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鴻源觀點:清明節,太太到底要不要幫夫家掃墓?

2019-03-17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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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清明節掃墓時,「有心的就來,無心的就別到」,夫妻應彼此尊重,不必強求。(資料照,顏麟宇攝)

作者認為,清明節掃墓時,「有心的就來,無心的就別到」,夫妻應彼此尊重,不必強求。(資料照,顏麟宇攝)

清明節又將到了,有一個困擾大家的問題是–「清明節,太太到底要不要幫夫家掃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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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俗一:「嫁出去女兒掃娘家的墓會分掉娘家兄弟的福分」

傳言:女生是嫁出去,等於是別人的。如果女兒回娘家掃墓,那麼娘家的祖先也會庇蔭嫁出去的女兒那一家人。

習俗二:「以夫家為主」

傳言:從結婚那一天起,女性就應以夫家為主,祭祀夫家祖先,因此年節祭拜的是夫家祖先,清明掃墓也應掃夫家祖先的墓。

習俗三:台語ㄅㄟˋ ㄇㄥ跟台語的狼狽發音相似

傳言:老一輩的人是會忌諱出嫁的女兒回娘家掃墓,原因是娘家這邊的人會變得很狼狽。

(取自「媽媽經.學知識」)

長久以來,社會上時有所聞的是,有正談到婚嫁的女生,只因為未來婆婆一句話:「按照習俗,準媳婦嫁進門後就是夫家的人,不可回家掃墓」,讓女生打退堂鼓,因為她認為「我一年只回去一趟祭拜我祖先不行嗎?」這樣的觀念是華人人口居高不下的主因,以致有人為了生兒子而生了一堆女兒,增加自己經濟負擔,或因養不起而送給別人當童養媳,可說是傳統偏見害了大家,畢竟今昔觀念已經不同,豈能相提並論?

顯然這種中國傳統陋習已經過時,應該改了,畢竟中國吃人的禮教太多,全然出於自私自利,沒有科學根據,如同祭拜祖先與神明要燒金紙的迷思,只是東漢紙張發明人蔡倫夫婦故意設計的一種行銷手法,居然變成兩千年華人的傳統習俗!

其中靈界譯者索菲亞也說,燒紙錢突然引來惡鬼聞香,中元普渡也是迷信,若真有惡鬼來搶食,人再拿祭拜的食物來吃,不夠噁心嗎?祭祖先也是如此,人死那麼久了,還能吃甚麼東西?祭拜神明更是荒謬,如果有神明,神明無所不能,何必吃人間的東西?神明只在乎我們平時是否能常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事,在國家危難時能挺身而出,為國為民,捨身取義,怎麼會在乎我們是否祭拜祂,並準備多豐盛的食物?歐美國家與以色列的宗敬有這樣做嗎?人家只是禱告而已。

呂秋遠律師曾說,如果男女是平等的,沒有「嫁娶」的觀念,那麼為什麼只能妳掃他們家的墓?他無需到妳娘家掃墓?如果把掃墓當作是一種慎終追遠的事情。夫家的祖先沒有養過妳,為什麼得要拜他們?真要在乎,問問自己的老公,他是不是希望女兒在他死後,每年都可以定期來看他?所以,有心的就來,無心的就別到,這是他百年後的心願。

此種觀點基本上沒錯,傳統華人的思維就是如此,可遠溯至儒家思想,即是以男性為主的沙文主義思想,認為男性才是一家之主,負責傳宗接代,女性則不是,所以事業或財產只留給兒子,不給女兒,因此許多人拼命想生男的,以便將來可以繼承所謂「香火」,印度人也是如此,甚至更嚴重,所以華人與印度人都有人滿為患之苦,以致經濟成長始終趕不上人口成長的速度。中國雖然有控制人口成長,但以非法方式殺女嬰現象時有所聞,台灣亦然,印度更嚴重。近年來,台灣因為普遍低薪,社福又不公平,年輕人普遍不敢生或多生,所以少子化日益嚴重。未來的清明節,可能有越來越多的年輕人無法去掃祖先的墓,只能在網路上祭拜!

我們或許很難改變這種傳統社會習俗,但是只要我們思想能開明些,有國際觀,且能有同理心,就不會太在意生男或生女,以及誰應去掃誰的墓。所以,太太如果不想去掃夫家的墓,大可不去,先生不應免強太太跟他去,除非男方父母生前確實曾經對媳婦很好,讓媳婦感恩在心,心甘情願陪先生去掃墓。如果太太想回娘家掃墓,以盡人女之孝道,夫家也沒有反對的道理,否則沒有兒子的人家怎麼辦?

孔子居中講學,曾子長跪問孝。可以看到其他人都是席地而坐。( 圖/宋高宗書孝經馬和之繪圖 冊 開宗明義章(畫),取自國立故宮博物院,研之有物提供)
作者認為,以孔孟思想為中心的華人社會,以前對婦女普遍有「傳宗接代、三從四德、三寸金蓮」的不合理要求,如今三從四德與三寸金蓮的風俗可說已經沒有,傳宗接代的觀念也日漸式微。圖為宋高宗書孝經馬和之繪圖 冊 開宗明義章(畫)(取自國立故宮博物院,研之有物提供)

以孔孟思想為中心的華人社會,以前對婦女普遍有「傳宗接代、三從四德、三寸金蓮」的不合理要求,如今三從四德與三寸金蓮的風俗可說已經沒有,傳宗接代的觀念也日漸式微,為何只有男生才能繼承家業或財產,女生就不行或分配很少呢?為何生男孩的婦女在家庭的地位比較高,而生女孩的就比較低?為何太太一定要去掃夫家的墓不可?甚至為何現在還有許多太太要冠上夫姓?這樣還算是男女平等的社會嗎?這樣能消除男尊女卑的觀念嗎?

反觀歐美國家則無此思維,而是男生女生一樣好,不會為了生兒子而生了一堆女兒,「自討苦吃」,如美國前總統柯林頓與歐巴馬,以及俄羅斯總統普金等人,都只有一或兩個女兒,沒有人介意是否生男孩,這可能與他們的宗教信仰與開明教育有關。他們不在意自己百年後,子孫是否會去幫他們掃墓,而是在意自己生前的作為是否值得後人景仰,否則若每天無所事事,只會吃喝玩樂,自私自利,缺乏同理心,縱使能活到一百多歲,與草木同朽,人生又有何意義?

天主教與基督教的教義認為男女平等,所以歐洲一些國家都有女皇,且都受人民愛戴,如十九世紀的英國維多利亞女皇,雄才大略,崇尚自由與民主,重視科技研究、工商業發展與國防建設,其子孫個個很有教養,並開枝散葉,成為歐洲各國的國王或女皇,備受英國人民愛戴與世界各國敬重,讓英國成為世上唯一的日不落國,所以歐美國家不會重男輕女,女性在政治、科學與哲學上的表現同樣亮眼,如以前英國首相柴契爾、現在德國總理梅克爾、波蘭籍的法國居禮夫人、法國的西蒙波娃與德國的漢娜鄂蘭。

中國雖然曾有武則天與慈禧太后等女皇,卻是專制獨裁、殘民以逞,沒有自由與民主思維,子女下場都很悲慘,以致身後貶遠多於褒。其中慈禧太后的墓還被軍閥孫殿英以炸藥炸開,陪葬的無數珠寶被劫掠一空,包括她死後口中所含的一顆碩大無比的夜明珠,她的屍骸更被孫某的士兵亂丟一地,可說是天理昭昭,惡有惡報。孫某事後說,他只是幫所有漢人報了一箭之仇,畢竟當年滿清入關時,燒殺擄掠,無惡不作。

乾隆墓的下場也是如此,其地下皇宮豪華無比,珍珠、翡翠、玉石、象牙、雕刻、字畫等堆滿整間地下皇宮,價值連城,都被孫某盜掠一空,連其生前兩把極為珍貴的九龍寶劍也被盜走。為了息事寧人,據說孫某曾將盜來的部份寶物分送給一些國民黨黨政軍高官,其中一把九龍寶劍曾委託情報頭子戴笠轉交給蔣某人,卻在一場意外空難中伴隨戴笠成灰湮滅!

又據說,孫某進入乾隆地下皇宮時,面對滿室珍貴無比的字畫、古玩與雕刻時說:「死都死了,幹嘛把自己裝飾得這麼有文化?」生前是一位叱吒風雲、不可一世的皇帝,死後居然被一位小軍閥消遣如此,實在也夠悲哀了,骨骸還被亂丟一地!乾隆與慈禧生前,權傾一世,萬方朝拜,死後的下場卻如此悽慘,比乞丐還不如,是否值得權貴與富豪們深思?

法國著名存在主義主沙特與其太太西蒙波娃,更是一對很前衛開明的夫妻檔。西蒙波娃19 歲時,發表了作為女性主義者的第一句自白–「我絕不讓我的生命屈從他人的意志」,往後她秉持這樣的意念,實踐自己的親密關係,或許不要婚姻,或許不要孩子,但求一個相知伴侶。經友人介紹後,她與沙特互相欣賞,共處的日子柔軟如海浪,兩人簽下一紙愛情合約,約定以愛人身份同居兩年,彼此相愛,但保有再愛上其他人的空間,隨時可以解約,但還是能當朋友,不必撕破臉。

在他們觀念裡,愛情合約無需法律約束,卻讓兩人精神永恆,彼此渴望,廝守ㄧ生,即使歷經納粹德國佔領法國期間,也沒有改變其愛情合約。他們一路續約,直至沙特百年後闔上眼,可說是一段偉大的愛情故事。反觀我們許多夫妻,即使有法律認定的婚姻契約綁住又如何?不少人朝秦暮楚,將婚姻契約視如兒戲,幾人能信守當初結婚時彼此「山盟海誓、海枯石爛」的「神聖諾言」而白頭偕老?

有人說,隨著年紀愈長,女性朋友都不自覺遵從同一套模式展開自己的人生︰中小學時努力讀書,不應談戀愛,大學時偶而拍拖、談點戀愛,踏入社會工作幾年後,開始認真交男友,打算做一個別人眼中的賢妻良母,不按照這個模式生活的女人,在別人眼中總覺得怪怪的,特別在傳統的中國或台灣社會,別人的流言蜚語和質疑目光,常尖銳得能夠「殺人」,這使得不少女性朋友經常感到心慌,甚至有時候,即使別人不在場,自己也會不自覺以這套標準自我審查一番。

西蒙波娃在其名著《第二性》指出,為何女人要在乎別人的耳語與目光?為何女人一定要按照拍拖、戀愛和賢妻良母的三步曲來安排人生?女人和男人本質上有什麼不同?男女之間不平等的基礎是什麼?一連串問題常令一些男性至上的沙文主義者暈頭轉向,不得不重新審視自己的立場。這番話對台灣社會何嘗不然?是否值得大家深思?

《第二性》實指從屬的意思,意指女人一直以來都是作為男人的「附屬品」而存在,而第一性就是自認為高高在上,凌駕於女人頭上的男人。他非常清楚,女人之所以如此卑微,固然是男人壓迫的結果,但女人本身亦要負部分責任。她認為人生而自由,每個有意識的行為,都是人自願作出的選擇。這樣說來,女人作為男人的附庸,自己也要負上共謀的角色。華人社會不也是如此嗎?否則為何有許多婆家那麼重男輕女?

這些婆家忘了自己也是女人嗎?為何還有老古板的思維?苦情媳婦熬成婆後,就可以苛待新媳婦重複自己以往的悲情嗎?

如果男人可以不結婚而名自顯,如牛頓、沙特與費玉清,女人為何不能?西蒙波娃是其中之一。其實現在許多有名的台灣女性,不也是如此嗎?如林志玲、李昂、陳菊、陳文茜、呂秀蓮與蔡總統等單身婦女,都活得精彩,也就不在乎自己百年後誰會去掃他們的墓。有人雖然結婚,卻沒有子女,一樣活得精彩,如宋美齡與宋慶齡,她們會在乎誰去幫她掃墓嗎?

所以,我們應向歐美人士看齊,勇於拋棄舊思維,不應再有男尊女卑的觀念,應將男女都視為是有尊嚴與平等的獨立個體。婚姻不應只是傳宗接代的行為,而是男女互相扶持、共度人生的開始,這樣雙方家長也不再認為,兒女結婚是失去一個女兒或丟掉一個兒子,以及存有「生女是弄瓦、生男是弄璋」的偏見了。我們也不應重視自己身後要如何安排自己的葬禮,因為葬禮再怎麼隆重,能比得上乾隆與慈禧嗎?他們的下場又如何?據說宋美齡聽到他們的墳墓被盜,曾感慨萬分,或許是她日後身故保持低調的主因之一。重要的是,我們應如何彰顯為人的意義與價值?

愛因斯坦臨終寫給她女兒Lieserl信中說:「宇宙中一切物質都不存在,唯有精神永恆!一個人的價值,應該看他貢獻了甚麼,而非取得了甚麼。」

他在其「我心目中的世界」一文中也說:「人總要有某些理想,來作為他努力和判斷的指南;常常閃耀在我面前,使我的生活充滿快樂的理想是真、善、美。我從未想到把舒適作為標的,因為建築在這種基礎上的生活,和禽獸並沒有什麼不同。」

1955年4月18日,愛因斯坦去世後沒有甚麼財產留給子女,骨灰由親人撒在美國一個不為人知的地方,沒有隆重葬禮、沒有墳墓,甚至連墓碑都沒有,因為他不喜歡被人當偶像崇拜,但其科學成就與嘉言懿行,如日月光華,長照世間,永遠受人景仰與懷念,也是給予子孫最好的無形資產,遠比有形的財產更有意義與價值,子孫想掃墓也無墓可掃,這才是真正的偉人。

哪像蔣某人,去世已經長達四十四年,屍體遲不下葬,國民黨不僅幫他在全台各處立銅像,還在市中心蓋了那麼一棟舉世無雙的紀念堂,擔心人家遺忘他,是否可笑?與愛因斯坦相較,誰渺小?誰偉大?高下立判。其他許多富豪死後,子孫也幫他們選好極佳風水,並蓋了豪華墳墓,這樣就能庇蔭其子孫嗎?試問,乾隆、慈禧與蔣某人「墓」的風水不好嗎?其子孫的命運又如何?與其留給子孫一座墓,不如留給他們良好的風範,會比較有價值吧!

美國比爾蓋茲、巴菲特與馬克佐克伯等人,雖然都富可敵國,卻不打算將財產全給其子女,而是已簽下承諾契約,答應去世後將他們大部分財產捐給公益基金會,從事國際慈善事業,據說歌手費玉清也有此打算。其他沒有很多錢助人的「小人物」,如賣菜助學的陳樹菊、賣十元自助餐的莊阿珠、為農漁民發聲的沈芯菱,以及觀音山揹水人蘇進雄,他們以行動落實助人的美德,與愛因斯坦一樣都很偉大。反觀許多達官貴人呢?有嗎?

東漢末年之魏·曹丕《典論》說:「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年壽有時而盡,榮樂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無窮。是以古之作者,寄身於翰墨,見意於篇籍,不假良史之辭,不託飛馳之勢,而聲名自傳於後。」個人之文章尚且可以傳之後世,何況品德與善行?

了凡四訓》說:「一命、二運、三風水,四要行善,五要讀書」,畢竟行善能積德,積德可以改運。愛因斯坦、比爾蓋茲、巴菲特、馬克佐克伯與費玉清等人,可說是實踐《了凡四訓》的大善人,其子孫或家人必有福報,而乾隆與慈禧則反是,如許多滿清貴族子弟,在辛亥革命時遭受漢人大屠殺,連滿清末代皇帝溥儀,也被中共掃地出門,有段時間在北京大街當清道夫,可說是現世報,不是值得我們省思嗎?

如果大家有此觀念,這樣就不會再為生男或生女煩惱,那麼清明節時,誰該陪誰去掃誰的墓掃,也就不再是個問題。如前面所述,有心的就來,無心的就別到,相信這是大家百年後的心願,夫妻應彼此尊重,不必強求。重要的是,我們要留甚麼品德與善行給後代子孫效法,而非遺留多少財產給他們口腹享受而心智墮落。

*作者為台大物理博士、文化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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