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表演需要考試嗎?探討街頭藝人問題 許智傑提修改《文創法》推廣

2017-07-14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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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4-街頭藝人14日出席「街頭藝人證照制度」公聽會。(顏麟宇攝)
街頭藝人出席「街頭藝人證照制度」公聽會,希望能夠有解決之道。(顏麟宇攝)

「答案是有的」,陳信達說,「街頭表演特區」就是許多街頭藝人一起討論出來的可行方案,他們期盼能夠劃定一個特區,不論有沒有證照的人都可以來這裡面表演。他進一步說明,街頭表演和一般傳統如劇場、演唱會的形式不同,讓沒證照的人也來試試看,就可以讓他了解自己的東西到底適不適合上街頭,而像是外國表演者到台灣時,也常常無法在台灣街頭合法表演,表演特區便可以突破這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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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特區方便交流 可能促成藝術節產生

陳信達認為,表演特區不但能讓表演者更方便交流,甚至也可能促成當地藝術節的產生。他並舉例,像台北市來說,華山文創園區就是很棒的例子,藝人用實名登記制就能去表演,而這樣也可以防止有人用證照壟斷熱門場地的情況。他建議,松菸文創園區以及規劃中的台北機廠,都會是很適合的場地。

2017-06-11-紅鼻子馬戲團於華山文創園區表演-街頭藝人專題配圖-紅鼻子馬戲團提供
表演特區不但能讓表演者更方便交流,甚至也可能促成當地藝術節的產生。圖為紅鼻子馬戲團於華山文創園區表演。(資料照,紅鼻子馬戲團提供)

吳思瑤:松菸可以做嘗試

對此,吳思瑤也向北市文化局建議可以做嘗試,由文化局所主管的松菸,正是很適合的場域,同時松菸也是各大專院校設計、建築科系展演的重點空間,在這裡劃定專區還可以促進年輕世代的交流,具有多重加值的功能。此外吳思瑤也提到,台北市本來就有台北藝穗節等活動,是否也可以考慮把街頭藝人的元素融入進去。

20170714-民進黨立委吳思瑤14日召開「街頭藝人證照制度」公聽會。(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14日召開「街頭藝人證照制度」公聽會,她向北市文化局建議可以做嘗試,由文化局所主管的松菸,正是很適合的場域。(顏麟宇攝)

對此,台北市文化局專委李秉真回應,有在思考專區或藝術節的部分,藝術表演是最好的城市風景,也希望讓大家可以在更舒服的方式下欣賞這些風景,而對於壟斷場地的問題,也將會用更便民、更資訊化的方式來做處理。

目前街頭表演的管理方面,其實中央並無法源管理,僅有各地政府自己的管理辦法。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理事長張博威便呼籲,文化部應將街頭藝人列入執掌業務,如此也才可以編列預算進行管理與推廣。同時張博威也建議,可以開辦考照制度的評審研習班,培養一批合格的評審並建立資料庫,之後的考試,便可以直接從裡面選取適合的評審。

「大都會經濟圈」概念 不再只是各縣市單獨管理

對於這項要求,長期追蹤街頭藝人議題的立法委員許智傑也宣布,目前已研擬提出《文化創意發展法》修正草案,將在《文創法》第3條中列入「街頭藝文產業」。而在各地的街頭文化管理與推廣方面,許智傑也提出「大都會經濟圈」的概念,不再只是各縣市文化局單獨管理,比方說高雄的街頭藝人管理,就可以包含嘉義、台南、屏東。

2017-06-12-位於信義商圈表演行動雕像的街頭藝人-dabing626@flickr-CC BY 2.0
許智傑也提出「大都會經濟圈」的概念,不再只是各縣市文化局單獨管理。圖為位於信義商圈表演行動雕像的街頭藝人。(取自dabing626@flickr-CC BY 2.0)

然而對於中央法規,廖凰玎則呼籲,要小心在文化上跟街頭藝術發展上的定位,新的法律能不能跟原先的脈絡、定位統整好,都是需要考慮的。她也指出,或許大家會覺得用法律很好,「但其實是非不得已才用法律,法律也可能產生一些負面的東西」。只把《文創法》加進去,現行各地地方自治法怎麼辦?這都是需要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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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各方意見,文化部專委周彥汝也回應,文化部絕對尊重各地縣市政府管理自己的公共空間,但為了保障藝術發展,文化部也認為用技能考核來管理街頭藝人資格,是有商榷空間的,這些問題,部長鄭麗君也會在下半年度舉行的全國文化局長會議上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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