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她們多工作又要多生娃,中國女性如何擺脫兩難困境?還是面臨更的壓力和歧視?

2019-03-1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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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潔說:「我覺得有助於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是給予男人一樣的產假,因為這樣不管是僱傭男性還是女性你都要付出某種形式的產假。另一個會對女性有很大幫助的是,由政府提供兒童看顧,這樣如果一位女性真的有孩子了,她還可以回來繼續工作,因為她知道她的孩子能得到很好的照顧。我認為這兩種方式能夠幫助這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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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策執行力是關鍵

除了政策本身,分析人士還對九部委此次頒布的新規的執行前景表示了擔憂。

女權活動人士梁小門說:「它具有積極的作用。當然它的實施情況夠不夠完善,我們拭目以待吧。我覺得比較擔心的是,就像09年我們頒布了《就業促進法》,還有05年的時候《婦女權益保障法》裡面都規定了用工單位不得歧視婦女,但是直到2012年才有第一個基於就業性別歧視的案子,直到2014年法官才第一次在判決書裡正式說用工單位這種招男不招女是歧視性的行為。所以是挺擔心它的執行情況。而且中國政府現在對NGO(非政府組織)打壓這麼嚴重,如果公民社會想要對這個《通知》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也會是個難題。」

「人權觀察」的王亞秋也認為, 要想解決就業市場性別歧視的問題,除了加強政策法規本身,還需要加強執法力度。

她說:「我覺得一個最大的問題是,雖然中國有法律說不準在勞動力市場上歧視女性,但其實沒有很具體的規定。到底什麼是歧視女性都沒有一個很具體的規定,所以你很難用法律武器去保護自己。這和美國是很不一樣的。在美國,如果你發一個廣告說不招女性,後果會比在中國嚴重很多。第二個,中國政府雖然有一些規定說不能歧視女性,但是強制執行力是很差的,這種(歧視性)廣告都是滿天飛的,但是很少很少會有案例政府會去執行它的規定,比如罰款之類的。但是在美國,執法的力度會強很多。我覺得政府要加強執法力度,另一個,如果企業發佈了歧視性的招聘啟事等,對其的處罰力度要加強,讓歧視的受害者更有動力去告那些公司。」

此外,分析人士還指出,反歧視、男女平權不能只靠政府高層宣佈政策,還需要公民社會的參與,中國政府應該停止騷擾和打壓促進男女平等的女權活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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