床之款」處理情形,但依然未獲藏方的回應。1942年3月25日,新任西藏駐京代表阿旺堅贊抵達重慶履新,然而本案依舊沉寂,那筆鉅款40萬元依然存放在渝南溫泉的西藏駐京辦事處。不料一年之後,突然有了峰迴路轉的火花蹦出。

1943年6月4日,西康省政府秘書長張為炯電請孔處長譯轉噶廈:「布西白馬來康稱奉貴噶廈命代收中樞餽贈達賴活佛法幣400,000元購茶運藏,現西藏駐京辦事處已將此款陸續匯來,可否悉數交白馬代收,盼即電復。」(譯成白話就是,西康詢問西藏,「有位布西白馬先生來到我們西康,自稱受您(西藏政府)的委託,要領取中樞餽贈給達賴喇嘛的買茶費40萬元,請問是否可以交給他?」)

西康省政府秘書長張為炯電文。(海中雄提供)
西康省政府秘書長張為炯電文。(海中雄提供)

從「補助坐床經費」到「餽贈/購茶費」,這微妙轉變意味著什麼? 很顯然,「補助坐床經費」是中央對地方、上級對下級的用語,這和新攝政打扎的「親英主戰」立場不符:如果改稱為「餽贈/購茶費」,則表示是高僧與施主間的「檀越」(布施)關係,是平等的。但如此一來,是否又有違當初國民政府「坐床大典所需經費」的撥款名目,未來核銷時會不會有問題?  

總之,一筆40萬元羅生門,裡面有軍閥的貪婪霸道、國府的權謀,與藏人的委屈;一方承擔著「不能丟失一寸領土」的歷史重責,另一方則想方設法企圖奪回自主權與民族尊嚴,雙方都步步為營、錙銖必較。從後世的角度看這個難解的困局,讓人覺得沉重又不忍。

最後,還是忍不住好奇,不論是以補助坐床經費或餽贈購茶費用為名,這筆鉅款40萬元,到底下落如何?誠如上述,從西康省府來電洽詢之後,此案又如石沉大海般人間蒸發了。此款最終是由藏方具領?還是留在當時的西康省政府手中?故事未完待續,只期盼有新檔案出現,為歷史見證說話了。

*作者為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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