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億只是冰山一角!白色恐怖冤獄奪走受難者家產 促轉會年底將發布報告研擬返還

2019-10-0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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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怎麼還,尤美女說,如果土地還是在政府機關未使用,這比較容易處理,但如果已使用、已撥給不同單位機構使用、或賣掉發生繼承,就要討論是否轉換成金錢、怎麼計算、規模有多少,這部份促轉會已開過5次會議委託專家學者做研究,報告會在年底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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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非常著急,從二二八到今天夠久了,不是說夠久就要再等,而是我們要加快腳步的同時,也要要按部就班一步步走。」尤美女強調。

20190704-民進黨立委尤美女4日於「政治檔案條例」立法時發言。(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4日舉辦「落實轉型正義-平復司法不公」公聽會,現場邀請政治受難者與家屬討論如何返還當年遭沒收財產與相關補償問題。(顏麟宇攝)

沒收土地市值近350億 促轉會:遠遠不能反映真實樣態

關於被沒收的土地究竟值多少錢,民進黨籍立委周春米表示,據第8屆司法法制委員會提出之戒嚴時期人民被沒收財產統計分析報告,照當時國防部的統計報告被沒收土地有279筆,公告現值310億、市值總價約347億,促轉會成立後又於2018年發函請內政部核對、國防部與國產署比對清冊,有刪除幾筆資料至約250筆,但公告現值與市價都有提高。

促轉會兼任委員尤伯祥則補充,以上這些其實遠遠不能反映出威權時期政府侵害人民財產的樣態,為何只有這幾筆,依促轉會調查有2個原因:

1. 《促轉條例》規定以司法不法做前提,意思是當事人要受到威權時期的刑事有罪判決,因此目前調查方向限於有罪判決去處理,「但實際上就我們知道、學者研究、前輩所知,那時期侵奪人民財產更多不是用『有罪判決』。」

2. 進入公庫的沒收財產可能只有其中一點,中間有很大一部份被上下其手、私人侵吞,這部份還在進行調查,但仍可能與現實規模有落差。

20191004-促轉會兼任委員尤伯祥4日出席「落實轉型正義,平復司法不法」公聽會。(顏麟宇攝)
促轉會兼任委員尤伯祥4日出席「落實轉型正義,平復司法不法」公聽會。(顏麟宇攝)

本日與會學者林佳和強調「任何人不能因不法行為獲利,國家亦然」,尤伯祥對此強烈認同,表示一旦國家被打上司法不法烙印,當然就應該要返還得到的財產,財產如此、損害亦是,國家不能侵害一個人,再損害沒有完全地填補。

尤伯祥也表示,目前依《戒嚴時期受損權利回復條例》,財產發還僅限於「無罪判決」態樣,但這樣事實上絕大多數受難者無法得到幫助、《國安法》第9條阻止大家獲得無罪判決的可能性、大多數案件無法得到回復權利,因此《促轉條例》便明訂促轉會應設計補償、賠償、財產發還方案,填補中間鴻溝。

對於返還財產,尤伯祥表示機關跟學者專家意見都是持肯定的、應該發還,但也提出對國家財政衝擊、預算排擠效應的擔憂,因此有學者認為未必要全部「原物返還」,可能可以用金錢或其他方式補償,例如長照、就醫優先、後代就學就業輔導、租稅減免等。

冤案補償怎麼賠?尤伯祥:若完全照刑法走,數額相當驚人

至於冤案補償,有50年代白色恐怖平反促進會理事表示「該給多少就給多少、該賠多少就賠多少」,應該全部依照現行冤獄賠償規定給予完整的賠償,才是對當年冤案完整的「平復司法不公」,就目前刑事補償法來說冤獄一天是3至5000元的金額。

尤伯祥回應,很多受難者都是死刑的、被剝奪生命權,若完全按照《刑事補償法》走,過去江國慶冤案就以平均餘命計算賠了1億多,若以這標準來算當年受害者,數額會相當驚人。

周春米最後總結,只要有冤獄就該有賠償、補償,這不只是法律規範,也是一般社會大眾可以接受跟認同的。儘管當年政治受難者被誣控多屬內亂外患、實難取得真正的無罪判決,但目前政府已透過立法機制直接撤銷不法判決,而以德國模式來看,以立法模式撤銷不法判決,當事者就是無罪之身,法律上站得住腳的,也就必須研擬後續財產返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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