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孩子都葬身火窟,主管竟說「太好了,快去訪她」記者霸氣回嗆沒同理心的上司

2018-06-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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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許多新聞事件與公眾利益無關,沒有重要到社會大眾都必須知道。這新聞可能八卦又腥羶,能夠滿足人類的窺探欲,卻會對當事人造成非常嚴重的傷害,這時該如何取捨?該不該為了一則可有可無的獨家,毀掉一個人或一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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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記者在採訪報導的過程中並未做到「平衡」與「查證」。這樣的一則報導,可能會害死一個努力奮鬥一輩子的人,這種案例在新聞界屢見不鮮。這樣的疏漏在只要動動手指就能讓消息出去的網路時代,更是層出不窮。

更糟的是許多媒體根本是「標題殺人」!直接下個聳動標題,先引起大家注意再說。偏偏很多人只看標題,不看內文。以前是一則新聞毀掉一個人,現在則是一個標題就夠了。

有些記者可能會安慰(或欺騙)自己:「我有做到『平衡』啊!我有去訪問這個人啊!這個人也解釋說『我沒有』啊!」

但你應該誠實地問自己:你正在做的這則新聞,到底企圖給觀眾什麼感受?如果你接獲一則黑函爆料,在長達九十秒的新聞中,你詳述爆料者指控的內容,卻只給了被指控的當事人十秒,讓他說「我是被栽贓的」,這樣的比例適合嗎?你有沒有試圖將新聞角度導向你想要大家相信的方向?其實就算記者本身並沒有什麼主觀認定,只要在報導前所做的查證不夠,想投機、速成;只在乎自己做出來的新聞,可以被打出一個「獨」字(代表獨家的意思),那麼這個記者做出來的新聞就極可能偏頗,有誤導之嫌。輕者影響社會輿論,嚴重的是真的會害死人!

當記者在追求真相的同時,一定要多方面評估:若這則新聞已經成功揭露與公眾利益相關之處,那麼其他枝微末節與事件本身無關,例如當事人的私領域,是否需要趕盡殺絕,將他祖宗十八代全部挖出來?或許這才是最基本的新聞倫理與道德、才是新聞取捨的根本。如果今天一個新聞工作者的心中根本沒有這些東西,那麼他手上握的筆、手裡拿的麥克風,都可能成為傷害他人的凶器。原本以為我們傳達的是真相及公平正義,最後卻可能變成被有心人利用的工具,用來整肅異己,達其私利。

理論與實務必須相輔相成

既然新聞倫理與道德能讓在這圈子打滾二十年的我,覺得如此重要,那麼當初在學校裡,為什麼這門課會讓所有學生都覺得枯燥乏味?主要是因為開這門課的老師們幾乎都沒有實務經驗,只著重理論,一切流於教條式的說教教學法,自然難讓學生接受。我認為新聞相關系所應重新思考:如何把想傳達給未來新聞工作者的核心價值,用更好的方式呈現,尤其是講課者必須有足夠的案例可讓學子們理解與信服。偏偏真正能以實際案例來剖析新聞倫理與道德有多重要的人,都在新聞業界。這真的是一種非常弔詭的狀況。

其實不光是學生,任何人都一樣,你想傳達一種理念,最好的方式就是給他實際例子,用說故事的方式讓他理解。所以「實例」才是最重要的,授課教師們應將多年來具代表性的新聞事件整理歸納,分析給學生聽。

當然,教了不見得有用。年輕的新聞新鮮人一開始就在充滿壓力的環境中彼此競爭,非常可能一踏入業界就迷失自己,忘了初衷。但正如我一開始所說的:我們是在撒種子。學校教育有責任以「有效」的方式,在學子心中撒下正確的種子。或許一開始他們無法體會,但多年之後,他們可能會跟我一樣,從現實中逐漸串起當年所學習到的核心價值。當他們已經成為新聞圈的中流砥柱,能對年輕的一輩展開影響力,那麼當年在學校時所播下的種子就有機會萌芽,長成大樹。

作者介紹|蕭彤雯

曾擔任壹電視主播的蕭彤雯,一直擁有高人氣,其專業形象亦深植人心。理性與感性兼具的她,無論在新聞現場或主播臺上都不做「讀稿機」,對新聞事件有自己的判斷,也敢於表達想法。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時報出版《記者不是你想的那樣:蕭彤雯的新聞現場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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