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倉促通過反滲透法是對人民權益的漠視

2019-12-30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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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左)批評,民進黨若要貫徹「反滲透法」的公信力,就先把鄭宏輝拖出去斬首,先拿他做祭旗。(取自鄭正鈐臉書直播影片)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左)批評,民進黨若要貫徹「反滲透法」的公信力,就先把鄭宏輝拖出去斬首,先拿他做祭旗。(取自鄭正鈐臉書直播影片)

執政黨在本屆立法院擁有的絕對多數,在任期最尾聲的年底,打算強行通過未被充分討論,逕付二讀的《反滲透法》。在我國國安五法、政治獻金法等的天羅地網法律部署下,反滲透法有無立法必要本身就存有爭議,卻執意在選舉投票前不到兩週,未經委員會充分討論的狀況下,打算強行通過,充分顯現對民主政治的不尊重與漠視人民呼聲的傲慢,以及想要以法律影響選舉的要不得心態。個人從未踏上對岸,可見未來也不太可能是反滲透法草案影響者,但從另外角度換位思考受影響者可能的感受,對這種制訂法律的態度與素養不敢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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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滲透法對象是自己的人民,不是中國,也不是中共

反滲透法制裁的對象是誰?草案第三~九條寫得很清楚,處罰的對象是受「滲透來源」指示進行各種活動的自然人與法人,起訴對象不可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可能是中國共產黨,而是國內民眾或組織。既然是一個節制人民自由的法律,沒有經過充分討論,社會對同一部草案規範對象與範圍沒有一致的認知,難以滿足人民免於觸法恐懼的要求。

二、政治人物對法律效果的評估可信嗎?

主張制訂此法者都以大部分的人不會觸法來強調其正當性。但這些人多都不是法律專業人士,對法律效果信口開河,公信力令人質疑。如民進黨秘書長林飛帆公開指出反滲透法只有邱毅、吳斯懷與白狼3種人才要擔心,試問,林副秘書長既非司法官,也非律師,他說這個法只影響3種人,這種評估可信嗎?光是看他漏掉向心、周泓旭等共諜案,就可證明他的誇言漏洞百出。諷刺的是,這兩個案例根本不用需要反滲透法就可以法辦,反滲透法有這麼神通廣大嗎?雖然我個人也不欣賞這3位,但其中2位已經通過中選會審核,取得政黨不分區候選人資格,試問,這算不算意圖使人不當選?還是倫敦政經學院洗禮過林副秘書長的偉大發明-要對付候選人,就訂一個新法來辦他?

20191210-針對國民黨黨團10日召開《反滲透法》公聽會,轟民進黨催狂魔,民進黨下午舉行記者會反擊。(左起)民進黨市發言人戴瑋姍、李晏榕、副秘書長林飛帆。(民進黨中央提供)
針對國民黨黨團召開《反滲透法》公聽會,轟民進黨催狂魔,民進黨下午舉行記者會反擊。(左起)民進黨市發言人戴瑋姍、李晏榕、副秘書長林飛帆。(民進黨中央提供)

三、現行法律都已有規範的行為,為何要再重覆立法

前面已經提過,共諜案都可以現行法律法辦,反滲透法所認定的違法行為,是現在無法律可以制裁的行為嗎?根據其他媒體引述太陽花學運主要參與者賴中強律師的法律見解,「即使《反滲透法》草案的規定都已經是現行法有所規制的行為,一旦帶入與境外勢力的關係,仍會強化現行法下這些民主政治核心領域的法秩序,…若《反滲透法》草案通過,這樣的處罰將擴及替滲透來源擔任人頭、白手套、中介政治獻金的人,並且處罰滲透來源本身執行任務之人。」不僅賴律師已經認同現行法律都已有這些行為違法的規定,「人頭、白手套、中介政治獻金」更是洗錢防制相關法律所追訴的行為,為何不請執法單位好好利用現行法律保護人民,還要一個法來規定這些已經違法的事,卻讓許多人可能陷入不小心觸法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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