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典蓉專欄:范雲與高嘉瑜,同罪不同命?

2021-06-24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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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柯承惠攝)和范雲(陳品佑攝)近來都捲入關說爭議。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柯承惠攝)和范雲(陳品佑攝)近來都捲入關說爭議。

立法院上周一場表決大戰,凡是監督政府、為民發聲的提案,一概遭到綠委否決,如果用兩個字形容當今一黨操控下的國會,大概只有「異化」兩字可以形容,由人民選出來的國會,已完全和人民的意志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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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衛福部官員毫無脈胳的指萬華是這波疫情的破口,萬華選出的綠委卻怯於為萬華發聲,再如,藍委提案要求公開三加十一會議紀錄的提案,由綠委集體否決,遭抨擊此舉為隱匿責任後,民進黨反擊該黨有相對提案;然而,就立院程序而言,並沒有相對提案不能一併通過的道理,更何況,如果民進黨勇於通過提案,豈非更凸顯廓然無私、不怕被檢視,當民進黨連避嫌自清都不肯,豈非更顯示另有隱情!

一黨獨大下的國會議員,不惜集體背離民意也要「表演」給黨意看,這其實很駭人,但至少表決紀錄是公開的,可留給選民最後公決;更駭人的是立委私下的背離民意,就完全逃離民意監督,綠委高嘉瑜這次幫禾馨診所關說疫苗、遭柯文哲曝光,而之前的范雲為機師工會關說,一直到媒體揭露後,范雲才在臉書公布相關資料。立委關說情節向來相當複雜,兩位立委的關說事件也呈現迴異的前因後果以及不同的罪與罰。

禾馨疫苗關說事件,高嘉瑜有錯但北市衛生局錯更大

先談高嘉瑜事件,不論她和禾馨診所之前熟不熟,這一次的關說就是針對違法項目的關說,畢竟台北市政府在6月15日之前疫苗並未發放到診所,高嘉瑜辯稱禾馨是全台灣孕婦生產最多的醫療院所之一,她是為為了照顧醫護、保護孕婦才幫忙轉達,此說雖然言之成理,但當時孕婦並未被中央疫情中心列入優先施打順序,所以這個辯詞不具合法性。

事實上,最能凸顯高嘉瑜關說有問題的,就是另一位對照組,大安區立委林奕華同樣受到禾馨診所請託,但她了解台北市的規定是「經由基層診所造冊送至公會後,至指定醫療院所施打」,因此選擇尊重台北市衛生局的作法,並未幫忙禾馨關說。

然而,在禾馨事件中最該負責任的其實是台北市衛生局長黃世傑,他事後抱怨高嘉瑜得寸進尺,從醫療人員到房務人員、清潔人員一再擴增施打名單;然而這些都不該是放水的理由,第一、高嘉瑜已轉任立委,對台北市政府防疫施打疫苗實際作業,未必事事都了解,但身為衛生局長的黃世傑不可能不清楚;第二,高嘉瑜如果仍是市議員,她即使以預算或法案要脅,有擔當的官員都應該要力抗而不應屈從,更何況高嘉瑜轉任立委,對北市府並無直接的影響力,黃世傑若只因高嘉瑜這一點人情壓力就放水,只證明他不具政務官該有的抗壓性!

台北市衛生局官員目前已遭考績會處理行政責任,之前同案的好心肝濫打事件也遭到檢調追查,高嘉瑜雖然涉不當關說,但若無對價關係,法律追訴可免,但民意的反彈還是逃不掉的,這股民意反彈不能謂小,創下她從政以來的最高負聲量,這也是她該付出的代價。

柯文哲和高嘉瑜互咬 咬出公開透明?

北市診所疫苗濫打事件,不但有綠委爆料,更有禾馨診所負責人前後多次跳出來指控北市府,柯文哲又咬出高嘉瑜、此舉雖被指是斷尾求生,但反而有利人民監督;第一,柯市府無法和各團體形成利益共生關係,所以一犯錯就會被爆出來;第二,對柯市府監督者眾,這一點柯文哲頗有覺悟,他才會奉勸高嘉瑜,紙是包不住火的,與其讓人擠牙膏凌遲,還不如一次說清楚。某種程度而言,台灣的在野黨形同住在哲學家邊沁所形容的環形監獄中,一舉一動幾無機密可言,例如,明明應該保密的打疫苗健保資料、卻總有人可以選擇性爆料;換句話,一切公開透明不只是政治人物的承諾,也是一種不得不然,這一點柯文哲應該比誰都認命。

好心肝和小禾馨偷打疫苗爭議,其實是被綠營當成柯文哲的三加十一事件來攻擊的,但兩者之嚴重性天差地遠,就連紙包不住火這樣的原則也不是一體適用。

范雲關說三加十一並未違法 但嚴重違反公共利益

和小禾馨事件一樣,三加十一爭議也有一位關說者范雲,然而接受利益團體請願本來也是立委職權之一,更何況,范雲並不像高嘉瑜一樣,針對違法的事務向行政部門關說,而是要求行政部門改變政策,換句話說,范雲的關說其實是在法律容許的範圍,然而,其關說後果的嚴重性,卻遠高於禾馨事件;其間唯一的準則就是公共利益。

因為,偷打疫苗的人,表面上是贏得不當利益,但疫苗和一般財物不同,施打疫苗不但是權利、也是義務,可以說,其他財物的算法是零和之爭,但大家都施打疫苗某種程度是互利,才會有群體免疫之說;2019年麻疹突然大流行時,紐約市甚至強制居民接種疫苗;因此到好心肝和禾馨偷打疫苗的人,其實就是提前兌現了他們應得的權利,自己打疫苗也形同幫助防疫,並未傷害公共利益。

相反的,機師三加十一(居家檢疫三天採檢陰性再自主健康管理十一天)居檢規定、和施打疫苗的公共利益算法完全不同,范雲一再強調,如果維持當時五加九居檢規定,很多機師已經面臨精神崩潰;機師的心理健康當然重要,然而,即使范雲應該都會接受,要維持機師的心理健康,不能以傷害公眾利益(成為防疫破口)為前提;因此,要修改居檢規定又不影響全民利益,一個關鍵重點就是由專家來評估,隔離三天是否已超過新冠病毒的潛伏期,當然,我們憑常識會認為,至少應五到七天,但這仍要經過專家討論才能斷定;換句話說,在未經專家討論前就輕率改為三加十一,其實就是為了機師而犧牲大眾的利益。

范雲示範一次,即使不違法、但違反專業倫理的行為,可以對公眾造成多大的傷害。

當然,在三加十一事件的究責上,再度出現禾馨爭議獨責高嘉瑜的狀況,在整個三加十一爭議中,范雲也幾乎獨呑了所有的辱罵跟責怪,這是不符比例原則的,畢竟真正作決定的應該是中央疫情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某種程度而言,這是根據喜好度在進行責任分配,范雲因為過去的爭議事件,而成為眾人獵巫的對象;相反的,陳時中雖然光環不再,但因仍有一定的支持度,而可以公開的忽悠三加十一的責任,例如,他隨口說一句會議那麼多,就為三加十一沒有會議紀錄解套!更可以口說要負責、但不必有負責的行動!

然而,最可怕的是綠營對三加十一爭議的集體沈默;紙包不住火的物理原則,在這裡是不適用的;沒有真相的歷史,也就是可以隨意改寫的歷史,「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在解嚴這麼多年後的今天,又來到米蘭昆德拉這句話前,這是多麼的諷刺和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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