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性平法修正案》明文禁止「師生戀」,嚴重恐終身解聘

2023-07-13 17:21

? 人氣

四、精進學校與主管機關調查處理機制,避免權勢不對等關係影響

1.學校或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校園性別事件時,調查小組成員得一部或全部外聘,為杜絕權勢性校園性別事件,周全對學生之保護,如果行為人為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者,本次修法增訂調查小組成員應全部外聘,以健全調查機制

2.倘若校長為行為人,考量校長身分權力及人際影響力較大,為避免主管機關藉由改變行為人身分而規避事件管轄責任,增訂無論行為人是現任校長或曾任校長,均由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調查

3.增訂校長涉及校園性別事件時,由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調查處理,如性平會認情節重大,有於調查期間先行調整或停止其職務之必要者,得由學校主管機關調整或停止其職務

五、強化主管機關對學校提供諮詢輔導與適法監督

1.為強化主管機關監督機制,增訂學校性平會未依法召開會議、召開會議後應審議而未審議、調查中有程序或實體瑕疵,或調查處理結果有適法的疑義,主管機關得再請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若學校性平會屆期未依法審議、審議結果仍有不當或違法之虞,主管機關得敘明理由並直接由所設性平員會審議,其決議視同學校性平會決議。

2.對於學校調查處理校園性別事件有違失者,增訂主管機關應將其納入學校評鑑、扣減獎(補)助或行政考核,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當事人得請求懲罰性賠償金

為保護學生權益,加嚴行為人處置措施,增訂行為人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學生因校園性別事件事件受有損害者,行為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法院得因被害人之請求,依侵害情節,行為人為教職員工,酌定損害額一倍至三倍之懲罰性賠償金;行為人為校長,得酌定損害額三倍至五倍之懲罰性賠償金。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林騰蛟解釋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的專業倫理行為: 就是師生戀

林騰蛟今日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說明,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的專業倫理行為,該定義為校長和教職員在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性與性別有關的人際互動上發展違反專業能力的關係,比如外界俗稱的「師生戀」。他接著指出,上述類型現已納入校園防治準則內,給予規範和處理,這次提高位階入性平法規範,待性平法修正通過,將同步調整教師法或施行細則相關規定,未來嚴重違反教師專業倫理者,可直接由性平會判定是否終身解聘,程序上是先由性平會調查,再由教評會處理

而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則表示,並非只要發生師生戀,就會落到「嚴重違反教師專業倫理的範圍內」,因必須要一定條件才會構成,這部分將會制定子法,訂定「性與性別有關的專業倫理」是何種,「當違反到專業倫理的態樣,才會啟動校園性平事件相關的調查和處理。」

20220908-政委兼發言人羅秉成(見圖)、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勞動部次長王尚志8日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並非只要發生師生戀,就會落到「嚴重違反教師專業倫理的範圍內」。(行政院提供)

資料來源:《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