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交通平權」優化屏東縣特色聚落,改變都市風貌

2018-04-05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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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高=屏兩地交通往來,被視為人權的一部分,站在國家產業整體競爭力的立場,建議行政院修改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相關法令。圖為高雄輕軌。(資料照,高雄市政府提供)

作者認為,高=屏兩地交通往來,被視為人權的一部分,站在國家產業整體競爭力的立場,建議行政院修改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相關法令。圖為高雄輕軌。(資料照,高雄市政府提供)

都市景觀、設計,源自於交通平權的落實,才有魄力為屏東人解決區域失衡,因為高=屏兩地交通往來,被視為人權的一部分,站在國家產業整體競爭力的立場,建議行政院修改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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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都市空間佈局的規劃方案,主要核心還在地方制度法這一塊也必須通盤檢討、修正,讓一般農業縣準用直轄市部分條款,並開放部分權限、享有獨立的自主權,從而決定未來都市型態調整不必受制於其他直轄市搶走飯碗所產生的「排擠效應」。

行政院99年2月22日核定《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在南部就產業佈局的方式是死板板、硬梆梆,例如屏東定位為農業縣,而高雄定位為商業都市,依行政院對國土空間規畫方案的內容,有欠缺公允,失去彈性化空間。

因為屏東腹地大於高雄,自然資源豐富程度也優於高雄,且屏東人文的熱情很獨特,是其他縣市所無法取代之處,如果要達到土地使用分區的管理策略,怎沒有把屏東納入考量?然後那些負責決策的人都抱持「以台北人看天下」那種心態,卻忽略南部產業該應有的佈局。

若想要追求經濟效益,應該以國家整體產業的戰略為考量,可惜行政院在推行國土政策時,僅針對某一項目,例如以高鐵為例,要是說為了省錢,只蓋到左營站為止,沒後續延伸到潮州站,忽略人口、社會結構的整體性,將促使都市規模、生態圈失去平衡。

意思是窮的農業縣過度依賴隔壁外縣市所造成的結果,本地人逐漸外移,然後有錢人的縣市愈有錢,農業縣窮困愈窮,以這樣都市脈絡與都市計畫對於國土使用分區的定位,很顯然已失去社會的公平正義。

相對「交通平權」就顯得更重要,因為沒有主幹線軌道交通,怎麼可能讓一個地區的都市得到適性、均衡發展?

鐵路主幹線扮演的角色就如同大動脈,公路客運安排的路線如同微血管,城市、土地使用分區對都市計畫的佈局有密切關係,沒有交通流量怎麼可能會帶來產業、經濟的需求量?因此各都市間為了達到合理的資源分配,建議行政院應從交通方面著手,以長遠發展的戰略為目標,讓特定農業縣得到交通平權!

依國土、使用分區的規劃內容,屏東縣很適合發展「鄉村型都市」,由於農地對糧食安全扮演著重要角色,糧食供應鏈促進人類永續生存,因此在農業縣的基礎上得適度針對特定鄉鎮來發展「小規模」的都市,給屏東帶來另一波人文氣息,整個城市發展、脈絡就如同美國紐澤西州樣式,依其景觀設計內容,可讓這些鄉鎮走入「浪漫型」的「鄉村都市」,如果各地「社區發展協會」喜歡做這種事,願意為「交通平權」貢獻給屏東縣的心力,未來人口、社會結構將得到良性發展。

但是,現在問題又來了,如果沒落實交通平權,外地來的企業怎麼可能願意投資?創造人流、物流、金流需求量?因此建議行政院應站在「社會公義」的立場,讓農業縣得到「交通平權」,而不再只是「做半套」,卻變相忽略其他農業縣該應有的產業與國土資源分配。

其中,屏東市可建議行政院依國土規劃法重新評估,由「地方中心」升級為「區域中心」;潮州鎮、東港鎮由原本「一般的鄉鎮」提升為「地方中心」,然後,地方制度法應給予農業縣開放部分權限,並準用部分直轄市規定的條款,充分保障農業縣基本權益。

建議交通部的具體作為:落實「鄉村都市」,發展各地「特色聚落」,藉由「交通平權」方案促進高=屏「區域聯合治理」。

主幹線軌道建議往屏東=潮州=恆春(高鐵)、東港(輕軌)、恆春(輕軌)的範圍開始興建,達到南北運輸一小時生活圈為目標,並融合各地文化特色能獲得從外地工商界人士願意來屏東投資,讓各地都市間取得國土合理化資源分配。

建議採取的軌道形式:屏東、潮州、枋寮、恆春→高鐵路廊另闢新線。

高雄=東港、恆春=楓港→輕軌捷運的景觀車廂,建立通勤、商務、旅遊對於美麗海景、海洋文化的新地標。

恆春鐵道旅遊生態圈:恆春輕軌捷運延伸楓港,建議交通部重新評估;並評估高鐵延伸到恆春可行性方案,輕軌捷運在原「台鐵恆春支線」的路廊上興建,而恆春高鐵路廊延伸計畫則移動至靠近山區的內陸開始興建,預期未來恆春輕軌捷運可帶動高鐵運量,由輕軌轉高鐵、高鐵轉輕軌,往返於楓港=恆春之間,透過一快(高鐵)一慢(輕軌)建立二元化鐵道形式。

建議交通部正視花東民眾的需求與搭車權益,增設高鐵楓港站、預留通往台東=花蓮主幹線的分歧處,由東、西部高鐵、恆春輕軌聯繫,將帶來另一波旅遊風潮,尤其是輕軌捷運、景觀車廂的設計,可營造「浪漫文化」、「漫步文化」,利用恆春迷人的「海洋意象」遊走山海之間,發展另類新景點。

建議升級的都市型態:商業都市→屏東市、潮州鎮、東港鎮、佳冬、枋寮。

鄉村型的農業都市→萬丹、新園、里港、九如、鹽埔、長治、麟洛、內埔、萬巒、南州、林邊、楓港、車城、恆春。

預期效益:隨著時間逐漸推移,未來屏東縣會兼具商業與農業兩種型態的都市,應受國家保護,讓農家在地精神與特色聚落的人文、歷史能永續傳承。

藉由「交通平權」具體作為,在各地城市之間獲得國土規劃該應有的資源分配,避免城鄉差距再繼續擴大,從而影響人口的社會結構。

對於國土空間規畫布局,能徹底落實交通平權的,筆者提4點訴求:

1. 推廣屏東客家、原住民文化到各地鄉鎮,建立傳統語言的友善環境,閩南人除了會講流利台語之外,若有興趣想學習其他原住民語、客家語,將被視為人權的一部分,按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明定,任何語言都應該受尊嚴的傳承,不得有所歧視。

2. 蒐羅屏東人在歷史上曾著作的閩南、客家文學作品集、宗族姓氏風俗及相關宗教活動,並營造在地化社區特色聚落,給人文、歷史與鄉土文化的情感得到永續傳承。

3. 藉由交通平權的措施讓農業縣取得「創造需求」空間,引領周邊產業能夠積極招商,並提升該特定縣市的投資意願。

4. 南部軌道交通,建議一次到位,應站在國家產業的整體競爭力為考量,不宜「只做半套」。

*作者為社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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