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評/《鬥陣俱樂部》諷刺物慾過高的資本時代!解密導演沒說製作祕辛,影史神作絕無浪得虛名

2022-07-1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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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到極端反應,帕拉尼克在其作品中還引用了另一本明顯更正統的小說,這很值得被仔細檢視。在那篇試圖與《喜福會》相提並論的再版序言中,帕拉尼克他指出他的書與史考特.費茲傑羅1925年的經典之作《大亨小傳》一樣,都有著「使徒式」小說的特色。根據帕拉尼克他的描述,即是:「一個倖存的使徒訴說著心中的英雄故事⋯⋯而有個男人,那位英雄,會被射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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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茲傑羅曾說過一句名言:「要測試擁有一流智力的人,就要看他是否能夠在同時承受兩個抗衡意念時,還保持運作。」帕拉尼克的書與芬奇的電影展現了這句名言的高尚與自大,因而獲得熱烈討論。《鬥陣俱樂部》不只是一本深入的辯證小說,更直接把主角(與他的一流智力)分裂成兩個角色,滑稽地模仿辯證法的概念。兩個分裂的角色表面上有著對立觀點,其實是同一人。我們以為造成破壞的那把扳手,原來只是機器裡一個小齒輪。這個辯證最後自我折疊,就像一條吞食自己尾巴的銜尾蛇。

「我讀完那本書,然後思考怎麼把它發展成一部電影?」1999年秋天,芬奇如此告訴《電影評論》雜誌的史密斯。彷彿是在回應庫柏力克1962年改編納博科夫備受爭議的小說《蘿莉塔》時的電影宣傳標語(那句標語是:「他們到底怎麼把《蘿莉塔》拍成電影的?」)。這兩個案例都面臨要轉化宏觀複雜、第一人稱敘述的挑戰,作品中更延伸出對旁白、題外話與當代流行文化(甚至對寫作行為本身)的解構註解,並且在這個挑戰裡,還伴隨著一個內容方面的問題。

《鬥陣俱樂部》劇照。(圖/取自IMDb官網)
《鬥陣俱樂部》劇照。(圖/取自IMDb官網)

芬奇本來計畫自己買下小說的電影拍攝權,但以《異形3》折磨他的電影公司老闆搶先一步。「每次聽到『福斯』都會讓我束手無策,」芬奇告訴陶賓:「但我覺得這是需要堅持到底的事,所以我和二十世紀福斯(主要以聲望為製作導向的福斯公司)的大老闆蘿拉.澤斯金碰面。我說真正的煽動行為並不是製作三百萬美元的版本,而是一個更大製作的版本。然後他們就像在說:『證明給我們看!』」

《鬥陣俱樂部》的製作由資深的福斯執行長比爾.麥康尼克拍板定案。麥康尼克也曾簽下幾部高風險的投資,例如《紅色警戒》與《選舉追緝令1998》。布萊德.彼特擔綱演出是麥康尼克答應的主要因素,這種因為選角而促成協議的情況,就像保羅.湯瑪斯.安德森因為湯姆.克魯斯參與演出而得以開拍《心靈角落》。兩部片的關聯性,加上兩位電影明星守護神各在片中飾演某種「自救大師」,《鬥陣俱樂部》的極端性與其難得的電影公司資助都代表著美國電影的一個典範轉移時刻。此片成功包裝成六千萬美元的大製作,大膽地把藝術信念與搖擺不定的管理階層匯集在一起,而那種搖擺不定,就像尼可拉斯.范歐頓在《致命遊戲》結尾支付自己(象徵性)的葬禮費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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