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基興觀點:蘭嶼家園情

2016-11-18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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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貯存場的核廢料桶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蘭嶼貯存場的核廢料桶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2016年8月,總統道歉當年政府在雅美族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核廢料存置在蘭嶼;野銀部落專業導覽說,政府當年騙說要蓋鳳梨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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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至少四項證據顯示,當時確定說清楚要蓋核廢料貯存場,一是當時《立法院公報》(第69卷第73期委員會紀錄)、二是榮民工程處工程告示牌、三是《蘭嶼雙月刊》(民國74年11月10日)、四為《聯合報》(民國69年5月4日與71年5月4日)。另外,原能會對外行文,向行政院陳報、向台灣省政府、台東縣政府,協調規劃貯存場時,均明確指出為闢建「蘭嶼國家放射性待處理物料貯存場」,從未使用「罐頭工廠」乙詞。

「在蘭嶼蓋工廠」是謠言,但已「謊言百遍成真理」,並成反核者痛責政府欺騙的把柄,民眾因而更同情蘭嶼與協助抗爭。蘭嶼年輕一代質疑,「當時有無用族語將真相告知族人」?因其長輩說「詢問該工地的用途,得到的答案是建設魚罐頭工廠」,則到底是誰給的答案?若據以責怪政府,豈非道聽塗說而亂扣帽子?有識者指出,或因達悟族語裡無「核廢料桶」的詞彙,翻譯者為幫助了解,說像罐頭,結果,「比喻」反當真、善意被扭曲,何其不幸!

 

謠言(而非輻射)傷國害民

蘭嶼設有54個偵測站,原能每年取樣超過五百餘個樣品,結果均在自然環境背景輻射變動範圍內。低階核廢的劑量本已甚低,固化封存與隔離後,不會影響環境。其實,設場前與後,均實測輻射劑量,並無差別。動輒宣稱蘭嶼同胞因核廢輻射而傷亡,可拿得出證據?

2016年3月22日,旅日情慾作家L女士投書說:「日本輻射專家學者團隊,也在蘭嶼各處找到許多超標驚人的輻射熱點,乃至類似輻射屋之處,但原能會根本否認日本專家團隊的調查結果,自己也不肯做調查。」這位作家真會造謠、挑撥:「蘭嶼連1度核電都沒用到,怎麼忍心將核廢料放在那裡,讓小孩子致癌?」

國家之內,能源之流難以切割計算,核電約佔全國電力五分之一,各式的生產消耗與費用均需分攤,包括諸如購買與安裝蘭嶼發電廠、衛生所、各級學校等;因此,不能說蘭嶼沒用到核電。其次,說當地某人罹癌,則要想想我國民罹癌率,約每百人有二十五人,因此,聽聞有人罹癌的機率高(四分之一),也不能隨便怪罪。

蘭嶼某作家在〈蘭嶼美麗島,接收核廢十四年〉文中,以「科技殖民」描述漢人在蘭嶼傾倒科技的垃圾,注入蘭嶼悲劇的開端。何其不幸的族群對立觀點!則漢人與達悟混血孩子「選哪邊站」?另外,政府設立的醫療設施與各級學校也是科技殖民嗎?「垃圾」有污染環境的含意,但核廢並不污染環境。這些核廢已處理得形同石頭,不會到處污染、不像垃圾,又有台電專人看管,只是找個地方放置。該文顯示,其心可憫,但「理盲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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