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台版Me Too受害者在怕什麼?

2018-03-22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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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若期望能有更多被害人出面指證,社會需展現對被害者的支持,而非僅止於對加害者的辱罵。(資料照,美聯社)

作者指出,若期望能有更多被害人出面指證,社會需展現對被害者的支持,而非僅止於對加害者的辱罵。(資料照,美聯社)

近日體操教練新聞沸沸揚揚,相關單位循線連繫了多位學生,但只有少數願意作證。網路上許多人們有各種揣測,甚至檢討被害人為何當初不求救?為何至今不願出面?筆者接觸被害人後與其一起分析多項原因,望人們閱讀完能思考並同理受害人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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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年學校「教訓輔機制」尚未健全

性侵嫌疑犯教練L(下略稱為L教練)開始到學校任教的時間點為1990年左右,在那時候受害的小學高年級與國中孩子即為現在的我們俗稱的「六、七年級生」。這世代的人對學校的共同印象為:「老師會體罰、一個班級人數超過40到50人,每位學生能獲得老師照顧的比例遠低於近年。」此時期剛解嚴,家長們普遍對體制的權威仍有顧忌,對教師多為畢恭畢敬,若知曉學生被體罰,可能還會多給孩子一次懲戒。

那時期是經濟起飛時期,股票上漲、許多服務業與工業的勞工所得高於教師,教職並非國人就業優先的選擇。教職缺額多的情況下,當時許多並未具備教學專業的人士也進入校園任職。欠缺教學專業與熱忱的教師會依靠體罰來班級經營,親師生的關係是相當疏離的。

因此當學生遇到性侵犯,教師往往不是她們求救的考量。此外,當時尚未實行週休二日制度,週一到週六皆須上課,高年級體操隊學生每天下午到傍晚都離開班級到體操隊練習,練習時間大於跟班上同學老師相處的時間。教師若未與學生建立良好互動與信任,難以察覺異狀。被害人若眼見教練L與教師友好,更不可能相信教師。

二、性教育的缺乏

在那年代,性是相當隱晦而陌生的。學生在國小即將畢業前才有簡短的健康教育宣導,談論到月經、夢遺等知識,在此之前已進入青春期的學童多為家長自行教學。國中時的健康教育課本十四、十五章許多教師跳過不教,學子僅被灌輸「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觀念,沒有身體自主權的意識、也不懂得防備形象良好、家長信任的長輩。

對於一位具有體育專業與復健相關知識的教練L,他提出的按摩、拉筋、驗傷、上藥等要求,學生即使抱持疑惑、困擾也無法拒絕。即便其他體操隊同儕看到教練的舉動,也無法去判斷並協助拒絕。此外,因學校內沒有其他教職員能有足夠的體育專業知識去查覺「那不僅僅是按摩與拉筋、驗傷、上藥」,因此就算教練L被其他成人目睹其性騷擾舉動,也有充分的理由與說詞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三、體操領域的升學與就業管道狹隘

許多被害者的共通點就是從小就進入體操隊,直到成年都在體操相關領域裡。三十年前的父母們開始會花錢給小孩學習才藝、補習,而體操是相對費用少,家境不寬裕的家庭可以負擔,並且未來能藉由體育專長升學,對於經濟較不寬裕的家長來說是個福音。體操隊的成員來來去去,因為有人會吃不了苦而離開,家境不錯的家庭只會把體操當成才藝的一種,如果孩子沒有興趣了,大不了不學走人,還可以有其他條路可以發展,但對弱勢的家庭而言這是難得可貴的希望。

過去在高雄地區的國小體操競賽通常由教練L與其胞兄所指導的兩所國小包下前幾名,有志於體操的學生甚至會特地轉學到這兩所學校就讀。體操隊的學生從國小一直到國中、高中都是體操選手,到大學後會去鄰近縣市體育科系就讀,畢業後除了繼續當競賽選手,也有人會到國中、國小擔任教職,相對現在僧多粥少的教師缺額,在當時仍有多數教職缺額的狀況下,對於弱勢家庭而言幾乎是咬牙都要走下去的路。

K國小體操隊的學生們除了在K國小體操室練習之外,下午也會到五福國中的體操館受訓,高雄區的體操選手以及教練們彼此都在五福國中照過面。許多年輕一輩的教練都是教練L的門生,也正因為如此,培訓多位金牌選手的教練L的權力就高過天,得罪他就等於要斷送自己的體操與升學路。越是辛苦付出的心血就越難割捨,若想繼續待在體操界,被害人只能忍耐。

十多年前體操界內早就有關於教練L的傳聞,但是當時被和解、壓下來,而且和解一事後仍有其他人受害,教練L並未收斂。其餘被害人眼見這種加害者權力過大、難以顛覆體制的情況,只會更無法鼓起勇氣站出來。體操界路途的狹隘,直接逼迫被害人們噤聲,就算曾經有人想爆料,也被教練L的相關人士警告不要亂傳。教練L並非對每個學生都有犯行,許多未受到侵擾的學生仍一心相信他是慈父益友,被害人若出面,也等同跟這些昔日同儕對立。且教練L在近日停止職務之前仍有在學校指導學生,許多家長也不會樂見自己孩子的求學、得獎之路受到此事影響。

截至目前為止,新聞上所列的被害人們,除了在爆料公社開出第一聲槍響的人之外,第二位葉小姐是居住在國外也遠離體操界,教練L再也無法影響到她。第三位是瑜珈小菁老師,瑜珈這項目可以自己開個人工作室,就業不會受到體操界的影響,由被害人的出面情形可窺見要被害人要勇於挑戰整個體操界有多麼困難。

四、證據難以取得

剛進校園任教的教練L形象良好,與學生亦師亦友、如同慈父,平時授課風趣幽默,對學生的體操提點也十分專業。體操隊學生下午都在練習,教練L會身兼課輔老師指導學生課業,有時會與胞兄輪流接送學生回家。因此若非有足夠的證明證據,是無法讓旁人相信這麼好的教練是這樣的人。1990年那時錄音與錄影的設備不普及也不便利,受害的孩子難以取得影音證據。若非第一位報案的被害人提出有師長陪同的醫療證明文件、並指認教練隱私部位特徵,則很難取信於世人。

教練L犯行的地點除了學校體操室,尚有舊家、外出比賽投宿的旅館,這些場所共通點皆為與被害人單獨相處的場合。有的被害人遭遇猥褻,沒有監視器可以記錄,身上也沒有可以驗證的傷口;可以隔著褲子看到教練有生理反應,但無法以此指認隱私特徵。

五、人際關係疏離

除了家境弱勢、家長忙碌等狀況,人際關係疏離也使被害人孤立無援。被害人在學校與班級同儕相處時間不多,在體操隊又都在教練L的視線範圍內,兩位以上的被害人都曾有「我以為只有我遇到」的孤立感。

教練L長時間與其他同儕建立的信任關係,讓被害人擔憂說出來不被信任只能隱忍。被害人們既沒有互通訊息的機會,也沒有可信任的友人傾訴。新聞報導中外宿旅館裡,被害人們被電話叫過去教練L房間,總會有十分合理的理由,例如給選手放鬆泡澡、幫選手按摩肌肉、選手房間浴室不夠用等等,被害人若是本與同儕互動不多,缺乏證據下,即便回到選手房間後也不一定敢與其他選手求助。

六、沉默的共犯結構

新聞中的瑜珈小菁老師、越洋控訴的葉小姐都曾在當時想揭發教練L,但都被前輩攔阻,因為無論同是被害人的學姐、還是非被害人的學長,都需要走這位教練鋪好的體操路。一旦出賽權被取消,十幾年的辛苦會化為泡影,是以即使想掙脫這噩夢也會被其他還需要教練L鋪路的人拉下。

十幾年前K國中成立體操隊,教練L在K國小與K國中皆有任教。當時的體操隊員有人受害後轉學到其他鄰近學校,為校爭光的得獎選手一一離去到附近學校,學校若說毫無察覺異狀實在難以服人。而根據爆料公社受害者文章內所述「出去比賽的時候,我們都住汽車旅館」,在經費核銷時難道沒有師長察覺帶學生去住汽車旅館是多麼不妥當、住宿費也相對昂貴嗎?更何況曾有和解事件,若是當年有師長知悉並協助隱瞞,那麼二十多年來都一起成為共犯結構,越怕被究責,就會越協助掩蓋。

由於體育界人才的就業除了選手就是走教育體制,因此即使想往上申訴的受害人,也會顧慮教育局成員可能有教練L的親友而打消念頭。過往的共犯結構讓被害人無法對申訴管道付出信任。

七、自我防衛機制的自我美化欺騙

作家林奕含筆下小說人物房思琪的悲劇呈現了受害者在心理無法承受時會有自我防衛機制,將一個個不堪經歷美化為美好戀愛的扭曲現象。教練L曾經追求體操隊員,在亦師亦父亦友的長期關懷與陪伴下,有隊員與已婚教練L交往。其他被害人若是出面,亦不免被社會大眾同樣的質疑,甚至得背負破壞家庭的小三汙名。

八、社會觀感給予的壓力

網路新聞報導下可以看見許多檢討被害人的留言,每位被害人的受害情形與程度皆不相同,除了要面對各種質疑之外,還得被用其他被害人的經歷審視。在傳統「女生失貞不夠自愛、不夠保護自己」的觀念下,這些檢討被害人的聲音,讓可能已經步入婚姻的被害人不敢出面,免得承受夫家與長輩壓力,或讓周圍輿論傷害到家人。而K國小家長後援會成員「為何多年舊事被提出,願意支持教練」的發言,更讓被害人感到心寒,因為即使事隔多年,這仍是揮不去的噩夢。

以上數點被害人為何隱忍的原因,乃筆者這幾日與被害者對談後歸納。她們比誰都希望揮別當年的陰影,過往的體制與結構問題是我們這些旁觀者無法去改變的,而持續關注這案件、讓這體制的黑暗面見光、減少對被害人的二次傷害是我們可以去努力的。

我們若期望能有更多被害人出面指證,社會需展現對被害者的支持,而非僅止於對加害者的辱罵。倘若社會大眾願意多同理被害者一些,她們就越有勇氣跨出一步。願此事所有的被害人們都能從無盡的黑夜中見到光明,明瞭這一切不是她們的錯,知道在這條路上,她們不孤單。

*作者為高雄體操教練性侵案件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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