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名台嫌遭西班牙遣送大陸 人權團體憂恐成另類「送中條例」

2019-06-08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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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班牙涉及跨國電信詐騙案,共有237名嫌犯遭捕,其中分批押解至中國大陸的台籍嫌犯有200多人。(資料照,取自Policía YouTube頻道截圖)

2016年西班牙涉及跨國電信詐騙案,共有237名嫌犯遭捕,其中分批押解至中國大陸的台籍嫌犯有200多人。(資料照,取自Policía YouTube頻道截圖)

西班牙昨天將94名台籍騙嫌犯遣送到北京。人約盟執行長黃怡碧今(8)日受訪時表示,已有捷克律師向她表示,這種符合「一中原則」的判例,未來恐成為歐洲國家遣送台人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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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怡碧解釋,若歐洲國家認定台灣人也是中國國民,未來在處理各類案件遣送時,會更容易將台灣人送到中國大陸,「恐怕會變成另外一種逃犯條例」。

陸媒昨天報導,一架載有94名台籍電信網路詐騙嫌犯的飛機,7日上午7時許從西班牙馬德里飛抵北京。此案發生於3年前,涉案人237名,至今分批押解至中國大陸的台籍嫌犯共有218人。

人權團體:歐洲恐參考西班牙判例

長期提供台嫌家屬法律諮詢的台灣「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今天上午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說,另一起捷克跨境電信詐騙案的台籍嫌犯代理律師昨天致電向她表示,西班牙在遣送台人時,傾向接受北京當局所提出的「一中原則」,捷克法院未來很有可能依循西班牙判例,將剩餘的台籍嫌犯遣送到中國。

她表示,這名捷克律師也警告,西班牙大量遣送台人到中國的案例恐怕也會成為未來歐洲國家處理類似案件的參考依據。

黃怡碧指出,國際上在處理遣送問題時,首先除了考量犯罪地之外,還會考量國籍問題,若是申請遣送國的國民,放行標準就會更鬆。「假如歐洲國家將台灣人視為中國國民,未來將台人遣送中國大陸的機率就非常高」。

她憂心,假如中共藉此針對台灣特定人士羅織罪名,要求各國遣送,「屆時恐怕會成為另一種逃犯條例」。

20181105-「任意移監如人球 APEC張習會,勿忘李明哲– 李明哲救援大隊」記者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甘岱民攝)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今(8)日表示,另一起捷克跨境電信詐騙案的台籍嫌犯代理律師曾致電向她表示,西班牙在遣送台人時,傾向接受北京當局所提出的「一中原則」。(資料照,甘岱民攝)

香港正在修訂的逃犯條例,擬允許將人員遣送到未簽署引渡協議的地區。外界擔憂,此舉恐使異議人士遭羅織罪名,遣送至中國大陸受審。逃犯條例因此又被稱為「送中條例」並遭到強烈反對。

人約盟過去2年間提供西班牙跨境電信詐騙犯的100多名台籍嫌犯家屬法律諮詢,並建議他們透過律師,以申請政治庇護等方式,暫緩遭遣送中國大陸。

然而,西班牙最後並未核准政治庇護申請;歐洲人權法院也採信中方「公平審判」和「不判死刑」的保證,不同意暫停遣送要求。

218台嫌分送中國6處 1嫌在看西國守所中身亡

黃怡碧指出,這些嫌犯普遍年齡分布於20到30歲之間,以男性為主。其中一名年僅19到20歲之間的嫌犯,在西班牙被捕後2、3個月內,就因不明原因在看守所身亡;而被遣送到中國的218名台籍嫌犯,則因不明原因被分送到北京、浙江、深圳等地共6處左右的看守所。

她表示,不能否認,這些嫌犯中,確實有人在出發前就具有犯意;但也有人事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騙往西班牙工作,並且扣留證件,無法脫身。

黃怡碧說,有嫌犯在中國被指控犯行的時間,實際上根本還沒赴西班牙。除此之外,遭遣送的嫌犯至今不知道在西班牙遭關押的時間能否折抵刑期。因此,家屬希望政府能夠提供當事人的出入境資料做為佐證,並推薦適合的律師,為當事人爭取基本公平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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