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翁院長女兒的3000張浩鼎股票引起軒然大波,有人以翁院長傑出的學術成就為他叫屈。的確,翁院長的研究頂尖無庸置疑,不過,法律之前好像該是人人平等吧?浩鼎的確表示,翁院長之女取得這3000張股票過程完全合法。但其他的部分就合法嗎?
首先,翁院長解釋他女兒是靠他的贈與而有錢承購這3000張股票,而他女兒已經成年所以不用申報這筆財產。問題是,翁院長依法必須申報財產,但在這筆股票承購之際,前後幾年的財產資料上都看不出翁院長有這等身家,顯然有所隱匿。不據實申報財產是違法的。
再來,翁院長說這錢是他贈與女兒的,且是依美國法律。問題是,翁院長也有我國國籍,擔任我國的公職,贈與財產給子女就算不用繳稅給美國政府,也得繳稅給我國政府。逃漏稅總不會是合法的吧?
最後,記錄顯示翁院長女兒於浩鼎解盲失敗的消息公開之前確實有賣出股票,「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18小時內」買賣該股票就是觸犯內線交易罪,這也是違法的。
當然了,論者想必可以說,這些違法情事就算屬實也不是什麼滔天大罪,就算是其中罪嚴重的內線交易罪,最輕本刑也才3年,其餘不過是罰款或追討欠款,考慮翁院長傑出的貢獻,只要犯後態度良好,且繳出不法所得,很可能就以緩刑甚至緩起訴結案,有什麼好窮追猛打的?以翁院長的傑出成就,整個浩鼎17億的資本都給他也不為過啊!
既然翁院長這麼傑出、這麼了不起,研究成果的貢獻價值絕對值17億以上,那翁院長何不在現行法律允許之下,就用自己的名義投資持股,並且在解盲失敗後,以續持有股票來當作對研究成果無比信心的見證呢?其實,貪財是人之常情並無可厚非,就算愛迪生是靠這貪念而從事發明創造,也不抹滅他造福世人之功。
問題是,翁院長之前為何要標榜他自己沒有持有任何浩鼎股票?這貪的不是財,是名!想塑造出一種不為私利的高尚形象。如此,也就怨不得世人以高道德標準來檢驗他了。 (相關報導: 何美鄉觀點:浩鼎事件應回歸公民社會的文明運作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退休人士




































喜樂小兒麻痺關懷協會為幫身心障礙朋友籌建足以安身、學習謀生能力的庇護工場與家園,喜樂小兒麻痺關懷協會利用善款已先在竹塘鄉購得用地,至於「伯立歐家園」的第1期硬體工程經約需5000萬元,尚不足2000萬元,協會希望在3年內籌足後立刻動工興建。蔡詩傑說,「您消費、我捐款」活動,不僅消費者熱血捧場,包括立委洪宗熠、縣議員吳淑娟、謝彥慧等也都是忠實顧客,愛心不落人後。期許各界繼續奉獻愛心,讓「伯立歐家園」早日實現。















警察局長楊崇德指出,針對校園安全部分,除了平日於校園巡邏之外,將加強與校園警衛或管理人員的溝通,以瞭解校園最新概況,並在學生上下學時,加強警力,協助學童放學的交通疏導與安全維護,讓學童平平安安上學,快快樂樂回家。平和國小校長林水木表示,學校方面將針對學童進行相關安全宣導,尤其是對於陌生人的防範以及上下學的相關注意事項等,都將加強宣導,而校方也會請社區民眾多注意一些新面孔,期許透過學校端、社區端、警察單位與教育行政等各單位的努力下,共同維護校園安全,期待小朋友能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中健康快樂的成長。
分局長蔡詳忠表示,鑑於民眾對於社會保防觀念日益薄弱,針對轄內國小學加強保防觀念宣導,徵求具創意保防宣導主題之作文,讓居安思危意識從小紮根,以強化保防安全宣導,全面提升全民保防觀念,讓民眾瞭解「居安思危」協助治安工作之重要,灌輸國家安全觀念,建立保防共識。















在這親子一同歡笑的日子,妖怪村請大家放下手機,與妖怪們一同回到「我在1968」,一起玩爸媽小時候的遊戲。有些歡笑不會被歲月沖刷,歷久彌新,讓我們ㄧ同回到1968,透過有趣復古的闖關活動,體驗爸媽小時候單純簡單的快樂。
妖怪村村長林志穎表示,每到下午三點,妖怪村妖門大開,小朋友跟妖怪捉迷藏拿氣球送禮物,有別於定點的禮物發送,是希望讓孩子們在遊戲過程中發現遊戲單純的快樂,而非注重於禮物本身。妖怪們跟客人互動的方式,讓表演不再只是制式化的於舞台呈現,讓整個園區及所有遊客都成為遊戲的一份子,一同歡度兒童節。」賞螢訂房專線:049-2612121活動詳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