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營養午餐弊案 二審多從輕量刑

2016-07-07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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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營養午餐弊案,7日上午二審判決,多數校長得從輕量刑,而本案刑度最重者為前頭前國中校長曾茂山,獲判7年10月。(圖片取自營養午餐教育網)

新北市營養午餐弊案,7日上午二審判決,多數校長得從輕量刑,而本案刑度最重者為前頭前國中校長曾茂山,獲判7年10月。(圖片取自營養午餐教育網)

針對教育界史上最嚴重的新北市營養午餐索賄弊案,台灣高等法院於今(7)日上午10點二審宣判。合議庭撤銷了一審部分判決,大多數校長獲得減刑,有10位校長獲得緩刑、2名校長改判無罪。其中,前頭前國中校長曾茂山於二審中徒刑由10年半改判為7年10月,為所有校長中刑度最重者。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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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疑接收廠商行賄  新北市多名校長遭判刑

2011年間新北市積穗國小發生「營養午餐桶長蛆事件」,經檢方調查發現,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供應商歐克、金馬、津津公司等11家廠商,涉嫌向新北市部分中小學校長、總務主任及學校營養午餐評選委員行賄以取得標案,最長行賄時間高達9年。其中,共有31名校長涉弊,10年來共收賄4千多萬。檢方根據該起案件一共起訴78名被告,其中32名校長被判3月至10年半徒刑不等,全案共60人上訴。

二審判決出爐 多數校長獲減刑 最高刑度7年10月

全案經由將近2年的審理,高等法院於7日上午進行判決。由於多名被告已認罪,加上部份共犯自白的罪證不足,判決結果多數校長獲得減刑。法院對於不認罪且未繳回犯罪所得者皆予以重判,相對的,只要被告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合議庭都會根據「坦白從寬」原則給予緩刑自新的機會。

其中,收賄140萬、一審被判10年半的前頭前國中校長曾茂山因否認犯行,遭判本案最高刑度7年10月。而其他獲判7年以上重罪者,有收賄90萬元的中和國小前校長傅育7年6月,收賄101萬元的網溪國小前校長潘教寧7年8月。另外,於本案中收賄次高的邱重賢等8名校長,由於認罪、繳回犯罪所得之故,獲得2至5年緩刑。

而本案中亦有曾獲教育部嘉獎的校長受判。曾獲師鐸獎、教育部卓越領導獎殊榮的蘆洲國小前校長柯份被判3年10月,另名教育部卓越領導獎得主樹林國小前校長葉振翼則被判3年8月。

高等法院痛批涉案校長不知廉潔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高等法院審理痛批涉案校長「身負教育重任,卻不知廉潔」。新北市校長協會理事長邱承宗等聲援團體,於審判後在高院前舉行記者會,表示高院宣判已還部份校長清白,並呼籲新北市政府應讓判無罪的校長即刻復職,保障其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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