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必學的高效率祕訣!資深創業家教你用「50比1法則」,工作1%就能創造50%價值

2022-03-2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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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另外一個朋友開始寫部落格,寫當日發生的事、她的家人和老公等等。她原本沒想過察看分析數據,了解哪些貼文比較受歡迎。但她看了以後,發現有關育兒的建議(約佔貼文的兩成)瀏覽次數最多,於是便開始寫更多有關育兒的文章,瀏覽量持續上升。她進一步檢視後,發現有關教導或訓練五歲以下幼兒的貼文有很高的瀏覽量,遠高於描寫青春期子女的貼文。因此,她動手寫更多這個主題的文章。由於她的網站瀏覽量高,開始有廣告客戶上門,她才得以辭掉工作。最初寫部落格只是業餘嗜好,但結合了八二法則,再不斷應用八二法則,最後改變了她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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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也適用五十比一法則

這個法則不僅可以在你上班時套用,也可運用在日常生活的各個面向。

二○一二年時,我不停地奔忙,討厭自己的人生。那時我寫很多種部落格,想辦法上不同的新聞節目,滿心以為這樣做可以讓自己顯得舉足輕重。我費盡心力尋找賺錢的機會,花太多時間挖掘某個兔子洞,卻毫無收穫。有時候我會放下例行事務兩、三天,去外地開商務會議,通常沒有結果。我還是幾家公司的董事會成員,聽起來很威風,卻很浪費時間。大家都把我的建言當耳邊風,直到公司快破產才來求助,但這種時候已經沒救了。

因此,我辭去所有董事會的職位。我不再給企業建言,不再上新聞節目(為了別人三分鐘的讚嘆,浪費時間精力),我甚至不再開公司。我發現這幾年有一半的收入來自於對現有公司的被動投資。對我來說,投資的黃金守則是:一定要跟比我聰明的人一起投資,經營者從來不用問我有何忠告,也不必請我加入董事會。我只要站在巨擘的肩膀上就好。

舉例來說,二○○六年,我上消費者新聞與商業頻道(CNBC)的節目,大家都在笑我。我為《金融時報》撰文,那時微軟提議以十億美元收購臉書遭拒,我在文章中表示臉書是對的,因為我認為臉書未來可能有千億以上的市值,比現在高出一百倍。大家都說我傻,但我依然認為臉書是「條理分明的微型網路」(a miniature, organized internet),這是我確切的用字。我想投資這家公司,但不知該怎麼進行。不過我知道自己十年前便已開始利用網路潮流牟利。我那時開設了一家網路發展公司,協助大企業運用這項名為「全球資訊網」的新工具。

那一刻,點子完美地結合了!臉書+我過去靠網路賺錢的方式=一家臉書廣告公司,能夠幫助企業運用網路獲利。我開始搜尋這樣的公司。二○○七年夏天,我找到了一家,是我朋友萊茲洛開的。但除非這筆交易中有比我聰明的人,否則我不會投資。唔,後來發現臉書的第一位外部投資人泰爾,表示要用同樣的條件跟我這樣的人一道投資。我加入!接下來幾年內,就算我有時致電執行長萊茲洛,他也幾乎不回我電話。我沒什麼用處,這正是我想要的地位。他們根本不需要我的建言。二○一二年,這家公司以八億美元賣給了雲端運算服務供應商 Salesfor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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