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執照也不願做的工作!錢少事多不受尊重 照服員還缺3萬人

2015-11-1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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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工作者的經驗來看,可以發現目前的居家服務員面臨薪資低、工時破碎、欠缺升遷制度及專業不受案家肯定等問題,導致留才不易,而民眾認為工作項目及工時過於僵硬,加上申請不易,因此轉而選擇便宜耐操的外勞,又更加不利於長照服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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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服務新實驗:走動式服務

略嫌僵化的居家服務制度綁死居服員及家屬的關係,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則參考北歐經驗,創立了採用月薪制、服務時間更彈性的「走動式服務」,也許會是缺乏彈性的現行居服制度及遭濫用的外籍看護工制度現象的解藥。

弘道基金會新北督導李惠美說,走動式服務起源於2年前基金會執行長林依瑩赴北歐參訪的經驗。在那次的參訪中,丹麥居服員蘇珊一大早就開車前往一個約有10戶人家的社區,早上7點先幫A奶奶準備早餐,準備完早餐就到B爺爺家協助B爺爺用藥,接著再回到A奶奶家幫忙收拾清洗,一整天就在這10戶人家中來回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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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參考北歐經驗,創立了採用月薪制、服務時間更彈性的「走動式服務」。(弘道基金會提供)

李惠美指出,這跟台灣的居家服務形成很大對比,由於台灣現行的居家服務採用時段制,服務員採時薪計費、交通時間不納入工時,因此多半會待在同一個案家,不像丹麥有反覆進出同一家的情形,而居家服務也有嚴格的核准時間跟項目,像是3點備餐、4點洗澡等不夠彈性的限制,有時候沒辦法符合長輩真正的需求,長輩也容易有「包下居服員這個時段」的想法而交付更多工作,導致服務員即使受委屈也不會反映,因為擔心一旦被調案後就失去收入來源。

理解長輩需求 本外籍人員搭配提供服務

李惠美說,走動式服務的核心意旨就是「理解長輩需求」,因此接案時會先了解長輩的生活作息,應長輩的實際需求做調整,也會依申請者需求延伸服務,像是即使申請人是奶奶,但家裡有需要照顧的爺爺也會一併照顧,成為「一戶兩案」;此外,走動式服務採月薪制,也和一般的工作一樣有特休,跟傳統的居家服務相比,照服員更有團隊合作的感覺,也不用因擔心被案家換掉就沒有收入而隱忍不合理的工作要求,「把服務的價值提高了」。

此外,走動式服務也將外籍看護工納入,採取「本外籍互搭」方式,讓一位本籍的照顧秘書搭配外籍照服員,保障外籍看護工能有一定的月薪,也能有自己的休假空間,以解決家庭聘用外籍看護工在家中24小時無休的情形。李惠美說,很多失能者根本不需要用到24小時的看護,外籍看護工24小時照護的結果反而讓長輩失能的程度變高,因此弘道通常會跟照服員說,長輩可以做的就盡量讓他做。

「記得有次跟印尼同事去一個失智阿公家家訪,過程中看到她跟阿公說『阿公我們來準備打掃』,阿公就去拿畚箕在一旁幫忙,接著她說『阿公我們來收衣服』,阿公就一起去收衣服,最誇張的是她說『阿公你不是要看《嫁妝》』,雖然她不知道台語詞彙,但收看過程中還會跟著講…,從互動過程中完全看不到任何主僕關係,這個才是居家服務。」李惠美說,假如是傳統的居家服務,由於服務內容及工作時間已經被核定好了,假如這段時間規定要帶阿公去復健,就一定只能去醫院,時間一久,長輩可能一看到居服員就聯想到醫院而非常排斥,雙方無法建立起良善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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