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羅文山案證明「反滲透法」的必要性

2019-12-07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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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談反滲透法問題。(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談反滲透法問題。(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也將在下周二(10日)召開「反滲透法」草案公聽會,並邀請前總統馬英九到場擔任貴賓。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也在臉書發文表示,羅文山案證明「反滲透法」的必要性,馬英九真敢!週二要大動作反對「反滲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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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退役中將羅文山擔任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期間,涉收受中國政協委員許智明千萬元政治獻金,協助前總統馬英九競選2008年總統,被判刑2年半。管碧玲認為,羅文山案證明「反滲透法」的必要性,羅文山接受中國政協的捐獻,替馬英九助選,被法院判刑確定之後,因為國民黨操作楊蕙如案,導致羅文山這種重大的紅色滲透案件,引起的關注並不大。

管碧玲指出,這個案件顯示了「反滲透法」的必要性,法院判決很明確的顯示,羅文山在選前,確實接受了中國政協許智明的捐助,經費高達千萬之譜,「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也確實在選舉的時候購買廣告,進行助選行為,馬英九當選後,羅文山帶著這個捐錢的人許智明也去見了馬英九。管碧玲強調,這種紅色滲透,國人勢必無法接受,而且很明確的嚴重威脅國家安全。

管碧玲指出,總統選舉如果可以用中國的錢助選,等於公然讓中國介入選舉,台灣的總統,可以在總統府,暗中接見拿錢幫他助選的中國政協,不公開、不透明,沒有人知道他們談什麼。管碧玲指出,這種現象,如果沒有法律可以約束,國家安全置於何地?現在問題來了,台灣的法令體系夠完備來處理嗎?不夠的。

管碧玲表示,羅文生案是因為四海同心會是政治團體,收受中國的錢,違反政治獻金法,這個案,才有《政治獻金法》可以法辦,但是如果中國捐錢的對象,是一般團體或個人,讓他們去助選,目前是沒有法律可以約束得到的。管碧玲指出,也就是說,在我們國家,中國出錢給任何人、任何團體,只要不是政治團體,讓他們去介入選舉,一切都是合法的,這就是一個國安漏洞,這也是「反滲透法」有必要制定去防堵的一個漏洞。

管碧玲說明,這個間接用中國的錢選舉的、選後密會出錢助選的中國政要的總統,「反滲透法」是完全不會辦到他的,反滲透法辦不到馬英九,馬英九為什麼要跳出來?馬英九將在下星期二參加立法院公聽會,出來反對「反滲透法」。管碧玲指出,因為謹守民主政治的法理與刑法的精神,對一個中國介選下選出來的總統並且和出錢的老大哥密會的總統都沒有擴權法辦的法律,有什麼恐怖可言?有什麼違憲的可能?

管碧玲指出,百思不解,馬英九前次對陳同佳案掉眼淚,這次用大動作出席公聽會,最近動作怎麼會那麼大?莫非是拿人家的手短,投桃報李?還是熬不過中國的請託?指示?還是對紅色滲透無感?樂在其中?不管什麼原因,羅文山事件當頭,馬英九大動作反「反滲透法」,毫無自省、毫不避諱,「我只能說:馬英九真敢!好吧!馬英九敢來,媒體當然敢問,來把許智明出錢的事說清楚講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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