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身為精神疾病患者家屬的我們

2016-03-31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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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缺乏病識感與經費問題,令病患家屬力不從心。(資料照,林韶安攝)

患者缺乏病識感與經費問題,令病患家屬力不從心。(資料照,林韶安攝)

台灣近來發生許多無差別殺人案震驚社稷,也不斷針對死刑存廢與否進行論戰,然而當大眾眼光放在死刑上時,身為憂慮的市井小民之一,非常希望政府能針對精神疾病治療的律法與相關體制進行檢視與編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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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家中也有成員明顯與一般常人不同,幻想幻聽、溝通障礙、激動情緒、無法分辨虛實……,這些大家都不陌生的精病症狀出現在他身上,身為他的家人怎能不擔憂,當然帶他尋找精神科醫師的協助,但是有兩個巨大障礙讓我們無法幫助他繼續療程:一是病人缺乏病識感,二是經費問題。

缺乏病識感的人無法察覺自己有問題,不會有意願繼續就醫治療,我們家人再心急再憂慮,他不配合就醫甚至跑到不見蹤影,實在也束手無策,總不可能做出報警抓人強制送醫這樣浪費社會資源的行為。但是日子一久也會擔心他的病情加重,在外闖下傷害他人、無可挽回的滔天大禍,問題是在重視人權的台灣無法任意侵犯任何人的權利限制他的自由,找不到方法讓他強制就醫甚至強制住院,這是我們相當無力之處。再者,精神治療需要長時間定期診療,家人皆為一般市井小民為了生活忙得不可開交,想定期帶他前往治療,即使將手邊的年假、各種假〝show hand〞也不夠用。除了時間成本,醫療費用亦十分可觀,健保針對這塊的補助相當微薄,每次自費動輒千元以上是必然的。

基於以上困難,我們想讓生病的家人好起來卻是力不從心,特別是由於病人缺乏病識感卻沒有任何律法能夠協助我們強制他就醫,至於經費問題,筆者自然不會因為自身經濟問題而想將負擔丟給社會分攤,我們明白他是我們的責任;只是,認真思考當身為家人的我們盡了一切最大的努力,將所有能投入的金錢與時間都投入後,仍無法讓他繼續療程直至恢復身心健全,那麼我們還能做些什麼?若今天他精神狀況出問題只會影響自己與家人便罷,問題是我們也恐懼會造成社會安全問題,不過不論誰家有精神疾病患者,若是將問題放大至公共安全問題上,社會大眾是否會為了自己以及自己所關愛之人願意多分擔一點呢?

需多問題從教育著手自然是根本之道,然而眾人一定能理解這是一段需要灌溉也需要等待的道路,也明白在這等待的過程中,現今社會、情勢、壓力、文化、人文習性等因素很有可能使精障病情不斷產生,那麼針對精神疾病治療這一塊的相應機制是否仍應補強?而且必須盡快補強。從各層面佈好安全網杜絕悲劇再發生,讓民眾能在此真正安居樂業。

*作者任職於網路行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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