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繫台灣,放眼國際—催生台灣高鐵:《誠義》選摘(2)

2017-11-23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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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到交通部部長的親口保證後,侯貞雄立刻打電話給銀行團的法律顧問、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林秀玲,轉告和銀行團與部長的對話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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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團求償部分一定要壓在30%,」侯貞雄建議她要堅守底限。

林秀玲當場承諾:「可以! 可以! 我一定會努力促成。」

透過林秀玲的法律專長,台灣高鐵提出了方案,和財政部、交通部以及銀行團開會協商,最後由蕭萬長拍板決定,高鐵案非做不可! 後來,在融資會議上,林豐正堅持提供保證,並說服財政部接受,終於促成台灣高鐵、銀行團以及交通部,共同擬定「三方契約」。

高鐵融資「三方契約」,是針對「高鐵興建營運合約」終止時,強制收買價金支付的程序及方式,將由交通部、台灣高鐵公司以及銀行團三方協商、約定,以加強融資機構的信心,並保障其權益。

2000年2月2日上午十一點,高鐵興建的里程碑又向前推進一大步!

在凱悅飯店,台灣高鐵和二十五家聯貸銀行、交通部,共同舉行簽約典禮,簽署高鐵計畫聯合授信契約、融資機構契約和三方契約。

同年三月,高鐵正式開工興建;2007年2月1日正式通車營運,成為台灣交通史上劃時代的一刻。

用心愛台灣

高鐵的難題解決了,但沒有人知道的是,侯貞雄「意思一下」投資高鐵,以當時東和鋼鐵的營運狀況,要面對的是外人難以想像的考驗。

1996年,富邦集團蔡明忠籌劃組成台灣高鐵聯盟之際,東和鋼鐵才完成百億元的H型鋼廠投資案,而那一年,也是公司有史以來,帳上首度出現赤字。

1999年,高鐵案紛紛擾擾持續不斷,媒體的報導沸沸揚揚,社會各界都不看好高鐵案,加上連續兩年虧損,侯貞雄要投資高鐵的決定,在內部掀起不小的漣漪。

在董事會上面對董事的質疑,他努力說服董事,台灣公共建設若持續推動,鋼鐵的市場就會擴大,公司間接受惠,就值得投資。他誠摯地懇求董事:「這個事業值得我們去支持。」

最後,東和鋼鐵董事會通過投資高鐵。

侯貞雄用了這樣的話術來說服股東,可是,投資高鐵不是為了賣鋼鐵,他真正想的是國家發展,著眼台灣的未來。


*作者傅瑋瓊為自由作家、文字工作者、資深媒體人。著有《黑松百年之道:堅持夢想的腳步》、《跨世紀的產業推手:20個與台灣共同成長的故事》(合著)等十餘本書。本文選自作者最新版著作《誠義:侯貞雄與台灣鋼鐵產業七十年》(天下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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