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中雄觀點:談談—章嘉大國師印

2020-04-12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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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的官印改革改鑄

1748年,乾隆十三年十月,大學士傅恆奏准將內外文武官員印章按照皇帝指授的篆法另行改鑄。乾隆皇帝在此次官印改鑄方案之中確定了總督、巡撫、布按兩司等官的滿文寫法後,對改鑄工作的特殊情況也做了規定:明確理藩院印章的蒙文不必篆寫;外藩札薩克、盟長喇嘛等官員的印章,以及蒙古、西藏地區衙門的印章上滿文、蒙文、藏文不必篆寫;在京章嘉呼圖克圖喇嘛的印章滿文篆寫,蒙文不必篆寫;又指出大光明殿主持及上清宮提點兩印撤回;土司印章等到承襲的時候再分別換給新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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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輩章嘉大師的賜印及冊封記載表

1607年,一世章嘉出生於青海互助縣紅厓子溝張家村,幼年赴藏習經有成,返青海佑寧寺傳揚佛法,因此被稱為張家法王,後由康熙改張家為章嘉而沿用至今。

1693年,康熙三十二年,封二世章嘉札薩克達喇嘛,這是歷輩章嘉擔任清朝朝廷職務的開端。

1701年,康熙四十年,封二世章嘉為多倫諾爾總管喇嘛事務札薩克喇嘛。

1705年,康熙四十四年,封二世章嘉呼圖克圖灌頂普善廣慈大國師,給與敕印。在清代對藏傳佛教四大聖中,只有章嘉活佛被封為大國師,可見其地位之重要。

1713年,康熙五十二年,面諭二世章嘉:黃教之事,由藏向東,均歸爾一人掌管。由此,就將章嘉活佛提升到與達賴喇嘛、班禪、哲布尊丹巴相似的掌管一方格魯派教務的教主地位,奠定了章嘉總管內蒙古及青海兩翼蒙旗藏傳佛教的地位。

1734年,雍正十二年,准章嘉呼圖克圖呼畢勒罕,應照前身錫封國師之號,其原有灌頂普善廣慈大國師印,現在其徒收貯,毋庸頒給外,應給與誥命勅書。

1736年,乾隆元年,頒賜三世章嘉管理京師寺廟喇嘛札薩克達喇嘛之印。

1751年,乾隆十六年,頒賜三世章嘉振興黃教大慈大國師之印。

1786年,乾隆五十一年,欽定駐京喇嘛班次,以章嘉為左翼頭班。

1806年,嘉慶十一年諭,現在章嘉呼圖克圖之呼畢勒罕轉世,著仍賞給香山法海寺五臺山普樂院等寺居住,所有國師印信及金頂黃轎九龍黃坐褥黃繖等項,著在松竹寺妥為供貯,俟轉世之呼畢勒罕勤習經卷後,能維持黃教時,再加恩賜。

1819年,嘉慶二十四年,敕封四世章嘉管理京師喇嘛班第札薩克達喇嘛掌印喇嘛。

1834年,道光十四年,賜四世章嘉大國師金印。

1870年,同治九年,敕封五世章嘉大國師賜給金印。

1888年,光緒十四年,六世章嘉呼圖克圖呼畢勒罕示寂,年僅10歲。

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七世章嘉奉旨入京,晉謁光緒帝,賜金印。

1900年,光緒二十六年,勅授七世章嘉札薩克達喇嘛,駐京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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