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保護人民的最後一道防線,但是唯有全力的執法讓民眾從投機的心態中跳脫,然後才能落實法治國家的實質意義,如果只是為了回應輿論壓力,或許短期有效果,但是長期看卻可能治絲益棼。
日前在高雄左營區軍校路前晚發生兩死的車禍慘劇,於是也引發「行人地獄」質疑,尤其這次的事故中發現鄰近住家騎樓有停放機車並堆積雜物,而警方已經張貼通知書限期改善,市民卻未立即予以改善才間接導致這次的意外,市府聯合會勘後,決議加強夜間照明、設人行道及速限標誌,還路於民。
對於市府的危機處理,個人表示肯定,但是認為如果基本的執法態度沒有改變,只是在主官的震怒或社會的壓力下才如此,那高雄要擺脫行人地獄的標籤,恐怕還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
記得幾年前,高雄的人行道上有機車橫行,被波蘭記者揭露,市長也震怒,於是我們看到一個月的淨空人行道,但是時過境遷,現在在我們住家的周圍,類似的狀況還是比比皆是,甚至看到警察在巡邏時看到機車停在人行道還未曾停車取締,這確實讓人感到十分的無奈。
至於酒駕的問題,幾年前的元宵節在愛河邊也發生一家人穿越斑馬線直接被撞飛的事件,市府也雷厲風行地進行大執法,但是現在酒駕還是成為事故的主角,顯示大執法本身還是有執行的盲點,尤其民眾的騎乘習慣沒有改變,單一的大執法恐怕難有成效。
更何況這次的事故已經看到警方有貼出限期改善書,而當事人卻還是依然故我,是否顯示民眾對於政府執行公權力還是存在另一種想法,所以才有如此不屑的結果呢?
我們當然同意市府對於事後的檢討與做法,但是最重要的還是要從教育著手,讓大家可以從尊重別人做起,最後變成自律的遵守交通規則,那麼類似的悲劇就會逐漸地減少,然而在目標還未達成時,還是誠摯的期待警方可以強化執勤的力道,從加裝科技執法密度到執行違規取締的徹底度,才能由他律逐漸變成自律,甚至可以讓違規者成為眾矢之的,讓更多守法的市民直接加以唾棄,屆時這種違規的投機情況應該會不斷地下降。
高雄的演唱會文化讓城市完全蛻變,但是行人地獄的問題卻如影隨形,期待市府可以有更具體的長期策略,千萬不要只是在輿論的鋒頭上做出回應,否則高雄的交通問題恐怕會成為拖累城市發展的最大變數! (相關報導: 台南女警車禍時間軸曝 他1作為引眾怒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大學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