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案更二審辯論庭 徐世榮:自救會勝訴拿不回土地算什麼勝訴?

2016-03-3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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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等行政法院30日進行「苗栗大埔案」更二審的言詞辯論庭,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希望法院能詳實審理,了解現行都市計畫的不合理處,讓「回復原狀」真正實現土地正義。(資料照,吳逸驊攝)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30日進行「苗栗大埔案」更二審的言詞辯論庭,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希望法院能詳實審理,了解現行都市計畫的不合理處,讓「回復原狀」真正實現土地正義。(資料照,吳逸驊攝)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30日進行「苗栗大埔案」更二審的言詞辯論庭,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庭後在臉書PO文表示,他認為,自救會終會勝訴,但目前的爭點是,政府所負擔的「回復原狀」的義務能夠回復到什麼程度?內政部的目前主張是土地徵收處分撤銷,但都市計畫仍有效力,在這種情況下,就算自救會勝訴了,張藥房的原址還是「道路用地」,因此還是無法把房子給蓋回來;他希望法院能詳實審理,了解現行都市計畫的不合理處,讓「回復原狀」真正實現土地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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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把家園還給苦難的人民---法庭觀審筆記今天上午前往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因為苗栗大埔案今日舉行言詞辯論庭,接下來就直接是4月22日下午的宣判了,因此今天的開庭相當重要。上午秀春姊、黃福記伯伯及其家人、朱炳坤的弟弟,及眾多關心的好朋友們都...

徐世榮貼上了 2016年3月30日

 

自救會勝訴卻拿不回土地? 最高行政法院為此發回重審

針對「苗栗大埔區段徵收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曾於2014年1月3日判決大埔四戶勝訴,但對於大埔四戶主要訴求「返還土地」卻判敗訴,理由是四戶的土地已經變成「道路用地」或被當作抵價地分配,客觀上無法返還,也因此產生自救會勝訴卻拿不回土地、政府敗訴卻不用還土地的謬論。

也因為判決存在諸多不合理處,最高行政法院於2015年5月13日,針對大埔4戶不得請求回復原狀並返還土地的判決,認定張藥房原址雖鋪成道路,但並非不能回復原狀,更一審判決認為客觀上無法返還,尚嫌速斷,因此發回高等行政法院重審。

高等行政法院更二審的言詞辯論庭於30日開庭,包括張藥房大家長張文森的遺孀彭秀春與多次參與土地抗爭運動的徐世榮等人都列席其中,庭後,徐世榮於臉書發表意見,他認為自救會終究會獲勝,政府會敗訴,土地徵收行政處分被撤銷,政府應負擔「回復原狀」之義務,但問題的癥結點是,到底是要回復什麼原狀,土地是否能夠還給他們?「張藥房」是否能夠蓋回來?

徐世榮批:政府故意把都市計畫跟土地徵收切割 導致自救會勝訴也拿不回土地

「被告他就說,土地徵收的部分跟都市計畫無關,所以你要回復原狀,只回復到土地徵收的部分」徐世榮批評,以被告(內政部)的主張來看,他們認為目前被撤銷的僅是土地徵收行政處分,而都市計畫依舊有效力,「還是要聽我的」。在這種情況之下,土地雖能還給彭秀春等4戶,但是在都市計畫的編定上,這塊「六坪土地」就依舊是「道路用地」,而非「建築用地」,因此是無法把「張藥房」蓋回來。

徐世榮表示,政府故意將都市計畫跟土地徵收做切割,前者擁有權力,卻不用承擔義務,而由土地徵收來扛責,而在都市計畫被政府視為「行政命令」而非「行政處分」的情況下,人民無法對「行政命令」提起行政救濟,他批評「我國人民的權益在現行都市計畫的體制下,幾乎是完全被漠視!」

4月22日判決結果將會出爐,徐世榮希望這個政府能好好對對過往錯誤的政策進行彌補,也盼望高等行政法院能詳實審理,了解現行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體制的偏頗與不合理之處,讓「回復原狀」能夠真正實現土地正義,把家園還給苦難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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