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解僱卻沒給資遣費怎麼辦?律師教4步驟討回權益,失業給付、生活補助拿好拿滿

2023-10-0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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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先向勞工局或專業人士確認「雇主的解僱是否可能違法」

要特別注意,本文的所有基礎是建立在「雇主違法解僱」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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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違法解僱」,公司的開除是完全有憑有據的話,那就沒辦法了。

第2步: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步驟說明】

接著,向各地方政府的勞工局(或其委託的民間團體)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不知道如何申請的話,可以直接到各地勞工局的辦公室,現場會有專人提供協助。

•【目的】取得失業給付應備文件 + 請求資遣費

‧失業給付應備文件

申請勞資調解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取得請領失業給付的應備文件—「勞資爭議調解經受理之證明文件影本」。

假設公司已經歇業、老闆已不見蹤影,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工局申請核發非自願離職證明,來取得請領失業給付的應備文件。

‧請求資遣費

調解的另一個目的,就是向公司請求資遣費。畢竟公司一定認為自己的解僱是合法的,不太可能一收到存證信函或律師函就乖乖支付資遣費。

此外,如果自己還有被公司積欠薪資獎金、特休未休工資、服務證明書等情況,也能在調解程序中一併請求。

•【勞資調解需要請律師嗎?】

如果案情不複雜,通常不太需要。

不過,按照調解實務的經驗,在程序上有律師陪同並梳理案情,是有較高的機會與雇主成立調解或達成和解,當然大前提是公司自知理虧、願意讓步。

想請律師陪同但沒錢、也不符合法扶律師申請資格,如果調解請求的金額超過1萬元的話,就可以向當地勞工局免費申請「行政機關指派律師陪同調解」喔!

但不論最後是否請律師陪同調解,這邊再次提醒,在採取本文所有步驟之前,強烈建議先向勞工局或律師等專業人士諮詢「雇主的解僱是否違法」,畢竟有時候自己認為簡單的案情,在專業人士的眼裡其實錯綜複雜。

第3步:請領失業給付

•【步驟說明】

當具備請領資格,也拿到應備文件後,就能向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失業給付。

可以直接攜帶身分證、印章、存摺、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調解受理證明文件或勞工局所開立證明文件),到各地的就業服務機構,會有專人引導協助。

就業服務機構全台據點:
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service_location.aspx

•【請領資格】

不過要注意,請領資格除了前述的「非自願離職」外,還有另外二個條件:

1.離職退保3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不需要連續1年,就算斷斷續續,全部加起來滿1年就可以)

2.經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天內仍未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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