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自家屋頂裝上太陽能發電板,有機會用「碳權」賺錢嗎?環保專家解答

2017-03-28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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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第一階段電業法修法,讓綠電先行自由化,因此許多新的議題如社區或公民小型電廠,甚至綠電結合碳權買賣的可能性,都讓已經在家中屋頂裝太陽能的你好奇:「若碳權買賣可行,我可以拿屋頂太陽能的碳權去賣錢嗎?」

企業老闆們比你想得更遠,一個稍早就取得碳權額度的太陽能公司的老闆,在一個綠色產業工作者交流社群裡抱怨,他拿到了碳權,卻發現這好像只是另一張掛在牆上的認證,對公司沒什麼具體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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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如果碳權不能賣錢,辛辛苦苦拿到了碳權,又有什麼用呢?到底碳權現在是什麼樣的權利,例如它可以認列在公司的哪一個會計科目裡,讓碳權有價化呢?

作為一個研究碳交易多年的法律專業者,我必須很殘忍地告訴你,根據我國現行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及其相關子法裡面,都沒有提到碳權到底是屬於什麼權利,其他法律也沒有定義。

所以呢,它現在就如同空氣,擺在你家或是公司的牆上,還嫌占空間。怎麼會這樣呢?碳權對我的公司來說,不是一項可能的收益嗎?你驚訝地問。

碳權,計畫形式的產物

所謂的碳權,是一種透過計畫形式所創造出來的產物,空氣看不見也摸不著,但是透過一個特定減排計畫的設計、實施與經營,並且通過驗證(validation)與認證(certification)的程序,就可以人為確認減排量的真實,再由計畫所在地的政府依據實際減少的碳排量,核發減量額度。

從此可知,相關排放權的權利是行政機關特有的權力,而相關額度是一種行政專屬權。

這就帶出我國在施行碳交易之前,最重要且必須解決的關鍵問題—碳權這個交易標的(註一)在法律上的地位,確定其法律性質才能判斷權利歸屬,才知道誰是所有權人。

確定權利的歸屬,才能讓持有標的之所有權人合法且有效地進行交易行動。所以,排放交易最重要的是要確定交易標的之權利歸屬與法律性質。

碳排放交易的權利歸屬

碳排放交易的配額與額度究竟是哪一種權利?依據我國對於權利的分類,分為財產權與非財產權兩類。財產權包括債權、物權、準物權與無體財產權;非財產權則包括人格權與身分權。

非財產權是屬於自然人專有的權利,所以我們藉由刪去法,就可以立即得出排放交易的標的不可能是屬於非財產權。因此,從權利歸屬上觀察,就一定是財產權的一種,可能是債權、物權、準物權與無體財產權。

碳排放交易的法律性

好,這時我們再加上考慮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規定,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第23條及第143條第1項說明,原則上國家應該保障人民之財產權,如果國家因為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可以依法徵收人民的財產,但是應當要給予適當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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