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仲觀點:見微知著,行政院應考慮設立「全民防衛動員委員會」

2022-04-22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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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所羅列的八大動員準備業務中,國防部僅主管其中一個「軍事動員準備方案」,其餘七個則分別由七個中央部會主管;而這七個中央部會在召開自己的「動員準備業務會報」擬具相關方案時,法定出席人員全為該部會之成員;且這些中央部會「動員準備業務會報」的承辦人,都是由機關內負責其他業務的人員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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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照現行運作方式,除國防部在平時恐怕難以了解、掌握各動員準備方案之詳細內容與異動情形,也無法主動反映國防部之需求與建議給相關的中央部會外;其他中央部會負責動員準備業務的人員,不僅因為是「兼辦」性質而無法有足夠的時間與心力深入了解相關內容,也普遍欠缺國防軍事專業素養。因此,當面對「全民防衛動員」的新興業務,例如編寫此次「全民國防手冊範本」時,往往就只能按既有規定照本宣科,無能力就日後共軍犯臺可能同時出現斷水、斷電、斷網、斷訊、斷炊甚至不幸置身戰地此種大型、多種災變同時發生的嚴峻情景,給出實用的方案。

一言以蔽之,從這次「全民國防手冊範本」所引發的風波,其實就可以見微知著,看出現行全民防衛動員體制與全動署等設計,恐怕難以達成做好全民防衛動員準備的目標。政府真的應該慎重考慮直接於行政院下,設立位階為二級機關之「全民防衛動員委員會」,來取代目前僅為三級機關的全動署,並至少由行政院副院長來兼任主任委員,才能真正做到涉及多個中央部會業務的全民防衛動員政策統合工作。

至於全動署目前所擔任的「後備部隊編組、選充、召集、訓練與動員整備之規劃及執行」工作,在「全民防衛動員委員會」成立後,其實可以考慮交還給三軍司令部,讓常備部隊與後備部隊之「管、編、裝、招、訓」回歸由各軍種負責,更符合事權統一的標準。事實上,在目前全動署所負責之後備部隊絕大多數為地面部隊的情況下,國防部目前的設計形同將地面部隊「管、編、裝、招、訓」分割,對提升地面部隊戰力的效果值得懷疑。

*作者為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附研究員,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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