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權年齡調降是「假的」黃益中:保證金才是問題

2016-10-15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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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5-公民教師行動聯盟黃益中老師15日出席「為修憲找出路,為世代求正義」公共論壇,他說,降低選舉年齡固然是大家的共識,但根本問題是「保證金」。(顏麟宇攝)

20161015-公民教師行動聯盟黃益中老師15日出席「為修憲找出路,為世代求正義」公共論壇,他說,降低選舉年齡固然是大家的共識,但根本問題是「保證金」。(顏麟宇攝)

台灣少年權益福利促進聯盟與關注世代正義連線15日舉辦「為修憲找出路,為世代求正義」論壇,藍委蔣萬安與綠委蘇巧慧都支持下修選舉與被選舉權年齡門檻,但蘇巧慧也指出,民意代表與行政公職可以更細緻討論,日前在大法官審查時,也有一派聲音認為法官雖然年輕有學識,但人生歷練不足,判決只依據課本而非真實生活,因此行政職在全方位都要理解的情況下,兩者選舉年齡應該脫鉤,可以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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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下修選舉權門檻 蔣萬安:年齡與執行力、領導能力沒關係

談到選舉年齡調降,蔣萬安表示他支持將年紀下修,主要是可以擴大年輕人參與,「年齡不是一個限制參選的因素,也和執行力、領導能力沒關係」,他認為或許過去資訊不發達,年輕人要了解公共議題跟政治運作比較困難,但現在可以透過網路、社群快速了解他們所關心的議題,有越來越多年輕人很早就開始關注公共事務,因此他認為不該設限制,「民主的可貴就是用選票選出自己滿意的人選」。

蔣萬安也主張,或許有些年輕人歷練不夠,但可能也有18歲的年輕人有豐富創業經驗,擴大年輕人參選,能讓所有民眾在投票時有更多人才可選擇,如果選民翻開選舉公報看到某個年輕人的政見很有趣,就能投他,「至於能否選得上,讓民眾選擇,至少不要限制參選權利。」

黃益中:學歷、年紀不能劃分個人能力

蘇巧慧同意下修選舉門檻,但同時也提出另一個議題,將被選舉人拆為民意代表與行政公職,兩者是否要有不同年齡門檻的區別,可以做更多討論,她指出,日前在大法官審查時,也有一派聲音認為法官雖然年輕有學識,但人生歷練不足,判決只依據課本而非真實生活,因此行政公職在全方位都要理解的情況下,「你年輕時是否有完整人生歷練?」她認為兩者選舉年齡是否一致,可以有討論空間。

對此,大直高中公民教師黃益中則是指出,有「經營之神」稱號的王永慶也僅小學畢業,但跟滿街的大學生比較起來又有比較差嗎?更曾有一位教師不懂什麼是「單一選區兩票制」,還以為個人跟政黨都要蓋同一個才是有效票;他更舉例,若有個少年跑得比牙買加短跑名將波特還快,卻因年紀未滿奧運16歲門檻沒有資格,「這個社會不覺得很荒謬嗎?」

因此,黃益中說,學歷跟年紀不能一刀劃分一個人的能力,況且,他不管參選人是18歲還是20歲,「重點是你真的以為你選得上嗎?你有本事選得上,民主政治就是這樣」,他也自嘲自己38歲也沒參選過,如果有個20歲年輕人出來參選說服民眾,「何嘗不可?」

行政職、民代參選年紀脫鉤?可以有討論空間

對此,蘇巧慧也澄清,她絕對沒有反對調降選舉門檻,而是「大力贊成」,她的意思是被選舉人分民代跟行政公職兩部分,當然也可以兩個都沒限制,下修到18歲,只是過往沒有被細緻討論,經驗與年齡是否等同,都還可以有討論的空間。

黃益中最後也說,降低選舉年齡固然是大家的共識,但根本問題是「保證金」,不同層級的選舉要繳交20萬至200萬不等的保證金,但最不公平的是落選者沒有達到一定得票數,保證金會被沒收,但當選者不僅可以拿回保證金,還能拿到上千萬的補助款,讓他直呼保證金才是根本問題,並看著蔣萬安與蘇巧慧說,「這個不用修憲」,只要在選罷法「修法動一動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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