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付民觀點:也許人類無法簡易根治新冠病毒侵害

2021-09-2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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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減少「病毒數量」是能夠有效防治新冠病毒侵害的重要方式之一,自然會降低社會對疫苗和口罩的嚴重依賴。(資料照,美聯社)

通過減少「病毒數量」是能夠有效防治新冠病毒侵害的重要方式之一,自然會降低社會對疫苗和口罩的嚴重依賴。(資料照,美聯社)

去年3月新冠病毒全球盛行期間我曾發文:「系統分治是抗禦新冠病毒的最佳方案」。如果去年世界各國抗擊新冠病毒的主要方式是隔離和口罩,那今年的主要抗疫方式是全面推行疫苗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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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同採用隔離和口罩抗疫一樣,疫苗的廣泛接種依然未能實現有效防止新冠病毒的大量傳播和侵害。據此,我覺的有必要再次深入探討「系統分治」的特殊作用。

科技不能滲入過度的政治與經濟利益

疫苗,是人類抗擊病毒侵害的一項重要武器,也是人類的一項偉大的科學創造。既然是「科學創造」,就應該按照嚴格的科技標準去設計製造和推廣應用。如果滲人了過度的政治與經濟利益導致了科技標準的偏移,不僅無法實現有效的防治病毒侵害還會造成社會秩序的嚴重混亂。

據專業報導,疫苗的正常試驗和生產周期約為10年才會進入臨床應用,而新冠疫苗僅在2年之內便被大量臨床應用。這種「大躍進方式」的疫苗接種,無疑是簡化了試驗驗證的一些程式,也是疫苗生產企業不願承擔任何副作用責任的根本原因。毫無疑問,這次由許多政府大力推動的新冠病毒疫苗積極接種,主要原因是病毒的大面積長期傳播,嚴重地影響著社會經濟和各種社會秩序的穩定。

據媒體報導,快速推廣應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存在「免疫功效偏低、副作用嚴重及無法預知」等嚴重問題。儘管知道這些嚴重問題真實存在的情況,仍在大力推廣實施,但政府和疫苗生產企業卻不敢承擔相應責任,也就造成一些社會人群產生抗拒態度。

正常情況下,任何一種科技(社會)產品都應該對其功效和負效應進行嚴格驗證和統計。並且應該在能夠明確規避風險和承擔相應責任的條件下,去推向社會應用。無論是產品生產企業還是政府部門,在無法有效規避風險和承擔相應責任的前提下,去強行推廣應用,不僅是對人類科技價值的嚴重損害,更是在嚴重侵害社會民眾的生活、身體和政治權益。

不可能依靠「簡單單一」方法防治

我個人認為,人類在對待兩種疾病防治上都在犯嚴重錯誤。一種是關於「癌症」的防治,另一種便是對「新冠病毒」的防治。因為這兩種嚴重影響人類的疾病都不可能依靠「簡單單一」的方法輕易實現防治。一方面它們都主要源自人類社會自身「繁華生活」的副產物,另一原因它們都無法輕易實現有效防治(根治)。

對於癌症,近數十年間人類耗費了巨大的財力物力去攻克,至今仍然沒有找到完美的根治方法。我覺的面對眼前的新冠病毒,人類也不可能找到一種完美(簡易)的根治方法。

我個人認為,「系統分治」不僅是防治各種癌症的最佳方案,也可能是防治新冠病毒侵害的最佳方案。

什麼是「系統分治」?簡單講就是:針對不同的人群採用不同的防治方法。近數十年間由於始終未能找到防治各種癌症的「簡易方法」,只能坦然地接受「分類防治」。譬如:手術類、藥物類、精神類、物理類。手術和藥物類既有二者配合,也有各自獨立實施方式,精神與物理類可分為醫務機構和病人自己操作的分類方式。所謂「自己操作」,就是病人自身採用「精神和物理強身」的方式去抗擊癌病,最終實現減弱或治癒癌病。

新冠病毒感染,有一些專業人士將其定義為:一種較為嚴重的流感。如果這種定義較為恰當,並且可以證實新冠病毒是極易發生變異而抗拒疫苗功效的,那人類就很難找到一種簡易的防治方式去消除它的侵害。為此,明確採用「系統分治」去應對新冠病毒的持續性侵害,是人類最為明智的措施。

應對新冠病毒可以採用的分類方式

我個人初步認為,應對新冠病毒可以分別採用:急性隔離與常規隔離、疫苗免疫和藥物免疫、群體防疫與個體防疫等分類方式。

「急性隔離」主要是針對巳經出現嚴重症狀或產生重度新型變異的區域。對於「無症狀感染人群和持久性非變異病毒區域」不必要強化隔離,應當採用「人體免疫和藥物免疫」兩種方式。

所謂「人體免疫」主要分為:強體免疫和稀釋免疫。面對攻擊性很強的新冠病毒,通常需要「強體免疫與稀釋免疫」兩種方式的共同配合。因為「稀釋免疫」是基於病毒必須具備一定的「數量」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的認知理念,而不是維持「只要接觸了病毒就會被侵害」的認知標準。

現實證明,許多感染了新冠病毒的無症狀人群並未受到侵害,除了因為病毒「數量低」還有其他什麼理由去解釋?自身「免疫力強」可分為:常規疾病代謝強健和具備特殊病毒免疫功能,許多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應該不屬於「具備特殊病毒免疫功能」。相反,如果將其歸因於「病毒數量」影響,那麼採用能夠有效降低病毒數量的方法,便能實現減少病毒的侵害。

通過減少「病毒數量」防治新冠病毒

我們知道,新冠病毒侵害的人體器官主要是呼吸系統,採用多喝水、多呼吸清新空氣(等方法)去稀釋(降低)病毒在體內的存儲數量,便可實現降低病毒侵害的作用。如果無法徹底阻斷病毒的傳播,而疫苗也不能完全阻擋人體的感染。繼續採用社區隔離無疑會阻礙經濟發展,選擇室內隔離卻會增加病毒繁殖,強制「多帶口罩」反而會促成病毒在體內的存儲而強化傷害程度。

20210624-疫情配圖,新竹市民眾配戴口罩到市場買菜。(盧逸峰攝)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民眾出門皆須配戴口罩。(資料照,盧逸峰攝)

明確:通過減少「病毒數量」是能夠有效防治新冠病毒侵害的重要方式之一,自然會降低社會對疫苗和口罩的嚴重依賴。也會影響現實政治和經濟力量借助強化「疫苗接種和社會隔離」去干預民眾的自由權利,自然也能夠減少社會群體與政府之間的嚴重衝突。本文認為,如果具備能夠充分呼吸清新空氣和各種有效稀釋新冠病毒存量條件的個體(人群),可以選擇少帶口罩和不接種疫苗。否則,對他們的防疫作用是弊大於利,必定是增加傷害!

我個人認為,隔離、口罩、疫苗、稀釋,都應該理解為是可以有效防治新冠病毒侵害的重要方式。針對不同情況、不同條件、不同人群採用不同的防治方法(系統分治),應當可以成為人類應對新冠病毒侵害的共同價值。依賴理想化的「單一標準」去探索、推行防治對策,不僅違背現實,還會攪亂社會秩序或激發群眾對立不值提倡。或者說,落後的單一性、專制性認知和實踐行為,應該被廢棄和抵制。我們感覺,當今世界不僅缺乏正義甚至缺少理智,期待被正義和理智更新或伸張。

*作者為獨立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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