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檢疫官商勾結 病死豬肉變臘肉香腸

2015-01-1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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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國頒佈《動物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制度》,當中的條文規定,當養殖場的畜禽發生疫病死亡時,必須堅持「不殺宰,不販運,不買賣,不丟棄,不食用」,同時進行「徹底無害化處理」的「五不一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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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鼓勵養豬戶貫徹這一目標,中國中央還特訂補貼政策,對進行無公害處理的病死豬,每頭豬專項最多補貼800元人民幣(約台幣3600元)。然而,這一專項資金卻經常被半路攔截,沒有辦法足額發放給養豬戶。

豬肉從豬仔出生到消費者餐桌上,必須經過屠宰、運輸、存儲和銷售等多個環節,每個環節都分別對應動物檢疫、農業畜牧、商務等監督管理部門,令人懷疑的是,這次病死豬肉是如何從地下轉到地上,突破層層監管流入市場的呢?

有位養豬戶說,5年來他只拿過1次補貼,而且那次平均下來,每1頭豬只補助10元。無公害化專項補貼資金的半路消失,直接影響了養豬戶對病死豬做無公害化處理的心態,讓「從源頭矯正病死豬肉流向餐桌」的目標徒具形式。

病死豬蠅蟲叢生,令人做噁。(取自影片)

檢疫人員怠忽 病死豬肉上市無阻

調查發現,湖南等多省的動物檢疫人員怠忽職守,阻止病死豬肉進入市場的防線形同虛設。在這起案件中,部分動物檢疫人員只管收費,濫開檢疫票,甚至連病死豬肉也放行,1名負責畜牧水產蔬菜局的劉躍新就因此被警方逮捕。

據悉,劉躍新平日負責雙清區肉聯廠的冷庫進出肉製品的檢驗檢疫工作,然而他卻經常在擅離工作崗位時,把《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交給他人,甚至讓販賣病死豬肉的販子「任意填寫」,甚至成了販售檢疫證明。即使上班,劉躍新對於病死豬肉的檢疫,也「僅僅用肉眼辨別」。

中國公安部治安局處長許成磊對此表示,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病死豬的販售與犯罪,只能治標。若要想治本,必須在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的社會保險、養殖、屠宰、檢驗檢疫,還有食品的生產加工中各個環節加強日常監管,同時做到各環節無縫銜接,有序接軌,才能夠從根本上杜絕病死豬進了消費者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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