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二「毒」通過,三「毒」過不過?

2014-12-20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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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金屬回收應該開放給民間環保的公共服務力量。(取自網路)

廢金屬回收應該開放給民間環保的公共服務力量。(取自網路)

若我們現在進行市調,請民眾用一個字代表2013/2014年的台灣,或許會有過半數的人回答「毒」,因為我們通過了毒鎳強酸廢水、毒澱粉、黑心/餿水油等毒食品與毒廢水這二「毒」的試煉,尤其重要節慶也沒錯過,例如毒澱粉事件配合端午節以及中秋節的餿水油月餅。接下來,我們不禁要問「還有更毒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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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基於兼顧「環境保護」與「國內稀有戰略物資之取得」考量下,將「混合五金廢料」中的12項廢五金,準備從「有害之混合五金廢料」改為「一般之混合五金廢料」。9月4日行政院院會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將「其他混合五金廢料」由原本每噸課徵750元或5%從高課稅,改為免關稅,擬開放進口12項廢五金,包含46項產品。

不可諱言,電子產品出口為我國經濟發展之驅動引擎,能從廢棄電路板可獲取的金屬含量相當高,比在礦石中提煉各種貴金屬要來的容易的多,回收1噸電子廢棄物約可提煉出300克黃金、1公斤銀與150克銅。環保署修法的重點是將上述12項混合五金廢料回歸更嚴格的有害認定標準依序判定,但環保團體認為改修法為放寬我國五金廢料進口大門。

為了解決國內回收業者缺料的問題,環保署將分階段開放混合五金廢料進口,第一階段包括以產業迫切需求、較無二次汙染且種類明確為主,第二階段則以產業需求、衍生廢棄物有去處且種類明確者。回收處理業者應依法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經環保單位審查核准,且應即時依規定上網申報衍生廢棄物的清理流向,亦即其衍生廢棄物應送往合格的處理機構妥善處理。

針對開放免關稅,有業者表示對於環保署大動作開放亦感到驚訝,因為真正的需求只是希望能增加初步料源。雖然業者回收貴金屬後剩下的衍生廢棄物須交給持有執照的業者處理,在利益考量下,許多合法業者利用合法掩護非法的案例不算少數,更何況是小規模的地下業者。目前民眾對於政府替人民「排毒」跟「把關」的能力已相當質疑缺乏信任。日月光汙染後勁溪案法院判決刑度雖然已是最高數額,仍無法嚇阻不良廠商面對無本排放的誘惑。

我國目前約有1800萬噸事業廢棄物,儘管高達82%的再利用率,但大多都是需要耗費土地(甚至汙染土地)進行再利用的事業廢棄物,如爐渣、焚化爐底渣等。這些再利用產品如爐碴,卻經常挾帶重金屬污染農田、魚塭,導致戴奧辛鴨等問題。若一旦再開放進口,是否對我們的環境帶來更多的「終極汙染」?面對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兩難,是否應更仔細評估手段與結果間的外部性成本?如何規劃解決方案,改變既有的採購合約方式,將廢金屬回收市場開放給更多的解決方案提供者,納入民間環保公共服務的力量以及鼓勵消費者支持環境友善的綠色產品,使社會、財務和環保議題的產出達成共榮商業模式。

*本文作者為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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