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自己當成跟人民不一樣」法官:要解決衝突糾葛,就要有同理心對待

2017-10-31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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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張瑜鳳說,司法人員辦案的態度,影響到人民對執法的信任。(顏麟宇攝)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張瑜鳳說,司法人員辦案的態度,影響到人民對執法的信任。(顏麟宇攝)

人民對司法缺乏信賴,台大法律學院校友會31日舉行「改革司法、點亮台灣」座談會,邀來法官陳美彤、張瑜鳳、檢察官林達與律師傅祖聲一同為司法把脈,聚焦於溫度─改善辦案態度、深度─提升辦案品質、速度─促進辦案時程三大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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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校友會,31日舉辦「改善司法、點亮台灣」座談會,由台大法學院校友會公共事務委員會主委陳玲玉律師擔任主持人,邀來法官張瑜鳳、陳美彤、檢察官林達與律師傅祖聲一同參與座談。 

陳玲玉:18年來要求司法改革聲浪從沒斷過

陳玲玉表示,人民對司法欠缺信賴,不是現在才開始,前總統李登輝18年前就召開過司改會議,但這18年來,要求司法改革聲浪從沒斷過,她認為在司法界任職最多的台大校友會責無旁貸。 

20171031-台大法學院校友會公共事務主委陳玲玉律師31日召開「改革司法、點亮台灣」座談會。(顏麟宇攝)
台大法學院校友會公共事務主委陳玲玉表示,人民對司法欠缺信賴,不是現在才開始。(顏麟宇攝)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張瑜鳳說,她每天都碰到活生生的人民,她自己是人民,也是法律的裁決者,張認為,司法人員辦案的態度,影響到人民對執法的信任,張認為不要把自己的角色當成跟人民不一樣的,因為司法人員只是第三者,在幫人們解決紛爭,既然要解決衝突糾葛,就要有同理心對待,也要耐心聆聽、善意闡明,雖然要經手的案件很多,但「我的100分之1,是當事人的1分之1」。 

張瑜鳳:要讓看判決書的人能了解

在提升辦案品質部分,張瑜鳳說,公開心證是個好的方式,大家一起找到爭點、找到解決方向,判決書部分,要讓看判決書的人能了解,清晰易懂是很重要的事。至於改善辦案的時程上,張瑜鳳認為,要善用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例如調解、和解與調處制度。 

20171031-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張瑜鳳31日出席「改革司法、點亮台灣」座談會。(顏麟宇攝)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張瑜鳳認為,要善用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例如調解、和解與調處制度。 。(顏麟宇攝)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法官陳美彤表示,人民對司法仍然沒有信心,為何辦得要死卻被大家說是恐龍,問題出在哪?根據司法院7月中旬做的司法認知調查,6成2認為法官判決不公正,5成6民眾不信任法官、5成8不信任法院,為何民眾還是無感呢?這些改革方案真的是人民需要的嗎? 

陳美彤說,一般人最有感的是自己的案件,當中法官、檢察官對他的態度、給的處分很重要,很多人一生只上過一次法院,這次就是對司法的印象,所以人民真正有感的,態度、品質、速度,就是要害問題。 

陳美彤:法官案件太多壓力太大

態度部分,陳美彤認為,因為公開審判的緣故,開庭態度已經改善很多。陳美彤說,對於辦案態度部分,法官態度不好,有一個是個性使然,有人說擔任法官前應該要做性向測驗;另一個原因則是案件太多壓力太大,陳美彤認為,法官、檢察官需要正面的鼓勵,適時可以給表現好的司法官按讚,讓法官更有熱情服務,這是她對司法官評鑑的建議。 

至於如何改善辦案品質?陳美彤說,恪守無罪推定、罪疑有利被告原則,要絕對沒有懷疑才能判被告有罪。而辦案時程為何都要等大半年?因為案件太多,所以要排隊。 

20171031-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法官陳美彤31日出席「改革司法、點亮台灣」座談會。(顏麟宇攝)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法官陳美彤說,恪守無罪推定、罪疑有利被告原則,要絕對沒有懷疑才能判被告有罪。(顏麟宇攝)

除了兩位法官提到案件很多,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也說檢察官的案件很多,因為有很多濫訴微罪勤務,2006年到2016年間的變化,2006年要結37萬件偵查案件,2016年增長到結45萬件,10年間案子增加這麼多,但檢察官人數2006年1109位,檢察事務官445人,2016年曾到1385人,檢察事務官528人,每個人負擔都相當沉重。時間不夠,壓力非常大,每個人都跟速度賽跑,這樣怎麼可能要求有很好的品質? 

林達說,台灣司法就跟健保一樣,便宜,小病都可以看醫生,施用毒品案要解送、酒駕要解送,這都可以去調整,例如台灣毒品案太多,吸毒一罪一罰,佔掉很多司法資源,以實務面來說應該要改。 

20171031-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31日出席「改革司法、點亮台灣」座談會。(顏麟宇攝)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說,台灣司法就跟健保一樣,便宜,小病都可以看醫生。(顏麟宇攝)

此外,林達認為,法律人最缺換位思考與同理心,大家很愛辯來辯去,法律人很固執,要學習怎麼換位思考,林認為這點滿重要的,司改最重要的是這個。 

律師傅祖聲說,上帝很公平,給了每人每天都是24小時,但要處理這麼多案件,環境如果沒有改善,真的很難。法官與檢察官每月要處理多少案子,還要開庭,人民都無法了解,法務部、司法院應該要去面對、檢討。 

傅祖聲:用鼓勵代替苛責

傅祖聲說,改善過程雖然漫長,但還是有看到進步,傅希望用鼓勵代替苛責。傅認為,要讓人民對司法信任,法官要中立,如果是站在某邊,司法是不會有信任的。 

刑事部分,傅認為堅守無罪推定的法官是少數,這制度要做調整,不調整勢必會造成人民對司法不信任,因為司法要把人當好人看,不能因為有不良紀錄就當壞人看,甚至帶有酸言酸語,這樣信任是帶不起來的。媒體報導也是要真的要了解案情,不要抓了影就生子,這樣會產生誤導,會讓人有錯誤印象,讓法官最後判決語印象有落差,人民就會覺得法官是恐龍,這些要靠你我共同協助。 

傅祖聲說,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所以要人民守法,但法律工作者要有最高道德標準要求自己,因為自己懂法律,不論是法官、檢察官都不能貪汙,律師也不能做違法的事。 

20171031-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傅祖聲31日出席「改革司法、點亮台灣」座談會。(顏麟宇攝)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傅祖聲認為,司法要把人當好人看,不能因為有不良紀錄就當壞人看,甚至帶有酸言酸語。(顏麟宇攝)

10項期許 改善辦案態度、提升辦案品質

最後,與會5人與台大校友會理事長謝銘洋也發表10項期許,包含關於改善辦案態度部分,司法官應以同理心對待當事人;檢察官起訴應嚴守證據門檻、確保偵查不公開、對羈押搜索扣押等處分審慎為之。提升辦案品質部分,司法院應歸納整理判例選編,避免同類案件量刑有歧異;刑事庭法官不應行使檢察官職權、民事庭法官應適時公開心證;判決書應用通俗敘述方式;增加司法官輔助人力。促進辦案時程,要宣導民眾使用解決紛爭機制;司法官輪調應辦理交接,避免延遲辦案;檢察官應儘量微罪不舉。此外,司改應從全民法治教育、律師倫理、媒體自律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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