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大人該擔的擔子,要推給未成年人?

2020-04-04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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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與時力黨團共推修憲委員會,朝下修公民投票權的目標邁進。(柯承惠攝)

民眾黨與時力黨團共推修憲委員會,朝下修公民投票權的目標邁進。(柯承惠攝)

近日政壇焦點,不分民進黨、國民黨或民眾黨等,全都對準「18歲公民權」「18歲投票權」的修法議題,法務部也從善如流地向全國民間團體「請益」,就「是否贊同調降民法成年年齡」以及「若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後之相關影響」二題蒐羅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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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議題國人議論多年,支持者多以「符合國際潮流」及「照顧未成年人權益」等為由,反對者就「18歲能否承擔與權益(利)相對應的義務、責任及能力」表示遲疑,甚至擔憂恐淪為政黨的「選票ATM」。

筆者則想從一個根本的問題來談:如何認定一個人「成年」了嗎?將公民權利如投票,結婚,喝酒等,以特定年齡做為准否的區隔有意義嗎?

從科學及醫學實證告訴我們,無論是骨骼、性發育還是腦神經發展上,人類的年齡有其指標性。例如,大多數女性青春期的成熟年齡為14歲,男性的性發育成熟年齡為16歲,然而大腦發育成熟的年齡則是25歲,顯然不同人體構造的「成熟」年齡不一。

而究竟一個人幾歲才是成熟到足以堪負重任?歷史學家、社會學家和心理學家觀察到,這須由種族、性別、階級、宗教、社會和文化等不同因素所建構。另外,環境因素、營養和心理創傷,也會阻礙或加速人的身心發展。

由此可知,以某一個年齡來定義成熟度,似乎不盡理想。但為何我們的法律及制度仍然以某個年齡作為參考?因為以年齡做規範區隔,似乎比較合乎平等及公平的觀念,且表面上看來它們運作良好。

事實並非如此。像美國阿肯色州將結婚年齡從16歲提高到17歲的新的法律,但從醫學及科學實證,人的大腦要到25歲才完全成熟,因此阿肯色州的新法依然無法保護年輕人免遭有心人士掠奪和做出錯誤決定的影響。 

此外,大腦幾歲才成熟?租車業及保險界最清楚。美國有一項名為「年輕駕駛費用 」(young driver fee),是向25歲以下的租車者收取的費用,每天約15.00美元至70.00美元。美國汽車租賃公司知道,汽車租賃的風險在25歲以上開始下降,因此,汽車租賃公司寧願將汽車租賃給25歲以上的人。

此外,在多數情況下,租車最低年齡定為21歲,因為租車行認為21歲以下的駕駛不穩定;某些車行不僅會向年輕駕駛收取較高費用,還可能禁止租用豪華車款。因此即使在美國16歲已可考駕照,但現實中仍被租車行視為「不受歡迎族群」。

20200306-時代力量總召邱顯智、立委王婉諭、陳椒華6日針對18歲參政權議題,拜會國民黨團書記長蔣萬安。(顏麟宇攝)
20200306-時代力量總召邱顯智、立委王婉諭、陳椒華6日針對18歲參政權議題,拜會國民黨團書記長蔣萬安。(顏麟宇攝)

臺灣也有類似報導。根據教育部校安中心統計,近十年來平均每年有161位大學生死於交通事故,其中9成是機車事故。另據警政署的警政統計通報,2018年騎乘機車死亡者,占交通事故總死亡人數是59%,顯然較大學生的九成比例低很多。若再以年齡層細分,「機車死亡人數占整體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年齡別,大學新生「18歲以上,未滿20歲」高達87.12%,比例居首。以上美國及台灣社會的真實景況,在在說明對「18歲即成熟」的論點打上很大的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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