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專案教師亂象頻傳,大學恐淪為「學店」

2022-04-04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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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案子監察院通過糾正後至今已快一年了,在各界的壓力下,教育部終於對外表示,已在研商制定〈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規範專案教師相關權利義務,並將舉辦與各界教育工會團體研商之會議。不過,據媒體報導,草案內容並未對監察院所提的問題做出解決,依然對專案教師缺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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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禁要問:為何要另訂行政命令?

在《大學法》及《教師法》裡皆已明白規定大學教師的資格、權利與義務。其中《教師法》立法的根本精神,就是確立教師的專業地位,將公、私立學校的教師一體看待。除非他不是教師,要不然怎能不適用?

再者,學校不能想要迴避《教師法》,巧立名目說這些專案教師不是「編制內」的教師,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之前教育部曾制訂「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針對「特聘教師」予以加薪,也不見於《大學法》。請問,特聘教師是不是教師?如果特聘教師是教師,專案教師就應該也是教師,既盡教師的義務,就應享有教師的權利。另訂行政命令只會把專案教師的悲慘現狀「就地合法」,把他們變成是「二等教師」,嚴重侵害師生的權益!

教育部應儘速提出《教師法》修正案,明訂教師的定義,將專案教師納入,打破所謂「編制內」的狹隘條框;而針對專案教師作為短期補充性人力方面,也要有一定的比率規範,若大學有濫用專案教師的情形應予以嚴懲。若不此之圖,在少子化趨勢持續下,專案教師的亂象恐怕只會更加嚴重,大學恐更淪為「學店」。臺灣高教的未來能不讓人憂心嗎?

*作者為諄筆群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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