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司法墮落無以復加

2022-04-04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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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明知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仍認定律師兩地跑場是「居無定所」,有時搭車偶而開車是「行蹤飄忽不定」,要求暫回交代事務是「有逃亡之虞」,教導女友沒做的別畫押認罪是「意圖串供」,結果聲押烏龍事由全被法官打臉,更別說妨害秘密輕罪要羈押禁見很扯,況且告訴乃論根本沒人提告,刑事訴訟法有指定告訴權人,沒聽過「懸賞徵求告訴人」,張靜律師是洩露蔡總統假博士祕密嗎?又張律師依憲法權利向法院聲請提審,法院就此審理屬判決或裁定,抑或兩者都不是的獨立性專案處理?不服判決要上訴,不服裁定要抗告,若憲法第八條屬特定提審,似無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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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問被告應先告知罪名、得保持緘默、得選任辯護人及得請求調查有利證據等事項,張靜本身雖是律師,要式程序不能免俗,警訊好似忽略了,訊問被告應出以懇切態度,不得用強暴脅迫、疲勞訊問方法,張靜和林姿妙顯然都被不正方法訊問了,於女友按摩店,張律師是辯護人也是第三者,對於第三人須以「有相當理由可信為應扣押之物」方得搜索,且應保守秘密並注意受搜索人之名譽,無差別查扣,大張旗鼓通知媒體不違情法嗎?檢座對知名大律師及百里侯都敢妄為,手無寸鐵百姓怎麼辦!同是司法受害同病相憐人,相逢何必曾相識,應相聲援扶持。

司法怠墮已經夠爛,甘為鷹犬為執政者所用更糟透了,服膺政治指令,服務行政,狼狽為奸追殺政敵,顏色辦案不肖司法,嚴以律藍寬以待綠,熱映錦衣衛狙殺忠良電影,司法本該正義代表,竟民進黨執政幾年就沉淪幾年「誣告國家隊」,公權力馬屁狗腿宜適可而止,行政法院素有敗訴法院及駁回法院之稱,助紂為虐惡名昭彰,憲法守護神大法官切莫成邪靈,造成憲政災害。

*作者為退休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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