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投毒案 掀起中國死刑論戰

2014-05-15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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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處死刑的上海復旦大學學生林森浩(取自網路)

被判處死刑的上海復旦大學學生林森浩(取自網路)

2014年2月18日,備受關注的「復旦投毒案」一審宣判,被告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繼藥家鑫案、李昌奎案之後,復旦投毒案再次引發中國社會在死刑問題上的激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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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究竟是一場基於司法公義的陳情吶喊,還是一場尋求個案突破希望的策略設計?

在相當長的時間裡,這個結果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熟悉案情的人們如此憤怒,就連林森浩在法庭上的數次沉默也被視作不可饒恕,「殺死他」的聲音充滿了互聯網。然而,至少有1名復旦教授和177名復旦學生不這麼認為。

3月31日,在一位教授的推動下,學生們寫下聯名信交給負責二審的上海市高院,在譴責林森浩罪行的同時,請求法院不要判其死刑,稱他本性善良,應該讓他洗心革面,有朝一日照顧死者黃洋的父母。

這一聲突然的「刀下留人」立即被視作對民意的挑戰,網路輿論幾乎一邊倒地指責聯名者「是非不分」、「慷他人之慨」,連聯名者的親友也難以理解他們的行為。

聯名者意圖施與善意的對象——死者黃洋的父母更絲毫不能理解學生們的想法。「讓林森浩來照顧我們?」黃父黃國強說,「我們怎麼可能在身邊養一條毒蛇?」

一度隱身事後的推動者復旦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謝百三,終於在5月12日現身,在新浪微博上發表聲明,承認自己正是參與的那位教授。面對《南方週末》記者時,謝強調此舉的真正目的,「他們(網路上的批評者)關心的是殺不殺林森浩,我們則希望通過個案逐步推動死刑的廢除。」

另一種慎殺輿論的存在

177名學生在請求信上開宗明義:「我們是復旦大學的學生,我們請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學死刑立即執行。」

為了支撐這一請求,學生們列舉了多點理由,稱林森浩投毒「是極其惡劣的禽獸行為」,必須接受法律的嚴懲,但其平日表現良好,並非極為兇殘之人,且「以漸進的方式逐步廢除死刑」是大勢所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也強調過,死刑只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信中還比較說,薄谷開來(薄熙來之妻)投氰化物也只獲死緩,若對林森浩判處死刑,量刑無疑過重。

與請求信一同見諸網路的,還有一份聲明書,附上了部分參與學生的證件資訊,以確認這是真實意願表達,並請法院對個人資訊保密。然而,當上海媒體於5月初率先披露隱去了具體姓名的請求信時,壓力還是轟然襲來。

「網路輿論的反應是我們能夠預見和承受的,但還是覺得難受。」簽名發起者之一、法學碩士生林聿(化名)這樣描述他和同伴正在承受的壓力,「我們要讓法院知道另一種慎殺輿論的存在……當初沒想到會公開。」

一切起始於一次談話

上海律師嚴義明記得,早在今年2月案件一審宣判後,林森浩的父親林尊耀與家人、醫學院的學生們一同上門諮詢,林森浩被判死刑,如何能找到一線希望?

嚴義明因發起一系列維護中小股東權利的法律行動而聞名,瞭解復旦投毒案的情況後,他指點了一整套方案。包括由同學寫求情信,讓司法機關聽到反對判死刑的聲音。嚴義明同時建議同學可以去黃洋家中代盡孝道,林父則應拿出「砸鍋賣鐵」的姿態,徵得黃洋父母的諒解,「幾個渠道共同努力,效果應該是比較好的。」

嚴義明說:「這個案子在我看來法律上有空間。畢竟刑法適用已經脫離同態復仇、以牙還牙的時代了。」

謝百三教授成為接力者,他直接參與這項建議的實現。作為復旦管理學院的教授,謝素以敢言著稱,他最早從一位相熟的醫學院博士生處獲悉詳情。這位博士生感嘆死刑的判決太重,引起謝的關注。他邀請對方多找些同學一塊來聊聊。

「他們給我講案情,描述林森浩這個人,有的邊講邊落淚,我很吃驚,對於這樣一個人怎麼會有惻隱之心呢?」謝百三告訴《南方週末》記者,他接觸的學生中,「所有人都表達了這麼兩層意思:林的行為不可容忍,但他平時是個很好的人。」

不少同學在談到後一點時略顯拘謹,「顯得不那麼理直氣壯」,在謝百三的寬慰下才表示,林森浩平日待人客氣,絕非窮凶極惡;一位與林同班的同學還回憶說,在每月生活費僅200元的情況下,林為汶川地震受難者捐了800元,這一細節也寫進了後來的請求信。

請求信的建議由同學轉達給謝百三,他與嚴義明多次溝通。兩位年長者的支持,令醫學院的部分同學決心寫信。動筆前,他們還曾猶豫,問嚴義明:到底該不該寫?

「我說該寫,願意做努力的話,就去做。不是為了林森浩,是為中國減少乃至最終廢除死刑努力。你們是其中一環,很重要。」嚴義明這樣對學生說。

65個法科生

第一次被謝百三請去時,林聿多少有點驚訝。他和幾位法學院同學共同選修了謝百三的一門課程,不曾想會參與到這樣一件焦點事件。林回憶,當時辦公室裡已有幾位與謝交流已久的醫學院學生,對方也已草擬好一封給法院的請求信。

在這些法科生們看來,這封信件的意義應該超越個案本身,死刑廢除在全球是大勢所趨。林聿說他不贊成中國立即廢除死刑,但認同這種趨勢,並堅信推動法治進步應當從個案開始。

問題是,林森浩案是否是能夠承擔此嚴肅意義的恰當的個案?「根據律師的辯護意見和個人瞭解的情況來看,我認為是屬於的。」

林聿認為自己的判斷有憑有據:最高法院出台的司法指導案例、兩院兩部(最高院、最高檢、司法部、公安部)出台的辦理死刑案件的指導意見都指出,對於此類案件的態度應當是少殺、慎殺,判處死緩同時限制減刑。

「但是地方高院往往頂不住社會輿論和被害人家屬的壓力。」林聿說,「林森浩的律師也提到一審判決時法院也可能受到了輿論的干擾,所以寫請求信的目的之一也是讓法院知道也有另一種慎殺輿論的存在。最大的希望是法院能夠以客觀中立的態度來判決。」

參與的學生們還從林森浩的代理律師處知悉一個細節,在法院案卷中夾著一些要求判處林森浩死刑的文書,上面也有學生的簽名、手印,其中一份黃洋高中全班同學簽名的文書直指林森浩手段惡劣、必須處以極刑。

這令參與的法科生們稍覺寬慰,因為醞釀中的請求信無疑將構成一種平衡。林聿事後回想起來,圍繞倫理的思辨之外,對信件本身學生倒沒有太多爭論。學生將信件發給嚴義明,請他指正,嚴一字未改。他解釋,為了表達學生的真實意見,不改動是最佳選擇。

由於擔心黃洋家人和學院老師的不同意見,醫學院同學一度對簽名有所顧忌,而法科生決定走在前頭。林聿認為,「一定程度上,法科生在社會進步與改革中是走到同時代人前面的。所以在法學院徵集簽名會比較容易。」

這種判斷在林聿和同學將信帶回宿舍時得到了印證。他們用一個晚上加一個上午的時間徵集了65位法學院同學的簽名,也碰了不少釘子;有的不瞭解案件,不敢以簽名妄下判斷,有的怕惹麻煩;有的不讚同對林森浩應慎用死刑,也有的從根本上不讚同廢除死刑。

這65個簽名如果放諸整個復旦大學,只算是寥寥可數,但此時已成為某種有力的號召,令參與的醫學院同學也迅速徵集到35個簽名。而另外的77個簽名則大多來自謝百三組織的那場講座。

一根扁擔兩頭挑

同為大一新生的劉可、張昆和楊青(均為化名)都去聽了3月20日的那場講座。和法科生的角度不同,他們的參與出自樸素的情感、判斷。

那天晚上,謝百三邀請了投資專家與同學交流投資理財經驗。演講者離去,謝百三上台表示:「接下來我說件事,可能會涉及簽名,你們想聽的可以留下,不想聽的可以先走,完全自願。」

教室裡雖有百來人,卻沒什麼議論聲。謝拿出請求信朗讀了一遍,又說了些自己的看法,旋即邀請林森浩二審辯護律師團隊的一位律師上台。

在學生們面前,律師並沒有去談專業案情,而是以「我所瞭解的林森浩」為題,花10分鐘介紹了生活中的林。講述中,他一度哽咽。請求信隨後在整個教室傳閱,信的正文後邊,留出給同學簽字的空間。

對於投毒案,張昆並不陌生,「我一直願意相信,人心是向善的,而且一審判他死刑,當時給我感覺有點像網上輿論綁架了司法,所以我希望能給他一個機會,這是我當時的第一反應。」

請求信傳到手裡時,張昆沒怎麼猶豫,就和身旁的同學一起在空白處簽上名字。儘管事後回想,張昆覺得僅由林森浩的律師一方發言並不公允,卻不後悔簽字,自信作為成年人,完全有獨立思考、決定的能力。

和張昆不同,在那場講座之前,劉可支持判處林森浩死刑,她的想法因謝百三提到的一個細節發生了改變。「他講,很多罪大惡極的人都沒有判死刑立即執行,這一點打動了我。」

對於講座後的這幕插曲,楊青並不驚訝。早在3月中上旬,謝百三就在她選修的一門課上提到復旦投毒案。謝當時並未提到聯名信,只是介紹,林家庭貧困,打算找企業家募款,幫林父找個好點的律師,並給黃家一點經濟補償;他請有興趣的同學課後留下商量。

大約3月中下旬,楊青隨同謝百三以及他的3位助理來到上海城西一位企業家的辦公室。大部分時間,雙方談的是企業的發展,到了最後,謝百三把對方拉出去,講述投毒案的進展,希望這位企業家能捐助50萬。

謝百三希望這筆錢能照顧黃洋父母生活。並建一所以黃洋名字命名的希望小學,二老可以常去看看孩子,在學校建個校史館,也能警醒後來人。「我們是一根扁擔兩頭挑,一頭是幫黃洋,一頭是救林森浩,這兩頭沒有矛盾,殺掉林森浩並幫不了黃家。」

據謝百三透露,他接觸了多位企業家,其中幾位初步同意捐資60萬,但明確表示,希望不要判死立決,案件能成為中國逐步廢除死刑過程中的樣本。

3月底,謝百三與3位參與同學一起向上海市高院遞交聯名信,不久後又按照法院要求,提交補充聲明和21位簽名者的證件資訊。他原本共同簽名,但考慮到自己既非法學院教授又非醫學院教授,有些不倫不類和唐突,也不想引起過多誤會,最後將簽名撤下。

誰有資格談原諒?

多數簽名者此時並未想到文書會公之於眾。最終被意外公開的信件,毫不意外將簽名者推至風口浪尖。

微博上,指責177位學生漠視法律者有之,為復旦大呼「悲哀」者有之,知名網友馬伯庸的「除了被害人父母,沒有人有資格奢談對兇手的原諒」被轉發了八千餘次。

有媒體發表評論,勸告學生「別濫用感情為復旦投毒案兇手求情」,稱「情理不可以高於法理,感情不可以綁架司法。」

這樣的狀況並不陌生,近如藥家鑫案審理時,呼籲從個案開始廢除死刑的意見就遭遇了猛烈阻擊。儘管廢除死刑運動已有兩百多年歷史,但在中國,這種觀念的推行並不順利。「殺人償命」的傳統觀念深入人心,這仍是個難以達成共識的話題。

即使在教育水平相對齊整的復旦校內,批評聲同樣不絕於耳。復旦BBS日月光華上,每個有關請求信的主題下都有長龍般的回帖,充斥校外的謾罵在此處並不少見。鋪天蓋地的批評對177名學生無疑構成了巨大的壓力。

劉可在微博上說:「看到諸門戶上一邊倒的評論,我只能說,可怕的輿論又來殺人了……」林聿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說實話,相比網路輿論,我更重視的是身邊同學和校友們的意見,輿論魚龍混雜,不可能一一回應。」

林聿顯然不認同網上的謾罵。在還原、澄清後,他這樣寫道:「如果連『民意裹挾司法』、『廢除死刑論』、『公民個人言論自由』都不甚知曉,歡迎來讀法學院。當然,對於今後的思想孤獨你要有所準備。」

困惑

起初,張昆在朋友圈裡轉發復旦新聞館的《痛心》一文,指責文章作者「赤裸裸的道德綁架」,並發布微博,呼籲「無良媒體請不要為了種種目的斷章取義」。很快,不同意見逼近了身邊,爭論發生在他和朋友之間。

當他向一位朋友抱怨時,並沒有獲得期望中的理解,對方不僅認為這封信影響復旦的聲譽,並且從理念上不認同他們的行為,「我就覺得殺人這種事情無法原諒,憑什麼原諒?原諒了你,那被你殺死的人呢?」

「走的人已經成為事實了啊,改變不了。現在至少他還活著,我們希望他還有救。」張昆辯駁。

「那憑什麼他有救,被他殺死的人沒有救;他是壞人要有救,無辜的人反倒沒救?」朋友反問。

困惑也出現在劉可腦袋裡。翻開網上的評論,一邊倒地指責復旦學生。「當時我就懵了,跟室友們討論了一晚上,我們的行為到底符不符合倫理標準。」

儘管兩位室友的專業都與法學有關,對這個問題的意見卻並不一致。一個認為林森浩的行為對社會影響嚴重,理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如果換作她,不會在請求信上簽字;另一個則覺得法院可判死緩,不反對劉可簽字,劉可因此稍感安慰。

不過,她同樣免不了要在社群媒體上面對朋友們的疑問。她對一位友人解釋,法律、懲罰機制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改造,而不是為了殺戮或者以命抵命。對方反問:「改判的話,負面影響也太大了吧?」

對於質疑的聲浪,嚴義明並不意外。他分析,復旦投毒案因其手段等原因本就帶動著相當大的社會情緒,另一方面,林森浩在接受採訪時顯得較為冷漠,也令公眾不滿。

儘管有眾多不利條件,並面對隨之而來的陣陣聲浪,林聿並不後悔自己的選擇。他對《南方週末》表示,國人覺得超前的東西,在國外早已不新鮮,百餘個國家已經從法律上或實質上廢除了死刑。

「我們在國內所做的,不過是用細小的力量去參與社會的共同進步。我能想到三五十年後,中國也已經廢除了死刑,而我們這一代人仍然健在。」

細小的力量

但相對中立的觀察者的問題是:復旦投毒案是這種努力的合適渠道嗎?成本會不會相對較高?

「在我目前所觀察到的個案中,沒有一個相對成本不高的。根本因還在於民眾並不適應良善的法治環境,以樸素的法律觀、生死觀(如殺人償命)來判斷對錯。」林聿表示,「如果不敢於從一些有爭議的個案入手,那麼良善法治觀念的普及影響力也會較弱。」

和林聿一樣,謝百三也預料到這場「劈頭蓋臉」的聲浪。對於謝百三而言,重要的是輿論的衝擊打斷了原本的計劃。罵聲一度令他與企業家關於捐款的洽談中止,案件未來的走向也為已經初步敲定的意向蒙上陰影。

況且,計劃中的重要一環——黃洋父母的諒解——目前看起來困難重重。黃國強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免死的口子一開,校園裡一定會有諸多倣傚者。另一方面,他並不打算接受林家人的道歉:「他們來四川道歉,還帶著記者,不真誠。目的不對,態度也不對。」

請求信並未彌合原有的裂痕,人們努力之後發現,距離共識的達成還有遙遠的路途,而案子本身也遠未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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