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士修觀點:別上當了,電業法修法是假議題!

2016-12-08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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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聯盟在立法院舉行「電業法修半套,不利能源轉型」記者會.並舉牌呼口號表達訴求.(資料照,陳明仁攝)

環保聯盟在立法院舉行「電業法修半套,不利能源轉型」記者會.並舉牌呼口號表達訴求.(資料照,陳明仁攝)

延續12月1日電業法修法公聽會的討論,我以民國83年「經濟部函復台電公司釋示開放台灣地區發電業之適法性」,指出在現行電業法架構之下,不用修法也可以電業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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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能局長的回應是,「民國83年開放IPP,它是透過一個專簽的方式,解釋現行電業法」,「民國84年我們提出電業法修法的時候,就是要去銜接這個法律上我們所看到的不足,但是很遺憾地,民國84年的電業法修法沒通過」,「我覺得不應該只是靠那種專簽的方式來處理」。

他講了更多典故,反而顯得疑雲重重。民國83年以專簽解釋,原本以為民國84年修法通過,就沒事了,結果一直沒過。比起電業法修正草案,我們更應該討論,在現行電業法之下,那份專簽到底是合法還是非法?

如果合法,同理可證,不用修法也可以推動電業自由化,我們不需要浪費時間在這邊討論電業法修正草案。如果非法,應即刻勒令所有民營電廠與綠能業者停業,然後我們才有必要討論電業法修正草案,待電業法修法通過之後,才有法源依據給予營運許可。

綠能業者對無能政府沒信心

其次,我們知道綠電自由化的阻礙並不是電業法,而是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即使通過新版電業法,也會發生「再生能源售電業無綠電可購買、再生能源發電業無綠電可直供」的法律矛盾。

10月17日,蔡英文總統主持府院黨「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宣稱此次電業法修法,是展現邁向非核家園,啟動國家能源轉型決心;首要目標就是讓綠電快速到位。

然而,11月18日,民進黨賴瑞隆委員、陳曼麗委員主辦的「從再生能源看行政院版電業法座談會」上,就有多家綠能業者直言,電業法修正草案許多條文,「一看就對再生能源不友善」

天泰能源的陳坤宏總經理表示,「再生能源量小、看天吃飯,自己都快活不下去,還要準備備用容量」。李長榮集團的李國壽處長也指出,「太陽能、風力發電現在沒辦法24小時滿載發電,政府把這2種能源當成基載電力、要求負擔部分備用容量,並不合理」。

諷刺的是,11月22日,林全院長出席「發展綠色金融」研討會,竟表示「政府也已經不能再等待對綠能沒信心的人」。綠能業者都非常清楚風力和太陽能無法取代核能和火力,請問為何政府和環團執意要再生能源超越物理定律?

該修的是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12月1日晚間,民視的「國會最前線」節目上,邀請到民進黨黃偉哲委員、陳曼麗委員,國民黨王惠美委員,討論的重點也都圍繞在如何發展再生能源。這更證明了,電業法修法根本是假議題,要修的應該是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有趣的是,黃偉哲委員講了一段話:「綠電要用比較高的價格收購,政府有那麼多錢來收購嗎?所以我總覺得,一方面要完全開放,一方面要拿一筆很高的錢來收購,這個邏輯上是兜不起來的。因此簡單地說,結論就是我們希望電業法的修正,大家能夠共體時艱。」

矛盾的地方在於,連環團都不願意花高價購買再生能源的電力,如何期望大家能夠共體時艱?小老百姓最擔憂的就是漲電價,而綠能業者要獲利,終究還是得靠台電的高價躉購。所以電業法修法,難道是為了幫打壓綠能發展找到一個藉口?

另外,我相當懷疑,政府真的重視綠能發展嗎?點開能源局網站,「號稱」推動綠能發展的電業法,被放在「重大政策」的《電業法修正專區》;「間接」促進綠能發展之綠電認購,被放在「重大政策」的《綠電認購即時資訊網》。

「直接」影響綠能發展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卻只被放在「布告欄」,點進去往下找「法規草案公告」,才終於看到《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藏在裡面。那是一則11月10日公布的新聞,顯然是被我們批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矛盾之後,才想到要修改。但各位有印象政府官員在媒體上宣導這件事嗎?至少我用Google搜索近一個月的新聞,完全找不到。

品質低劣的黑心修法

能源局多次報告的規劃藍圖、經濟部花錢買廣告的懶人包,也與實際上的草案條文不符,這難道是國文程度問題?甚至李世光部長、張景森政委、徐國勇發言人、林全院長,對電業法的描述也不一致。一個將會衝擊全民的重要法案,為什麼會出這種紕漏?

更可怕的是,9月18日,能源局版電業法修正草案還在下架期間,修改版條文都還沒出來,蔡英文總統就指示電業法要在本會期過關。電業法修法的理由已經被踢爆都是假的,為什麼要這麼著急?台電的效率已是全球第二高、電價是全球第三低,電業改革到底要改什麼?

尤其就德國的能源轉型經驗來看,發展再生能源與拆分綜合電業,沒有必然關係;開放綠電直供與促進綠能發展,也沒有必然關係;重點還是在於再生能源的躉購補貼制度(FIT)。電業法修正草案號稱「師法國際」,究竟是哪個平行世界的國際?

強迫全民吞下有毒果實

我們之前提出的「電業法一百問」,含子題大約有數百個問題,雖然是針對能源局版草案挑錯,但絕大多數也適用於行政院版草案,以及藍綠立委各自提出的版本。電業法為何幾十年來修不動?追根究柢,因為這個法案涉及的專業層面太過複雜,不要說立委了,沒有單一學者能全盤掌握。

如果你問我,電業法應不應該修?我會說,應該修。電業法修法急不急?倒不急,急的是缺電。修法方向有沒有共識?沒共識。不過藍綠兩黨邀請的學者倒是罕見地達成共識:應將電業法修正草案退回重擬!

如果藍綠兩黨在開完公聽會之後,仍然決定開始逐條審查各版本草案,等於強迫人民從眾多有毒的蘋果中,隨便挑幾個絞爛之後吞下去。我只能提醒:不要把老百姓當作笨蛋,尤其每個人都要用電,大家正在盯著看。這兩場公聽會是否流於補完程序的作秀,以及是否會點燃另一波人民抗爭,取決於立委們的一念之間。

*作者為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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