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綱沿用「外籍新娘」「菲傭」民團痛批教育部帶頭歧視移民移工

2015-05-1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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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課綱「外籍新娘」等用語引發爭議。圖為去年越南爆發排華衝突,多位在台越南配偶呼籲鄉親善待台灣人。(余志偉攝)

教育部課綱「外籍新娘」等用語引發爭議。圖為去年越南爆發排華衝突,多位在台越南配偶呼籲鄉親善待台灣人。(余志偉攝)

教育部2014年通過的課綱微調,對台灣新住民以及移工的竟仍以「外籍新娘」、「菲傭」、「印傭」等充滿歧視的用詞稱呼,多個民間團體19日到教育部前抗議,痛批台灣族群平等理想倒退,呼籲教育部重新修訂用語,避免帶頭霸凌移民和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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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促進會、南洋台灣姐妹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等民間團體至教育部舉行聯合記者會表示,近年來越來越多人使用「新移民」、「婚姻移民」、「新住民」、「移工」等用語,但教育部黑箱課綱微調沒有徵詢教育工作者的意見,把歧視用語再度放到地理科課綱當中,已經違法了《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2條「任何人不得以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素,對居住於臺灣地 區之人民為歧視之行為。」

教育部帶頭使用歧視用語

南洋姐妹會指出,教育部使用歧視用語,學生在學校裡學到這些,影響新住民第2代對母親的看法,還可能會被其他同學歧視,正確遣詞用字教育部責無旁貸。

南洋姐妹會表示,早在1980年代台灣就已經有跨國婚姻的家庭,但當時大部份的人對東南亞文化還不夠理解,因此對東南亞女性以帶有異樣眼光和歧視的「外籍新娘」稱呼,但新娘只當一天,大家不應該一直這樣稱呼。教育部更不應使用有歧視意涵的用語,使台灣對移民女性的刻板印象和族群排擠更為嚴峻,台灣的人權教育和族群平等的理想也跟著倒退。

新娘只當一天「外籍新娘」當一輩子

國際家庭互助會表示,台灣本來就是移民國家,移民有先後順序,但人民無大小之分,只要有窮的地方就會人想要往好的地方移動,大家一定不希望自己會被歧視,而新移民來台灣政府,除政府帶頭歧視外,還要面談及被檢查是不是有假結婚,更不在勞基法的保障範圍內。2017年起印尼政府不再開放印尼移工到台灣,就是因為經濟已經起飛,政府有能力保護人民。

教育部主任秘王俊權表示,課綱出現歧視用語並不恰當,應盡量避免,如果有不恰當的地方,教育部也會進行檢討,並請國教院整理文字修正的過程和更動文字的資料,而民間團體所提供的意見,也會作為審議課綱小組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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