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慶餘專欄:台灣人需要更多「轉型正義」教育

2016-02-22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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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蔣介石銅像和中正紀念堂,都可視之為轉型正義的一環。(Fred Hsu攝/維基百科)

如何處理蔣介石銅像和中正紀念堂,都可視之為轉型正義的一環。(Fred Hsu攝/維基百科)

國會政黨輪替後,新國會展現新氣象,「轉型正義」與民生經濟並列優先,民進黨團且議決成立「轉型正義工作小組」,檢視及啓動各項修法。這是任何專制暴力社會走向真正民主後的必經途徑。特別由於「轉型正義」易於被一般人逃避甚至故意遺忘,新時代台灣人需要更多轉型正義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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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會在台灣成為「遲來的正義」甚至「遲遲未來的正義」,因為二二八及白色恐怖時期加害者都是國民黨,且這些加害者同伙或信徒仍然控制國民黨、影響社會大眾。不只當年民進黨首度政黨輪替的「朝小野大」不利轉型正義落實,即使今日民進黨總統國會「完全執政」,沒有民眾的積極參與及支持,轉型正義也未必能順利修法或「完成究責」。想要阻礙及「遺忘」的大有人在,而且和稀泥的聲音可能出乎意外的大。

很多人把動用人民納稅錢完成的二二八及白色恐怖「補償」及政府領導人或政黨主席的「代位道歉」,都當做轉型正義的替代。這其實是不正確的。「缺憾還諸天地」誠然是好事,但不適用於統治集團及重大歷史事件。公事必須公辦,該歸法治的必須歸法治;法治程序走完(亦即已制度化、有法可循)之後,才能談到政治解決,例如社會和解。

絕對沒有社會和解走在法治之前,甚至替代法治,動用無辜納稅人的錢去補償及動用無關的政治人物去道歉的。這不是和解,更不是解決,而是「為了遺忘」,把問題及事實「一床棉被蓋過」(美其名為「超越」,其實傷害是無法「超越」,尤其無法用這種方式「超越」的)。

這種非民主非法治社會處理重大歷史罪惡的模式,其結果就是專制暴力無罪、集體殺人無罪、越大的罪惡越容易逃避追究。也就是,它是在鼓勵再犯!鼓勵此等滅絕慘劇及幫匪罪行一再發生!

重大歷史罪惡的主要處理模式有三種,一是「報復」,如歐洲處理納粹罪惡的紐倫堡大審;二是「遺忘」,如西班牙新政府制訂「忘卻契約」,與滿手血腥的佛朗哥政權「以遺忘交換民主」,確保民主穩定過渡;三是南非曼德拉政府和昔日白人政權「以正義交換真相」(加害者承認罪行、道歉,受害者及社會則予以寬恕、有條件赦免),促使社會和解。

台灣在李登輝及阿扁時期選擇了類似第二種模式,試圖「以補償交換遺忘」。但國民黨卻未如法朗哥政權退出歷史,也沒有「確保民主穩定過渡」;連最近新政府新民意已產生後,馬英九們仍不承認自己是「看守政府」,甚至還「無事找事」(試圖破壞台灣外交?)的準備再訪中南美。而國民黨中的加害者集團,過去曾為「捍衛中華民國」大量製造白色恐怖,如今又在全無反省及究責中,搖身變為「國共合作」(也就是「消滅中華民國」)的積極擁護者。「轉型正義」長期缺席的台灣,政治上的操守及社會正義已近蕩然無存!

很顯然,「遺忘」模式在台灣是失敗的。而「報復」模式對急需團結全國(以化解中共統戰)的當前台灣也不適用。南非「以正義交換真相」的模式才是台灣應有的方向。當廿一世紀的西班牙也開始檢討「選擇遺忘」的錯誤,要求追究當年迫害真相及元兇,還給人民「歷史記憶」時,昔日加害者集團比西班牙佛朗哥政權更囂張、更死不悔改的台灣,完全沒有理由跳過「轉型正義」。

然而,光有「轉型正義工作小組」及立法院表決,「轉型正義」終究無法落實。它必須在社會大眾有普遍共識且克服人性怠惰下,方能蔚為潮流,讓「遺忘」及「逃避」(「逃避正義」類似弗洛姆說的「逃避自由」,是人性的陰暗或負面力量)失敗,人性光輝發揮作用。

赫曼的《創傷與復原》指出,心理創傷(包括集體心理創傷如納粹集中營或台灣白色恐怖)與健忘息息相關。面對自然災害,見證者很容易同情被害者。但傷害事件是出自人為時,見證者往往陷入加害者與被害者之間的衝突。加害者一方(特別是有權有勢者)要求旁觀者袖手旁觀,一般人也希望眼不見為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被害者一方卻要求旁觀者分擔他們的痛苦或打抱不平。此時情況常使旁觀者選擇遺忘。

通常加害者為逃脫罪責,也會盡力促成「遺忘」。保密和緘默是其第一道防線。如果迫害祕密洩漏出去,他們會追究或歸咎被害者(每一位政治犯都受到這種警告或有這種經驗)。如果他們無法防止被害者洩漏,他們就會刻意讓別人聽不到(包括報禁、黨禁,限制各種言論自由)。為了達成「遺忘」,加害者還製造形形色色的謊言及辯解,從自稱無辜到痛斥對方陰謀、誣陷,到最後紙包不住火,改打愛國、團結、和諧牌,呼籲及實現「超越過去,展望未來」。

以台灣為例,其結果就是二二八及白色恐怖元兇幫兇至今仍安然無事,國民黨繼續崇拜蔣介石、膜拜慈湖,中正紀念堂也仍高高在上,凌駕民主及傲視號稱「當家作主」的人民。

此外,精神治療學家艾亭格研究納粹集中營倖存者,亦曾如此描述被害者與旁觀者的關係:「戰爭和被害者是社會想要忘掉的。遺忘的面紗覆蓋了所有的痛苦與不幸。我們發現,受害的一方或許想(也盡力想)遺忘,卻無法遺忘;而旁觀的一方有不自覺要遺忘的動機,果然就真的遺忘了。在這場無聲且不公平的對話中,輸家永遠是最弱的那方。」

當代思想家一再提醒我們:極權統治剝奪人民的記憶之日,就是人民受精神奴役之始;大國想剝奪小國的國家意識時,他們就採取「有組織的忘卻」之策。台灣人這些年來也喜歡複誦諸如「記憶對遺忘之戰」的警句。但「中華民國第二共和」至今廿多年了,究竟是記憶戰勝了?還是遺忘戰勝了?在「轉型正義」成為新一輪政黨輪替的關注焦點時,新時代台灣人難道不需要更多轉型正義教育嗎?

*作者為時事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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