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禁止穿戴宗教標誌?小學老師戴頭巾竟遭政府解雇!

2021-12-15 08:10

? 人氣

加拿大魁北克省日前發生小學教師因穿戴頭巾而被要求停止授課,並被轉調其他單位。這是魁北克的《第21號法案》頒布以來,第一次有人因為穿戴具有宗教意涵的服飾而受懲處。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衛報》(The Guardian)報導,安瓦莉(Fatemeh Anvari)在魁北克省(Québec)小鎮切爾西(Chelsea)擔任三年級老師。就在12月,她被告知她不能再教課,原因是她戴著頭巾(hijab),違反了魁北克在2019年6月通過的《第21號法》(Bill 21)。

《第21號法》旨在保持政權世俗化,規定警察、律師、法官、醫生、公車司機、社工和教職員等「擁有權威地位」的公職人員不得在上班時間穿戴宗教信仰的信仰標誌,例如十字架、穆斯林的頭巾、猶太人的亞莫克帽(Yarmulkes)等都在禁止範圍。這項法案對魁北克的穆斯林女性和學校有特別重大的影響,因為該省高達74.5%的教師為女性。

安瓦莉接受加拿大電視公司新聞網(CTV News)採訪時表示:「這不是關於我的穿著,這是更大的議題,我不想要這變成個人層級的事,因為這不會帶給任何人任何好處。我希望這件事可以讓我們思考,重大的決定如何影響人們的生活。」

當初《第21號法》通過也引發許多批評,安瓦莉因頭巾而被解雇、轉調其他職位的消息傳開後,她原先教課的小學出現抗議行動,學生和教職員戴上綠絲帶、製作海報表達支持。

安瓦莉的遭遇也獲得部分聯邦政界支持。加拿大總理杜魯道(Justin Trudeau)13日表示,沒有人應該因為宗教信仰而丟了工作,但另一方面,他拒絕介入這起事件,不希望照成魁北克與聯邦政府對立,而且他說,確保「是魁北克人自己質疑這項法案」非常重要。

聯邦政府不大可能介入的原因,是加拿大憲法第33條的「但書條款」(notwithstanding clause),讓法案得以在凌駕憲法《權利與自由憲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中保障的基本自由,不受司法挑戰。當初《第21號法案》制定時,魁北克省也用但書條款保護該法案,而引來許多批評,質疑法案合理化宗教歧視。

新民主黨黨魁駔勉誠(Jagmeet Singh)指出,安瓦莉作為一位教師的能力無庸置疑,但是「就因為她的外表和穿著,她就無法繼續教這群孩子,這是法案非常不合理的地方」。加拿大國會下議院的保守黨(Conservative Party)議員賽貝克(Kyle Seeback)更稱安瓦莉被解雇是「天大恥辱」。

保守黨是下議院反對黨,黨魁奧托爾(Erin O’Toole)表示他不贊同《第21號法案》,但尊重各省的管轄權,他相信《第21號法案》是「最好留給魁北克人決定的議題」。整體而言,聯邦政府的領導人物都避免展現強硬立場,希望不要激怒魁北克的選民。

由民調數據來看,魁北克民眾支持政府力推「世俗化」,不少政治人物紛紛表態支持《第21號法案》。魁北克國民議會議員貝魯貝(Pascal Bérubé)隸屬魁北克人黨(Parti Québécois),他認為安瓦莉之所以丟了工作,是因為她不尊重法律。魁北克省長勒格(François Legault)則認為《第21號法案》是合情合理的規定,並指出安瓦莉從一開始就不該被聘用。

事實上,在2019年3月以前聘用的公職人員,仍能繼續穿戴宗教象徵衣物工作,但安瓦莉是在今年3月成為代課老師,並在10月簽署正式合約,因此適用《第21號法案》規定,不得在教室佩戴頭巾。

喜歡這篇文章嗎?

劉俞妗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