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決原則的危險之處:《激進市場》選摘(3)

2020-05-06 05:10

? 人氣

民主制度在早期進展有限,原因很多。統治者不想把權力讓給大眾;宗教和政治傳統有利於君主制或貴族政治;內戰、外戰不斷的威脅需要強勢的領導者在位。但是,民主體制的內在限制也是原因之一,而這些內在限制於現代清楚浮現。(資料照,AP)

民主制度在早期進展有限,原因很多。統治者不想把權力讓給大眾;宗教和政治傳統有利於君主制或貴族政治;內戰、外戰不斷的威脅需要強勢的領導者在位。但是,民主體制的內在限制也是原因之一,而這些內在限制於現代清楚浮現。(資料照,AP)

在古希臘,方陣是當時最常見的軍隊隊形,而方陣的力量多半取決於人數:大方陣會擊敗小方陣。只要能辨識出人數多的一方,就能預測戰鬥的結果。即使戰場上還沒有真正交鋒較量,多數就已經占居上風。據說,這是雅典治理機構「公民大會」多數決原則的起源。公民大會由所有成年男性公民所組成,無論他們的社會地位或財產狀況如何。公民大會擁有通過法律、頒布法令、核許特權,以及懲處政治領導者(可施以放逐或其他制裁方法,包括死刑)的權力。公民大會的每個成員各自都有一票。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希臘、雕像、女神、雕塑、石像、希臘神話(圖/pixabay)
古希臘公民大會擁有通過法律、頒布法令、核許特權,以及懲處政治領導者,公民大會的每個成員各自都有一票。(示意圖/pixabay)

然而,雅典人已然意識到多數決原則的危險之處。伯羅奔尼撒戰爭(Peloponnesian War)期間發生一件著名的插曲:公民大會對一群將軍處以死刑,因為他們在阿吉紐西島(Arginusae Islands)海上戰役勝利後,沒能救出倖存者並保全亡者屍首;但後來,公民大會相信將軍是礙於暴風雨而無法採取行動,反過來對將軍的控告者處以死刑。這類事件讓許多希臘思想家對民主制度深感質疑。他們擔心暴民的熱情變化無常,容易受到煽動民情、蠱惑民心的政客所影響,他們也擔心居多數的窮人施展顛覆的力量,重新分配富人的財產,歸給自己。

雅典在伯羅奔尼撒戰爭中失敗後,多數決所產生的劣質決策成為眾矢之的之一,於是雅典人實行一套更溫和中庸的民主制度。這套制度賦予獨立機構更多權力,包括提案立法的議會,以及人民法庭(有權駁回公民大會通過、但違反法律的命令)。所有這些機構的成員都是由投票選出。這套新制度需要涉及不同群體的多重多數決,因此要做任何事,都必須達成絕對多數才行。於是,民主政府試圖限制多數決原則的悠久傳統就此開啟。

古希臘、神話、羅馬、女神、律法、正義(圖/pixabay)
雅典在戰爭後設下的新制度需要涉及不同群體的多重多數決,因此要做任何事,都必須達成絕對多數才行。於是,民主政府試圖限制多數決原則的悠久傳統就此開啟。(示意圖/pixabay)

在古典時期,最成功的嘗試或許是「混合憲政」(mixed constitution),也就是不同的社會階層(一般而言有平民、貴族,和一個世襲的統治者)分別掌握不同的途徑,以影響政府,還有否決他們不認同的投票結果。例如,在羅馬共和時期,參議院由貴族主宰,但是某些重要官職保留給平民擔任。憲法賦予平民百姓發聲權,但是也讓古老的家族和富有的公民享有特權。這套體制的理念在於防止平民仗著人多勢眾,以多數決原則決定徵收富人的財富,同時給予大眾力量,防堵富人剝削他們。這套延續數個世紀的制度,是當時最成功的治理成就。但是,大量否決票最終導致僵局,因此諸如凱薩等強而有力的領導者,以憲法外法案解決這個問題,最後造成內戰、獨裁,然後是帝制。

後續的千年期間,民主體制退場,但是在中世紀又緩慢出現。盎格魯薩克遜的國王就國事徵詢上議院的建議,並召集國王的諮詢委員會〔稱之為贀人會議(witan)〕,聽取報告,這項慣例最後演變成國會。這些早期的英國體制機構沒有採取以1p1v為基礎的單純多數決。十五世紀,英國下議院開始採取多數決原則,但是英國有經典的混合憲政治制,貴族階層能夠透過上議院行使權力,而君主可以在某些議題上自己採取行動。但實務上,政治事務的決議是由未為言明的絕對多數原則所產生。在羅馬天主教會,根據教會法,許多決策必須根據多數決原則做成,但是有一套複雜的法律允許遭否決的少數向更高階的官員提出上訴,如果他們能說服那些官員相信多數決有瑕疵(多數陣營投票者的個人利益或動機,或者只因為決議的事是錯的),就能反敗為勝。在「敬老尊賢」(maior et sanior pars,注:直譯為「年長與健康的那一群」,意指決策不是以得票數高取勝,也要考慮質化因素)的信條下,由判斷能力優越的人所組成的少數(例如更豐富的經驗、更高的智慧),可以推翻多數,這是加權投票的一種形式,後文會再詳細討論。

投票,選舉(圖/pixabay)
在「敬老尊賢」的信條下,由判斷能力優越的人所組成的少數(例如更豐富的經驗、更高的智慧),可以推翻多數,這是加權投票的一種形式,(示意圖/pixabay)

民主制度在早期進展有限,原因很多。統治者不想把權力讓給大眾;宗教和政治傳統有利於君主制或貴族政治;內戰、外戰不斷的威脅需要強勢的領導者在位。但是,民主體制的內在限制也是原因之一,而這些內在限制於現代清楚浮現。

*作者格倫・韋爾(Glen Weyl),微軟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耶魯大學法學院與經濟學系資深訪問研究學者。艾瑞克・波斯納(Eric Posner)芝加哥大學法學教授、美國文理科學院院士與美國法律協會會員。本文選自兩人合著之《激進市場:戰勝不平等、經濟停滯與政治動盪的全新市場設計》(八旗文化)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