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匡正教改,須先改違憲違法的教育部─教改30系列1

2024-02-05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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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連串的教改措施——重要的有廣設大學、綜合高中、九年一貫課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一零八課綱、學習歷程檔案、素養導向命題等,其中不少都已證明為失敗或異化而難以收場。(柯承惠攝)

過去一連串的教改措施——重要的有廣設大學、綜合高中、九年一貫課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一零八課綱、學習歷程檔案、素養導向命題等,其中不少都已證明為失敗或異化而難以收場。(柯承惠攝)

1994年是臺灣教育的轉捩年。那年的1月有「全國民間教育改革會議」,4月有「四一零教改大遊行」,6月有「第7次全國教育會議」,9月行政院成立「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教改會)。接下去就開始一連串的「教改狂飆」——改革擺中間,教育放兩邊;只要有人「叫改」,管他「教不教」都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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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把1994定位為「教改元年」;如是說,今(2024)年就是「教改30周年」。過去一連串的教改措施——重要的有廣設大學、綜合高中、九年一貫課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一零八課綱、學習歷程檔案、素養導向命題等等,其中不少都已證明為失敗或異化而難以收場。

何以如此?歸根結柢,亂源實肇因於從根本就違憲又違法的教育部!

遙想1996年底,原本是中央研究院的研究專案之一的教改會建議在該會結束運作後,為持續推行教改,要在行政院成立「教育改革推動委員會」,並由副院長親任召集人,其著眼點就在於不信任教育部。而事實上,自1998年初起,「教育改革推動小組」確實掛名運作,但到2002年左右因功能不彰無疾而終。

此前,吳京部長曾不甘在教育部頭上,還有一個「推動教改的太上皇」,大唱「教育部就是教改部」,並陸續推出種種急就章的政策,甚至以「一日一改革」而獲得「點子部長」的稱號。之後,教育部果真就變成「重改輕教」的「教改部」。

但教改談何容易?如果教育部不稱職,教改又怎會成功?過去自命為「教改推動者」的人總嫌家長、教師、學生不配合,但30年後,我們卻清楚看見:家長、教師與學生是屬「教改推動者」溝通的對象,而需要改革的主要對象,則應是負有政策決定和推動等權責者!因此,要想匡正教改的種種失誤,讓教育回歸本質,便應從改革教育部下手!

查《中華民國憲法》第162條:「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請注意其中用的文字是「依法監督」;此外,[教育文化]節相關條文還提到補助、獎勵與保障等功能。《憲法》第108條又明確規定「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其「四教育制度」所規範的「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中,並不包括「教育」;因為其後的法條明白規範,「教育」應由省、縣「立法或執行之」。再看《教育部組織法》,其第2條規定教育部「掌理」的「事項」,幾乎都提到規劃、輔導、行政監督、督導或協調及推動,只有兩處提到「管理」——學術網路資源與系統規劃及管理、學校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之管理及輔導。

總而言之,《憲法》及《教育部組織法》只賦予教育部監督、協調、推動等的權力,而不是管理或執行。然而我們看到的教育部,卻一天到晚在帶頭、在管理甚至管制,不只違反《憲法》與《教育部組織法》,還缺乏胸襟。諸多立法委員固然樂藉這一愛管理的教育部插手教育事務;但大多教師與民眾竟然已馴化而逆來順受,寧非怪事?

20240123-教育部長潘文忠出席媒體餐敘。(羅立邦攝)
筆者指出教育部一天到晚在帶頭、在管理甚至管制,不只違反《憲法》與《教育部組織法》,還缺乏胸襟。。(羅立邦攝)

以下從3個大方面來說教育部應予改革的不是:

一、觀念與心態方面

教育本是承啟文化、開明心靈、變化氣質,使人安身立命的事業。教育部的角色本應該是提倡者(proponent)、促成者(facilitator)與幫助者(steward)。然而這多年來,教育部的角色卻已然異化為帶頭者(superior)、管理者(executive)甚至玩弄者(twiddler)——遂行「管理主義」(managerialism),發展「監控文化」(monitoring culture)。

《大學法》第1條明寫「大學以……,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到了教育部官員的口中就變成「大學要配合國家發展」;在執行時,更強化為「大學要配合執政黨的政策」。於是教育部經常改「競爭型專案」的名堂及重點,辦理學系評鑑卻不幫助學系的生存與發展,凍漲大學學費,關閉陸生來學之路,……;甚至還在2020年宣稱將蔡英文總統1984年起的聘任、升等資料以「密件」方式,封存至2049年底!

至於心無教育,唯知秉承上意,遂行「認知作戰」,教育部的肆無忌憚更是不勝枚舉:如為「去中國化」而美其名為「本土化」,藉以推行「去中華文化」的課綱;為「雙語國家政策」而美其名曰「國際化」,藉以推行戕害英語、數學、自然科學、藝術與人文、體育等各專業內容和方法素質學習的「雙語教學」課程。相反的,對於來自國小以至大學第一線的教師,因上述政策不當而產生的吶喊,教育部竟充耳不聞!

於是,展現在國人眼前的教育部,乃是整日忙著改課程總綱,改課程綱要,改入學方式,違法改修業年限與學期週數,增加各種法律的條文數與總字數,……;但就是有一點怎麼也不肯改——不但未能有效提升學生的素養和促進教師的專業,反而益發突顯其保持「自是」心態與「集權」管理,師心自用的「老大」作為。

30年前大家翹首以盼的「教育鬆綁」,現在竟成了「教育緊箍」!

二、組織方面

2012年1月20日全文修正《教育部組織法》後,教育部下設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與青年發展署3個「機關」及綜合規劃司、高等教育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終身教育司、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8個「業務單位」,另外還有國家教育研究院等十個「三級機構」,一個行政法人。

然這一組織頗有可議:一、體育(physical education)與競技活動(sports)的性質截然不同,合由一署掌理,不止難覓領導人才,必有顧此失彼之虞。二、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合司(簡稱「師藝司」)、資訊與科技教育合司,都有欠考慮。藝術教育、科學教育與學校體育等的業務,都應歸入國教署統籌,才不至於使國民教育的內容割裂。

此外,在課程改革方面本應極為教育部倚重的國家教育研究院,竟然到如今還只是個三級機構!它早就該是個像工業技術研究院、國家實驗研究院或中華經濟研究院一樣的公設財團法人機構,才有望發揮其功能。

三、人事方面

查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的歷任部長,做得比較久的早年有程天放、張其昀、梅貽琦、黃季陸與閻振興等,後來有蔣彥士、朱匯森、李煥、毛高文與郭為藩等,近年則有杜正勝與潘文忠。這些人裡面,就數潘兩度擔任部長,任期最長,卻從無高等教育行政的經驗。

潘竟又未自覺這一缺陷,而任用適當的人選以謀彌補。如目前他的3位次長,竟沒有一位有理、工科的高級學位,也只有一位曾擔任過大學教務長,算是有高教行政經驗;至於兩位與高教有關司的司長又都只是從科員一路升遷的官僚。這樣「外行領導內行」的陣容怎能服人?當只會使我們的高等教育發展每況愈下。  「教育行政人當家,人家把行政當教育。」這句話說得還真貼切。

此外,攸關國民教育發展的國家教育研究院,自2000年成立籌備處迄今,24年以來已15度更換首長。這樣的國教院顯然已淪為酬庸站或收容所,又怎可能制訂出好的課綱?提供好的關於教育政策的建議?

今年5月,新總統即將上任,對於上述3大方面,可有對策?我們且拭目以待。

*作者為諄筆群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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