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光緒三十年,七世章嘉受賜灌頂普善廣慈大國師印綬和敕書。
1912年10月,民國大總統袁世凱加封七世章嘉為宏濟光明大國師尊號。
1916年1月,大總統徐世昌加封昭因闡化四字名號,冊封為大總統高等顧問、灌頂普善廣慈宏濟光明昭因闡化大國師,發給金冊。
1928年,國民政府任命章嘉為蒙藏委員會委員。
1932年12月26日,章嘉大師在南京國府大禮堂正式宣誓就職蒙旗宣化使,由國民政府主席林森授予印信。
1937年,國民政府任命章嘉為國府委員。
1947年,抗戰勝利,國民政府對章嘉大師予以表彰,晉封他為護國淨覺輔教大師,授予金印金冊。章嘉大師擔任中國佛教會首任理事長,並當選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
1948年,章嘉大師受聘為總統府資政。
1951年6月28日,章嘉大師因當年由成都奉令撤退赴台,未及攜出護國淨覺輔教大師章嘉呼圖克圖之印,電請蒙藏委員會轉請補頒鑄發,以憑昭信教眾。同年11月22日行政院已另鑄護國淨覺輔教大師章嘉呼圖克圖之印送請查收,並於11月26日奉准啟用。
1957年3月4日,七世章嘉在台圓寂,其官印由蒙藏委員會代為保管。自2017年蒙藏會裁撤後,現由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負責保管。
本表主要參考資料:1、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七百三十七,理藩院,喇嘛封號,西藏及蒙古各部落游牧喇嘛。2、源遠流長,章嘉大師示寂五十週年紀念,華藏淨宗學會,2007年2月。3、釋妙舟,蒙藏佛教史,第五篇,第二章,章嘉呼圖克圖,文海出版社,1988年。4、土觀 洛桑却吉尼瑪著,陳慶英、馬連龍譯,章嘉國師若必多吉傳,中國藏學出版社,2007年。
七世章嘉的官印及私印
七世章嘉於1949年來台直至1957年在台示寂,其在台九年期間,在各式官私文書上用印,計有八方不同的官私印章。章嘉大師於遷台時因匆忙而未及攜帶印信及關防,抵台後即向政府提出補發蒙旗宣化使關防一顆及小官章一顆,然未見補發。現整理文化部本部及蒙藏文化中心資料,僅述章嘉大師在台所用八方印章如下。
1、護國淨覺輔教大師章嘉呼圖克圖之印,印座8.7cm x 8.7cm x 2.5cm其圓柱紐直徑2.6cm,高11cm,印面漢蒙藏文並列,印座背面右邊刻護國淨覺輔教大師章嘉呼圖克圖之印,左邊刻總統府第三局造。另印座右側刻中華民國四十年十一月 日,左側刻復字第一三三號。
2、護國淨覺輔教大師章嘉呼圖克圖,4cm x 4cm x 7.5cm,木製中文方形小印,未見使用紀錄。文化部蒙藏文化館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