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台灣同志準備結婚的時候,鄰國如何看待LGBT?一篇看懂亞太國家同志人權現況

2019-05-17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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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7日,立法院表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AP)

2019年5月17日,立法院表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AP)

在17日「國際不再恐同日」這天,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伴侶結婚合法化的國家,創下整個亞洲婚姻平權歷史的新頁。目前亞太地區對LGBT權利的保障已獲得許多進展,允許同志結婚的國家除了台灣還有紐西蘭、澳洲,但有些國家的社會風俗較為保守,LGBT在傳統社會中遭受歧視與羞辱,更有法律把同志之間的性行為歸類為刑事犯罪,違者恐被處以鞭刑、監禁。以下是亞太LGBT人權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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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班:同婚合法化的台紐澳!下一個可能是泰國、越南

早在2013年8月,紐西蘭就成為整個亞太地區第一個實踐婚姻平權的國家,全球第13個歌頌彩虹的國度。2017年5月,台灣在同志人權紀錄上也榮登亞太之光,大法官釋憲宣布「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有違憲法」,要求在2年之內修正或制定相關法案,如果未能完成,同性伴侶就可依照現行民法規定,逕自辦理結婚登記。

2017年11月15日,澳洲同性婚姻合法化公投結果出爐,超過6成民眾力挺同婚,澳洲可望成為「彩虹國度」(AP)
2017年11月15日,澳洲同性婚姻合法化公投結果出爐,超過6成民眾力挺同婚,澳洲可望成為「彩虹國度」(AP)

不過台灣社會因此陷入同性伴侶結婚能否合法化的激烈辯論,反倒讓澳洲在2017年12月率先通過同婚法案。台灣仍努力緊追其後,立法院2019年5月17日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讓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會,場外4萬民眾的歡呼聲響徹立院,歷經多年逆流爭取平權、全國公投受挫,台灣同志在今年5月24日終於可以「結婚」。

2019年5月17日,立法院表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AP)
2019年5月17日,立法院表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AP)

泰國與越南則是下一個有望通過同婚法案的國家。泰國軍政府內閣去年12月25日批准《同性伴侶法》草案,若國會表決通過立法,未來年滿20歲的同性伴侶,只要其中1人為泰國公民,即可登記為配偶,財產保障和社會福利與異性戀夫妻幾乎無異,同性伴侶還可以個人身分收養孩童。由於半年來立法受到拖延,預計要等泰國新一屆國會會期開始後,才能夠進行表決。

越南歷史上從未出現禁止同志性行為的法律,2015年通過立法,允許同性伴侶舉行婚禮,但未提供如同異性戀婚姻的法律承認和保障。當地社會對LGBT的接受度很高,在大城市的街頭,經常可以看到同志情侶,同志題材的電視劇或商業電影也不受限制。

LGBT人權躍進,但仍有待改進的國家

尼泊爾最高法院2007年做出「同性戀合法化」的裁定,歧視任何人的性取向或性別認同屬於違法行為,2011年又立法認同「第三性別」公民的權利。其他承認「第三性別」公民身分的亞太國家還包含澳洲、巴基斯坦、紐西蘭。孟加拉雖在選舉投票欄位加入「第三性別」,但該國尚未通過同性戀合法化。

菲律賓是虔誠的天主教國家,不過社會對LGBT的態度非常開放,2013年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指出,菲律賓被選為世界10大同志友善國家,該國73%成年人贊成社會接受同志。管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曾表態支持同婚,但菲律賓目前尚未通過婚姻平權,因為當地天主教會的勢力強大,形成推動立法的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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