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裡安葬的,全都是來不及見到這個世界的孩子:香港流產胎墓園「永愛園」與那些傷心媽媽的故事

2019-05-1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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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律,未滿24周的胎兒,家屬無法在醫院領取「嬰兒非活產證明書」。若無人申請領回,將根據《廢物處置條例》被視為醫療廢物,與其他人體和動物組織一併處置。現在,家屬可以向醫院申請其它相關文件,並向「永愛園」提出安葬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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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政府成立「永愛園」之前,柴灣天主教墳場、荃灣華人永遠墳場等私人墳場也提供相關服務給家人。但是,香港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向政府提案的文件指出,彼時「沒有宗教背景團體協助的父母,唯一選擇是可提供『生物火化服務』的付費公司,但生物火化包括『寵物火化』,其做法對家人及嬰孩有欠尊重。」

對梁太來說,在女兒確診基因病後,已經透過社交媒體上的「天使爸媽加油站」接觸到小產父母社群,所以她知道自己有權向醫院請求自行處理女兒安葬事宜。但她說:「當時制度不明確,申請手續也不明確。」

許多過來人告訴她,不是每個醫院都樂意接受家人自行處理胎兒遺體的,因為「醫院單位都害怕麻煩或產生糾紛,希望事情越快解決越好。」

「但她是我的女兒,我感受過她的心跳和胎動,我自責沒有辦法把她帶來世上,好好照顧她,連幫她找個地方安息都沒辦法,我怎不心痛?」

提及此事,仍是落淚。她還說,有朋友告訴她,在準備手術時與其他準備生產的孕婦安排在同一間病房,後者是在歡喜地迎接新生命,但在同病房的自己則是處在哀傷中,醫院沒有顧及她們的感受。

與她一起在旁流淚的是莊太(Teresa),她也有類似遭遇。前年,莊太在懷孕中後期被診斷患有一種十分危險的妊娠併發症。已經滿26周的胎兒Ethan後來停止了心跳,莊太被告知要在醫院立即進行引產手術。

莊太說,在醫院她已經氣若遊絲,「用藥引產完,才過了15分鐘就被逼馬上作出三個重要決定:見不見引產胎兒、解剖和後事安排」。雖然她明白醫護人員的難處和工作壓力,但是這段遭遇也在日後留下創傷。

莊太決定讓醫院處理引產後的胎兒遺體,當時她以為創傷可以因此較快過去,但沒想到之後是一段漫長的療傷過程,在傷心之下,整個生活陷入停擺。直到她在臉書上開啟了紀念兒子的專頁「Ethan與我」,並製作紀念影片,與許多相似經歷的媽媽或家庭一起分享經驗並療傷,才慢慢地恢復生活步調。

莊太表示,她後來又在社交媒體上建立了兩個群組,「小產媽媽一起走」與「Stillbirth媽媽一起走」,讓相似經驗的媽媽們交流,一起療傷。她當時沒想到,香港和台灣等地有相似經歷的媽媽如此之多,群組開啟不到一天,就有數十人加入。

目前兩個群組已有逾千名會員。在這些群組裡,梁太認識到莊太以及許多朋友,在生命中的難關時相互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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